关于印发2018年全县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意见的通知
来源: 市管局(药监局、工商局、质监局) 发布时间:2018-03-05 16:15 累计次数: 字体:[ ]

 各分局,机关各科室,各下属事业单位,特检南通分院如东所:

现将《2018年全县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如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8年3月5日

  

2018年全县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意见

 

2018年全县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县委、县政府和市质监局的工作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贯彻新发展理念,以“标准化运行质量提升年”活动为主线,深化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认真开展纺织(含印染、浆纱)行业特种设备专项整治和电梯、气瓶等重点设备的专项整治,完善应急管理,严防重特大特种设备事故发生;强化风险防控,细化双重预防机制,完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执法联动机制,夯实工作基础,努力提升特种设备安全与节能工作水平。围绕以上要求,全县特设条线着重把握以下要点:

一、强化组织领导,进一步落实特种设备安全各方责任

1.加强与政府部门的联系,进一步完善特种设备安全齐抓共管机制。县局、分局均要主动加强与地方政府(安委会)的工作联系,推进县政府将特种设备安全列入对镇(区)政府考核体系,对特种设备普遍性问题或重大隐患要及时向地方政府汇报,充分发挥政府在协调处理特种设备安全问题中的作用,运用政府挂牌督办,促进特种设备重大隐患的整改。继续加强与住建等部门的合作,建立气瓶、电梯安全监管协调机制,加强与县“263”办公室、发改委、环保部门的联系,推进燃煤锅炉等设备的联合整治。

2.理清职责分工,进一步完善全系统安全生产监管责任体系。按照县安委会关于全面修订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全面修订完善全系统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局领导班子、各有关科室、分局的安全生产责任;严格执行安全生产例会制度,及时研究解决全系统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加大督查检查力度,按照“一岗双责”和“三个必须”要求,深化领导带队检查制度,局和分局的主要领导在重要节假日和重大安全专项行动中应主动带队检查特种设备安全。参照市局飞行检查模式,进一步强化对分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的督查和指导,对发现的问题及时通报,对问题整改情况一追到底,确保隐患整改闭环。要保持安全监管队伍整体稳定,各分局在特种设备监察人员的配备上要与工作量相匹配,确保监察工作的正常开展。

3.以“标准化运行质量提升年”活动为主线,深化企业特种设备安全主体责任的落实。根据县安委会印发《如东县“安全生产标准化运行质量提升年”活动实施方案》要求,结合市局颁布的《南通市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标准化手册(第二稿)》,认真组织开展“全县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标准化运行质量提升年”活动,推动企业完善规章制度,健全内部安全管理机构,实现安全投入、安全培训、基础管理、应急救援“四到位”;大力推广特种设备安全生产协作组制度,鼓励企业购买安全技术服务,鼓励小微企业实施安全技术托管。全县公众聚集场所、应设特种设备专职机构和人员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均应达到标准化要求,并通过监管部门的验收。

二、狠抓专项整治,解决特种设备重点领域突出问题

4.认真开展纺织(含印染、浆纱)特种设备事故隐患专项整治。根据《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东政办发〔2018〕1号)文件精神,2018年我局将在全县开展纺织(含印染、浆纱)行业特种设备事故隐患专项整治,重点整治全县纺织行业中大量在用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叉车等特种设备长期未检验、未注册,操作人员无证上岗等突出问题。通过整治全面摸清全县纺织行业特种设备使用状况,在用特种设备全部经过检验、并依法办理使用登记;检测不合格或不具备检测条件的特种设备必须停止使用;重新更换的特种设备必须选择选购合格产品,依法办理安装、检验、使用登记手续后方可投入使用。坚持“整治与规范管理并行”,全面落实纺织企业特种设备安全主体责任制,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全部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完善特种设备管理制度,规范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行为。

