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无主财产认领公告
来源: 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 发布时间:2025-02-24 11:57 累计次数: 字体:[ ]

2020年3月31日,如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岔河分局接举报称从网上订购(货到付款)的茅台酒怀疑有假,货已运到位于如东县岔河镇银河村的德邦物流点。当日,在常熟德邦物流有限公司如东岔河分公司现场负责人蔡杰的配合下,对存放于德邦物流点的大小相同的2件子母件快递(运单号:母763 767 8564、子763 767 8564 0002)进行检查,经拆封检查,共有贵州茅台酒4箱(6瓶/箱),箱体标示“贵州茅台酒、53%vol500ml(带杯)、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出品”等内容,箱体由胶带封口,胶带上标注“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等内容。经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鉴定,非其公司生产,属假冒注册商标产品。

案发至今,无法确定上述涉案物品的所有人,也未有人就上述涉案物品前来接受调查处理。根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四十二条第三款和第八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予以公告,请上述涉案物品的所有人或权利相关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到如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认领,依法接受调查处理。公告期满仍无人领取的,本局将对上述涉案物品按照无主财产依法予以处理。

如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地址:如东县掘港街道朝阳路3号,联系人:顾卫健,联系电话:0513-84528940。


如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