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4235097/2025-00014 | 分类: | 公安、安全、司法\司法 其他 | ||
发布机构: | 如东县司法局 | 文号: | 无 | ||
成文日期: | 2025-05-26 | 发布日期: | 2025-05-26 | 有效性: | 有效 |
名称: | 政策解读:《县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镇(街道)部分行政权力事项的通知》 |
近日,如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县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镇(街道)部分行政权力事项的通知》(东政办发〔2025〕16号),对各镇(街道)权力事项进行了调整、明确。现为您做如下解读。
一、调整背景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建立乡镇(街道)履行职责事项清单的意见》(中办发〔2024〕58号)、《中央编办关于印发乡镇(街道)履职事项清单810项上级部门收回事项的通知》(中编办发〔2024〕194号)、《中央编办关于印发乡镇(街道)履职事项清单155项上级部门收回事项的通知》(中编办发〔2025〕63号)、《江苏省司法厅关于收回南通市乡镇(街道)行政处罚权赋权事项的函》(苏司函〔2025〕6号)等文件要求,我县已于2025年2月完成15个镇(街道)履职事项清单编制公布工作。为进一步明晰镇(街道)行政权力事项,推动镇(街道)“以单履职”,经对照法律法规、规章及各镇(街道)履职事项清单,对15个镇(街道)的行政权力事项进行调整,形成2025版镇(街道)行政权力事项清单。
二、主要内容
2025版镇(街道)行政权力事项清单以2025年2月28日前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为设定依据,具体内容包括权力事项名称、基本编码、权力类型、设定依据、改革赋权事项的下放主体以及委托执法事项的委托主体。
相较于上一版本权力事项清单,因法律法规修订或废止、乡镇(街道)履行职责事项清单工作要求等原因,收回所有镇(街道)法定行政权力事项10项,收回经济发达镇洋口镇赋权事项315项,收回一般镇(街道)赋权事项17项、委托事项213项。
调整后,经济发达镇洋口镇承担行政权力事项127项,其中:法定权力事项56项(行政许可8项、行政处罚6项、行政强制2项、行政给付1项、行政奖励4项、行政裁决2项、其他权力事项33项),改革赋权事项71项(行政许可6项、行政处罚59项、行政强制2项、行政给付1项、行政征收1项、其他权力事项2项),涉及7个县级部门(县民政局1项、数据局3项、水务局2项、应急管理局3项、人社局2项、文广旅局1项、城管局59项)。
一般镇(街道)承担行政权力事项86项,其中:法定权力事项56项(行政许可8项、行政处罚6项、行政强制2项、行政给付1项、行政奖励4项、行政裁决2项、其他权力事项33项),改革赋权事项23项(城管类行政处罚21项、行政强制2项),委托执法事项7项(安全生产类行政处罚7项)。
三、落实措施
1.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作为行政主体,在辖区内行使法定权力事项、改革赋权事项;以委托单位的名义在委托权限范围内行使委托执法事项。
2.本次调整中县级部门收回的行政权力事项,由对应县级部门做好相关权力的收回和承接工作,按照合法、高效、便民的原则,科学安排相关行政科室、执法机构、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确保平稳过渡,避免出现管理空白。
3.县司法行政部门负责做好相关行政权力的转移审查工作,开展行政执法监督。县财政部门负责统筹预算安排,保障执法必需经费。县各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加强赋权事项的业务培训和指导。各镇(街道)落实“保民生、保安全、保底线”等履职事项的日常巡查巡护、知识宣传、隐患排查、问题上报、应急处置等责任,主动与县级有关部门沟通对接,及时做好县级相关部门履职配合保障工作。县纪委监委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赋权事项运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在工作过程中出现的不履行职责或越权、失职、渎职、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等行为,依法依纪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