5.深入推进电梯安全综合监管。保持电梯使用单位签约确权率100%,全面推进电梯二维码维保签到制度,在2018年6月底前实现全县所有在用电梯维保电子签到,探索电梯维保签到与责任保险捆绑制度,通过市场的“手”实现安全的目的;探索96333与电梯二维码维保签到一体化通报制度,逐步实现96333系统与电梯二维码在数据更新方面的同步,继续实施被通报单位的约谈、检查和违规记分管理制度,增加关于电梯二维码的记分条款;进一步规范外地电梯维保单位在通登记工作,最大限度的“挤出”电梯维保行业中的“皮包公司”,实施本地非星级电梯维保单位年度核查制度,对于年度核查不通过的单位暂停其资质;配合市局深化电梯维保单位星级评定制度,进一步完善星级评定的评分标准,扩大星级评定结果的运用范围,与住建局联合限制物业公司聘请无星电梯维保单位;组织参加全市第二届电梯安装维修工技能大赛;针对垂直电梯层门和制动器自动扶梯附加制动器风险,对目前电梯常用永磁同步无齿轮曳引制动器开展专项整治,防止出现重大事故。

6.深入推进气瓶安全专项整治。督促气瓶充装单位及时安装已到货的二维码并建立气瓶档案,探索充装单位“多余二维码封存制度”和“订购二维码确认制度”,对充装单位多余的、尚不需要马上安装的二维码由当地市监分局统一封存,气瓶充装单位订购二维码,要由特设科确认出具证明后方可订购;探索一定区域内气瓶充装单位联合经营、互联互充机制,既不突破充装非自有瓶的要求,同时破解多年来气瓶充装难题;充分调研摸底管辖范围内液化石油气报废瓶情况,积极推广报废气瓶政府补贴模式,提请县政府将报废钢瓶集中销毁工作纳入政府为民办实事工程;保持对气瓶充装违法违规行为的高压严打态势,不定期组织跨区、交叉执法检查,施重拳打击充装过期瓶、报废瓶、无码瓶和不使用气瓶信息化系统的行为,确保两个“零存在”(不联锁充装枪和空白二维码在充装现场零存在);加大气瓶检验单位监管力度,严厉查处气瓶检验单位翻新报废瓶、交付无码瓶、出具虚假报告和不及时录入检验信息等违法违规行为,最大程度挤压“黑气贩”活动空间;严厉追究出现区域性无码充装现象所在地监管部门和个人的责任。继续保持“扫一扫-危险早知道”二维码使用宣传力度,努力提高公众参与度,营造气瓶安全社会监管氛围。

7.开展其他类重点设备专项整治。进一步巩固涉危化品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成果,全面掌握涉危化品企业特种设备底数,确保在用特种设备(尤其是压力管道)均办理使用登记、定期检验。配合省质监局加强长输油气管道隐患整治,进一步提高现有长输油气管道检验率,推进老旧长输油气管道检验、安全评价工作,全面推进新安装管道监督检验工作,防止新隐患再生。开展锅炉风险隐患排查,针对母管制锅炉的母管段存在的未使用登记、未定期检验的现象,开展相应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对当前锅炉“煤改气、煤改生物质”和“低氮燃烧”等锅炉改造安全风险进行系统梳理,完善相应管控措施。加强大型游乐设施安全监管,加大节假日等重点时间节点大型游乐设施安全巡查力度,督促企业加强日常检查和维护保养,重点查找设备主要受力部件、安全保护装置隐患,指导企业开展标准化管理,悬挂规范的特种设备标准化公示牌,开展大型游乐设施应急预案演练,提高应急救援水平。开展起重机械、场(厂)内机动车辆安全专项整治,重点排查工矿企业、物流场所和批发市场等两类特种设备使用情况、操作人员持证情况,督促使用单位落实安全主体责任,消除安全隐患。按照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东政办发〔2018〕1号)和有关部门的要求配合做好消防安全、燃气安全、化工企业、电力设施安全、餐饮场所燃气安全等其他专项整治工作。

