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行动背景与目标
为深入贯彻 “四个最严” 指示精神,落实部、省专项整治要求,针对食用农产品存在的违法使用禁(停)限用药物、常规药物残留超标、超范围超限量使用保鲜剂、防腐剂、添加剂及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等问题,开展全链条整治。结合本县实际,力求到 2025 年年底,重点问题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实现根本性好转,经一年努力,合格率达国家和省定目标。
二、重点整治品种
国家规定品种 :“7 条鱼” —— 鳊鱼、鲫鱼、黄鳝、牛蛙、泥鳅、大口黑鲈、乌鳢;“3 个果” —— 荔枝、芒果、香蕉;“2 棵菜” —— 豇豆、芹菜。
省级规定品种 :“1 棵椒” —— 辣椒;“1 枚蛋” —— 鹌鹑蛋。当地有生产的品种,产地和市场两端共同整治;无生产的,强化市场把关。
三、集中整治时间
2025 年 4 月至 2026 年 3 月。
四、重点工作任务
生产管理转型提升行动
清查核对主体信息 :各镇(区、街道)摸清重点品种养殖主体情况、产地收购商及流向,重点掌握 “7 条鱼” 养殖户的品种、模式、密度、存塘鱼情、投苗计划、预计上市时间等,动态管理,建立基础信息档案。
分级分类管理 :将种植养殖主体纳入监管网格,种养模式落后、密度过大、抽检合格率低的划为高风险等级。对不同风险等级主体实施差异化巡查指导,高风险的专人包保,每周至少巡查 1 次,采收前批批速测。
包保指导服务 :农业农村部门对高风险主体包保服务,落实责任,开展指导,督促落实 “三项记录” 及合格证制度,产品带证上市。县农业农村局定期调度工作落实情况。
推进标准化绿色化生产 :按 “一品一策” 要求开展培训,指导生产。在 “7 条鱼” 养殖区推行低密度混养等绿色模式,鼓励产销一体化,建 “放心鱼” 示范点。
监管检测能力提升行动
加强基层监管力量 :各镇(区、街道)按文件要求,以 “四有” 为标准,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
提升检测能力 :加强乡镇快检能力建设,配备胶体金速测设备,开展速测筛查。引导市场设检测室,常态化速测。组织检测能力培训,采用国家标准方法筛查药物。
产地准出监管提升行动
严格上市报备 :“7 条鱼” 养殖主落实出塘前 “批批报备、批批检测”,高风险产品上市提供 “一证一报告”,信息共享。
开展抽样检测 :上市前产品按 “用什么药、检什么药” 速测,合格后开具合格证。省级补助经费保障检测需求,县级定量监测聚焦不合格主体。
落实合格证制度 :开展宣传培训,督促主体检测合格后出具电子合格证,“7 条鱼” 按 “一车一证” 出塘。
强化收储运管理 :建立协同监管机制,联合整治,查处违规行为。督促收购商收存合格证,运输车辆附带质量证明。
市场准入监管提升行动
压实市场主体责任 :市场监管部门建市场挂钩联系制,督促农批(农贸)市场履行管理义务,依法处置不履行者。
加强入市查验检测 :加大监测力度,对不合格产品依法处置。督促批发市场查验合格证,批批速测无法提供合格证的产品,追溯并通报信息。
加强农产品临时交易点监管 :协同管理,落实各项制度,取缔非法交易,引导入市交易。
强化网络销售监管 :加强线上线下监管,督促平台落实责任,展示合格证,检测把关,对问题产品下架并报告,追究违规主体责任。
执法效能提升行动
严厉打击种植养殖环节违法行为 :农业农村部门关键期执法检查,查处未落实制度及非法使用行为,强化投入品监管。
加大市场交易环节执法力度 :市场监管部门专项执法,查处违法行为,跟踪溯源,移交公安并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强化联合执法监管机制 :多部门联合监管,跨部门协查,联合执法,加强行刑衔接,追溯责任,曝光案例。
五、工作要求
各镇(区、街道)及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密切协作配合,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要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的质量安全意识,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同时,要强化监督考核,定期对工作进展和成效进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整改,扎实推进专项整治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