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解除扣押行政强制措施、领取退还财物的公告
来源: 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 发布时间:2024-06-17 18:04 累计次数: 字体:[ ]

如东财森酒类经营部(经营者:罗才江):

本局依法对你单位有关财物采取扣押的行政强制措施(扣押文书文号:东市监强制〔2024〕80326号、东市监延强〔2024〕80517号),行政强制措施至2024年6月17日止。本局决定自2024年6月18日起对上述扣押的全部物品予以解除行政强制措施,请你单位自行政强制措施解除之日,立即来本局领取退还的财物(赵氏普众酒378瓶,500毫升/瓶,贵州转山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

联系人:许小刚,联系电话:0513-84112005。

联系地址:如东县掘港街道朝阳路3号 如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如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