三、抓好重点工作,确保监管职责的履行到位

8.高质量完成市局下达的特种设备现场监督检查计划。在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制定及实施过程中全面引入“双随机、一公开”模式,各分局对列入检查计划单位要按照靠前安排的原则,将计划进行分解,落实到月,并将检查计划上报特设科。计划数5家以下的分局应在上半年完成现场检查,5家以上的分局最迟在10月底前完成。检查程序、要求和检查问题的后处理,要严格按照《特种设备现场监督检查规则》和市局制定的作业指导书进行,确保检查质量。各分局在完成每一家列入检查计划名单的检查后,应及时将检查所有文书复印件报给特设科(在市局计划文件下发后至10月止,每月底报告一次)。特设科将在三季度集中开展对各分局检查质量的抽查。

9.强化公共场所和上级有关部门明确的重点行业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强化重点时段、重点地方的监管,加强对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商场、餐饮场所、体育场馆、展览馆、公共浴池等17类公众聚集场所特种设备的监督检查,要根据新《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对公众聚集场所的重新界定,全面排查本辖区属于公共场所的具体名单,并在特种设备基本情况数据库中将公众聚集场所进行特别标注,与市局下达的现场监督检查计划,同步制定年度检查计划、同步落实,每年检查至少1次以上,有问题的加大检查频次,保障不发生较大或有较大影响的事故。

10.全力抓好各类举报和安全隐患的督查整改工作。全系统特设监管条线要高度重视社会上有关特设违法行为的举报、检验机构向监察机构报告的有关不合格、上级或其他安全监管部门向我局反馈问题的后处理工作,建立快速反应机制,及时依法依规处理,并将有关处理情况及时向有关部门通报。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查处各类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检查出的问题,该发指令书的必须签发,明确整改措施和要求;该实施查封、处罚的必须及时通知行政执法机构参与,在第一时间固定相关证据,并及时立案查处;坚持重大隐患政府挂牌督办和提请政府关停严重逾期不改企业等制度,符合上报条件的,各分局必须及时按规定上报当地政府和局特设科,由局特设科定期汇总上报县安委会;要建立隐患整治台账和跟踪督促整改制度,通过及时催办、行政执法、整改服务、挂牌督办、列入“黑名单”等“组合拳”,力促特种设备隐患的闭环,确保年度内各类隐患整改率达到95%以上,重大隐患整改率达到100%。

11.加大特种设备行政执法力度。要强化特种设备监察执法联动机制建设,建立信息互通制度,加强日常监管和执法检查的深度融合。一方面推进严格执法、交叉执法,大力开展“打非治违”,坚决落实停业整顿、关闭取缔、依法处罚和严肃追责的“四个一律”措施,敢于对一些老大难、易造成重大事故的违法违规行为“亮剑”;另一方面突出重点设备、提升监管水准,倡导“柔性执法”,对部分轻微违法违规且不易造成重大后果的行为“首查不罚”,破解当前在特种设备安全监管中执法不严和过度执法两极分化的现象。

12.大力推进锅炉节能环保工作。实施燃煤锅炉节能提升综合工程,进一步完善在用锅炉能效状况动态数据库,持续开展锅炉能效普查工作;积极配合“263”办公室、发改、环保部门推广高效锅炉、实施锅炉节能环保改造,力争2019年底前配合完成35蒸吨/h及以下燃煤锅炉淘汰和升级改造工作,65蒸吨/h及以上燃煤锅炉全部实现超低排放;配合环保部门整治落后燃煤锅炉,探索将环保审批手续列入新建锅炉办理开工告知、监督检验和使用登记的前制条件;对已超出国务院或地方政府规定淘汰时限的燃煤锅炉,探索监察机构、检验机构和环保部门三位一体的强制淘汰机制;积极配合环保部门查处生物质锅炉“返潮”燃烧煤炭的行为;加强部门联动,推动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生活源锅炉清查工作落实。

