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东县司法局2024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计划
来源: 如东县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4-07-17 17:56 累计次数: 字体:[ ]

今年以来,如东司法行政工作锚定“争当如东现代化法治践行者、争创司法行政高质量排头兵”目标,扎实履行“一个统抓、五大职能”,“六线”并进推进省厅、市局、县委县政府重点任务,立足特色锻长板、攻坚克难补弱项,奋力推进全县司法行政工作现代化,各项工作取得阶段性的进展和成效。

一、今年上半年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一)突出“统抓协调”,法治建设稳步推进。一是强化县委依治办“统抓”职能作用,压实部门责任,力争有更多的项目进入全国、全省示范行列。二是推进法治小区建设。落实《南通市深化乡镇(街道)法治建设的若干举措》的通知精神,将推进“法治小区”建设作为今年的工作重点,列入全县法治建设工作计划,以小区物业服务中心为依托,整合社区新时代文明实践站、家长学校等功能室,积极打造法治宣传和服务阵地。三是推动“一规划两方案”完成序时指标,强化难点攻坚,确保如期实现。持续加强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政府合同等合法性审查。

(二)聚焦“高效实效”,法治化营商环境不断优化。一是积极探索推进“综合查一次”工作。梳理跨部门综合监管清单,推动县政府出台了《如东县关于深入推进跨部门综合监管改革的实施意见》《如东县关于推进“综合查一次”联合执法检查工作的实施方案》,目前各部门正在积极推进中,县应急局、生态环境局、消防救援大队、市监局、公安局、农业农村局等部门已经多次联合在危化品行业先行先试。在县级部门试点推进的基础上,马塘镇、岔河镇、曹埠镇由乡镇综合执法局统筹协调,会同辖区内市场监管分局、生态环境局派出机构、派出所等驻点单位,协同推进镇级层面“综合查一次”联合执法检查。出台《关于建立涉企行政执法协调联动工作机制的意见(试行)》,推动行政执法部门间更好实现信息互通、执法互动、争议协调、联合处置。二是进一步探索企业行政合规治理工作。联合检察院、工商联、发改委出台《关于建立企业合规建设配合协作机制的意见》,组织开展企业法治大讲堂活动。组建如东县企业行政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专业人员名录库。积极与执法部门、行业商会等沟通对接,针对现有的优势,进一步在机制、载体、人员等方面发力,培育县市场监管局一站到位、两轮驱动、三点发力的“123融合模式”涉企合规综合指导示范点和县数字经济商会“信用体检、合规治理、履约践诺”涉企行政合规示范点。开展涉及不平等对待企业规范性文件政策清理工作。三是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贯彻落实新行政复议法要求,调整县政府复议委员会组成人员,不断畅通行政复议渠道,加大案件各方当事人的沟通力度,推进行政争议调解,压降败诉率。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质效位居全市前列,在全市现场会上作经验交流。收到当事人赠送的锦旗2面。四是开设企业“法治大讲堂”、“律动江海·律力同心”公益法律服务课堂、开展“促进新质生产力发展伴随式法律服务”活动,已深入20家平台企业进行法治体检,完成了9次劳动用工法律风险评估,识别出4处潜在风险点,并提出了5项改进建议。此外,还提供劳动用工法律咨询服务596人次,帮助企业建立和完善了2项具体的劳动关系矛盾预防和化解机制。

(三)着眼“固本夯基”,基层基础建设不断夯实。一是深耕“海上红枫桥”品牌。拓展服务空间。在地理空间上,将长沙镇为主体的地域拓展到如东整个海岸线,同时细化到海域网格。拓展服务方式。健全会商、交办、提醒等工作机制,以苏解纷为主体,开辟线上纠纷调处等线上服务通道。强化阵地建设。打造升级“红枫桥”调处中心、网格驿站、法治宣传阵地,建立首席法律咨询专家“海上红枫桥”工作室。自去年8月以来,已调解涉海纠纷31件、涉纷金额1200余万元。二是加强专职调解员队伍管理。推动县政府出台《如东县专职人民调解员管理办法》,对专职人民调解员的行为规范、聘用保障、薪酬标准、监督管理等方面进行了明确,加强调解员队伍建设和考核管理。举办年度人民调解员业务培训班,构建专业化的人民调解队伍。三是出台“一所(司法所)一品牌”创建工作方案,从立项、实施到最终成果评比,建立全流程推进机制,确保创建工作不流于形式,并在公众号上开设专栏;积极开展“法治民意直通车”活动,广泛征集意见建议。四是及时跟踪司法所新建项目,着重在智能化建设配备上,在掘港街道、曹埠、栟茶等新改建司法所设立智能互动服务区,提升司法所的服务能力。五是开展公益法律服务基层行活动。县律师协会分别与大豫商会、数字经济商会、运输行业商会签订了法律服务民营企业合作框架协议,搭建律企互通机制,扩大法律服务的覆盖面。开展涉外法律服务。对接跨境电商服务中心,为跨境电商提供了法律风险提示清单。

(四)目标“和谐稳定”,基层社会治理深度融入。一是矫正官试点工作序时推进。直管中队从全县选任一名公务员,城区中队将主城区社区矫正工作由委托管理变更为城区中队提级管理,在省司法行政一体化智能平台社区矫正管理系统增设用户城区中队,城区中队设社区矫正官(中队长)1名,从两个街道司法所公务员中选任,设社区矫正员6名。二是开展社区矫正执法规范化建设提升年活动。深入贯彻施行《社区矫正法》及其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全面推行江苏社区矫正“一三三模式”,成立如东县社区矫正工作督查活动业务骨干小组, 在全县范围组织开展社区矫正执法规范化建设提升年活动,开展社区矫正卷宗各中队、各所评估活动,在社区矫正执法环节标准化、监督管理规范化、教育帮扶精细化上下功夫,切实推动全县社区矫正工作提质增效、行稳致远。

)立足“法惠民生”,公共法律服务纵深推进。一是将县镇村三级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纳入县政府民生实事工程,已初步完成城中三民社区、马塘马东村、大豫大同村等10个村级示范站点,其他站点正在紧锣密鼓建设之中,预计6月下旬完成全年任务。二是县公证处在与县人民医院合作的基础上,与县中医院正式签约启动新一轮“公证+医疗服务”协作项目。同时,与县东和集团、锦恒集团、水务集团三家国企正式签约合作,为企业提供“一对一”公证法律顾问服务。三是打造青少年法治研学路线,涵盖了如东县社区矫正青少年教育基地、县实验中学南黄海民间法治工作坊、如东中专防学生欺凌教育馆、如东县中国家安全教育馆等阵地。四是深入推进8个法治薄弱村(社区)整治。压实工作责任,强化过程控制,实施“一村(社区)一策”,围绕6月底完成验收销号倒轧序时。五是举办“4.8”司法日暨第二届沿海法治文化节活动,推动落实“八五”普法规划,推动沿海法治发展,进一步夯实基层法治根基。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活动,组织“法治新春年货节”系列活动、会同普法成员单位开展“开学法治第一课”、“农民工学法周”、“学雷锋日”、“3·8”国际劳动妇女节、“3·15”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普法宣传,营造浓厚社会氛围。

(六)着力“赋能增效”,党纪学习教育走深走实。一是推进学习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持续落实“作风效能深化年”部署要求,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组织《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学习培训,营造风清气正政治生态。提升作风效能,围绕“优作风、提效能、促发展”,领导班子开展“思想破冰、作风破壁、发展破局”大讨论。二是出台2024年度青年干部培养计划,通过“法韵如东基层行”、“司法所长焕新兵”、“执法青年大提升”、“法治素养大练兵”等项目,推动年轻干部不断强学习、提素质、练本领。三是谋划培育律所支部书记项目。谋划开展泰和支部“律企同行共促国企干部职工‘三不腐’”、正东支部“红律助力 护企前行”等6个项目报送参选市培育项目。

二、下半年工作计划

一是法治建设统抓推进。一是根据省市部署,制定2024年依治委工作要点和年度工作计划,召开县委依治委第七次会议。二是我县将继续推进法治观察点和法治观察员工作,完善相关工作机制,挖掘工作典型,培植优秀案例。三是细化落实措施,扩展跨部门综合监管覆盖面,有针对性地开展业务培训,全面提升监管工作队伍综合素养,助力营商环境提升,推动“综合查一次”常态化开展。四是加强行政争议案件调解和自我纠错,降低败诉率。

二是法律服务纵深推进。一是学习先进地区法治教育场馆阵地打造的经验,结合如东实际,打造有如东特色的青少年法治教育阵地。加强与相关单位部门的联动协作,围绕特色亮点、难点问题等进行交流会商,确保研学路线成功打造。二是加强对童声里的法治作品创作的投入和精品的推广,邀请相关专家,加强对法治副校长精品微课的创作指导。三是深化法约三市活动。重新调整点位,在人社局、上河印象街区、开发区中小企业聚集区设立新的服务点位,扩大服务范围。四是深入开展“促进新质生产力发展伴随式法律服务”活动,从前期征集的需求研判分析来看,以“普适+定制”的方式制作“企业体检表”,提高“法治体检”活动的含金量,满足企业的法治需求。联合台办,成立法律服务团队,为台眷提供一对一法律服务。公证一体机购置到位,实现全县乡镇司法所全覆盖。

三是基层基础精准推进。一是围绕省厅关于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深化年”活动的实施意见,开展一次司法所规范化建设自查。在建设标准的基础上,结合我县工作实际,提出“如东样本”。对于达到标准的,结合发展需求,提出优化方案;对于存在差距的,列出整改清单,限时整改到位,推动司法所从基础建设到业务水平再升级。二是强化特殊人群管控。加紧落实《江苏省社区矫正工作条例》示范区的各项任务,开展机制和做法的创新。

四是队伍建设协同推进。一是深学细研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教育引导党员做到学纪、知纪、明纪、守纪。结合党纪学习教育,向律师提出投诉事项查处提醒,对行业投诉高发情况进行通报,起到提醒教育作用。二是拟开展“扶海青锋·执法青兵”能力提升行动暨第二届行政执法情景模拟大比武活动,开展以案释法研讨。按月开展“扶海青锋·司法青兵”青年干部培养系列活动,为推动新时代司法行政工作提供坚实的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三是以接受县人大民主评议为契机,及时发现问题,改进工作,促进司法行政工作的规范化建设,进一步提高司法行政工作的质量和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