四、进一步夯实安全监察工作基础

13.继续强化特种设备监察队伍能力建设。全方位开展对监察队伍的教育培训,积极组织参加上级有关部门组织的监察人员取证培训班、知识更新(提高)宣贯班和特种设备相关专题培训班,人均不少于1次;根据全年特种设备监管工作特点和基层分局需求,由局特设科组织对全系统特种设备监管条线人员相关特种设备法规知识培训全年不少于4次;深化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员跟班实习活动,继续实行特设科人员与分局挂钩制度,在挂钩方式上进一步下沉,每名挂钩人员全年参与分局的现场监督检查每个分局不少于5次,提高一线监察人员的实战能力。按上级要求开展监察队伍的其他培训活动。

14.规范全系统特种设备基础管理。严格执行绩效考核制度,更加注重特设监管基础数据收集、统计,建立监察工作定期通报制度;全面规范全系统特种设备基础台帐建设,完善台帐建设框架,统一台帐内容、统一记录要求;各分局要加强特种设备监察软件的应用,做好监察数据库错误信息的收集、上报工作,凡年度内被分局检查过的企业,其数据库的内容应同步更新,废数据及时清除。继续严格执行分局监察工作月报制度,各分局每月20日通过电子邮箱向特设科报告三张表:《安全监察活动汇总表》《事故隐患查处情况明细表》《监察管理系统错误纠正报告表》,确保特设科及时掌握全系统监管动态、做好有关报表和更新监管数据库。注重考核的公平、公正,在考核内容上选择关联性强、易操作、易量化的考核指标,抓住重点关键。同时注重平时考核,定期进行通报,力求考核的科学合理,努力营造“想要成绩好,必须工作好”的氛围。

15.认真做好特种设备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在新闻媒体上开展电梯激光二维码、气瓶二维码等知识的宣传,并加大特种设备专项整治、行政执法报道力度,进一步提升全社会特种设备严管的氛围;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部署各地开展特种设备安全宣传咨询、特种设备事故警示教育、安全隐患随手拍等活动,营造全社会关注特种设备安全的良好氛围。编印《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标准化手册》,并由各分局组织辖区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进行学习宣贯;利用微信等新媒体平台开展多种形式宣传活动,普及特种设备法律法规和安全常识,特别是涉及公共安全的电梯、气瓶、游乐设施和客运索道的安全知识的宣传,增强群众安全意识、维权意识和监督意识,调动社会力量推动特种设备安全工作迈入法制化轨道。按上级部署,认真组织其他特种设备安全宣传宣传活动。

16.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体制机制和手段创新。细化特种设备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加强分局有效辨识和管控风险能力的指导,根据特种设备种类、数量、单位性质、在用设备风险等情况实施和完善分类监管。探索建立第三方安全检查机制。为防止群死群伤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减轻监管人员工作压力和履职风险,在涉危特种设备、大型起重机械使用单位等高危行业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实施委托第三方安全检查机制,借助社会第三方专业力量深查安全隐患,辅导企业建立健全自查体系,实地培训基层监管人员现场检查实务,提升监督检查的实效性。在案件查处中,增加交叉、跨区执法检查的频次,强化科室的协调、引领作用。强化“双随机”在特种设备检查中的运用,提高现场检查的有效性和规范性。

17.认真落实上级布置的其他各项工作。进一步完善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组织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演练,重点开展桌面演练,解决发生事故后第一时间“做什么”“谁来做”和“怎么做”的问题,开展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急预案的规范化试点工作;积极配合上级部门开展特种设备事故调查处理;加大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试机构的监督检查力度,推进完善考试基地建设,进一步推行电子自动判分考试,加强考试监督、提高考试质量;承担局“安委办”和“263”办公室的相关工作;认真落实地方政府和上级质监部门布置的其他突击性安全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