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东县司法局2016年工作总结
来源: 司法局 发布时间:2017-02-16 09:57 累计次数: 字体:[ ]

今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司法行政部门的业务指导下,我局紧紧围绕“打造人民满意服务型司法行政机关”的总目标,持续巩固提升,锐意改革突破,全面争先晋位,深入推进司法行政“四个全覆盖”工作体系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司法部社区参与式法律需求评估试点总结会在如东召开;参加全国普法30周年征文活动,获奖数居全省之首;人民调解“一网通”平台、升级版“掌上司法局”、刑事法律援助值班制度、试行“兜底”法律帮助被省厅领导批示,并派专人到我局调研;特殊人群管理“5+1+N”监管指挥中心获省厅领导高度肯定。如东县司法局被省厅表彰为“法润江苏”系列专项活动先进集体、“互帮共建”先进单位、全省社区矫正“严格执法、严格管理”集中整治活动先进集体。

一、2016年主要工作

(一)公共法律服务取得明显成效。法律服务平台建设不断优化,规范县、镇(区)、村三级服务平台服务流程、服务内容、服务标准,建立了服务日志。按照“八个一”即“一卡、一册、一站、一室、一栏、一终端、一窗口、一顾问”的标准推进村居法律服务站建设。在法院、看守所、人社局建立了法律援助工作站,并安排律师值班,进一步满足了涉诉人群的法律需求。在全省率先出台了《如东县律师事务所等级评定办法》、《保障律师执行权利联席会议制度》,推动了律师工作提档升级,完成县律师协会换届选举,律师史建功受省律协表彰,万里来所党支部、金志学受市律协党委表彰。

“法润如东·春风行动”“美好城市 法律相伴”成效明显,组织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走访村居、企业,开展法律服务活动。全县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共走访村居(社区)1500余人次、企业346家,化解矛盾纠纷427起,提供法律体检和建议584件。开通农民工维权“绿色通道”,组织优秀律师成功为大豫镇600多名农民工办理法律援助申请,有效防止了纠纷激化。全年县法律援助中心共受理案件1285件,其中民事1218件,刑事67件。刑事案件中未成年人31件,聋哑残8件,自申请刑事案件6件,法院商请2件,满意率为100%,其中14起案件得到省法律援助基金会资助。接听解答“12348”咨询电话976件,接待解答来访咨询6037件,接线率和解答率均为100%。加强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站建设,通过人武部建立军人军属潜在援助对象数据库,组织律师进消防、边防,及时有效地为军人军属提供法律援助服务。县公证处办理各类公证事项2662件,其中经济类公证占25.5%,公证全年收费145万元,公证质量保持全市领先,公证处副主任王冬梅被省厅评为“人民满意公证员”。

(二)法治宣传教育扎实有效开展。我局和县依治办联合下发《如东县机关部门“谁执法谁普法”考核办法》,并配套下发了《如东县机关部门“谁执法谁普法”考核评分标准》,考核分值纳入机关年终综合考核,得到县领导的高度评价。联合县依治办、宣传部等部门出台了《关于建立普法提示函制度的通知》、《关于建立以案释法制度的通知》等文件,建立了一套科学的指标体系,形成了组织健全、制度完善、协同有力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机制,科学制定“七五”普法规划。注重抓好重点对象学法工作,开办了领导干部公务员“七五”普法培训班,着力提升领导干部的法治素养。继续编印普法信息卡,全年发放普法信息卡15万份。《法治宣传教育全覆盖体系建设提档升级路径与策略研究》是全省唯一县级(市)立项的普法课题,明年2月结题。

全面推进人大任命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共有8人通过考试。充分发挥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在法治教育与法治实践中的作用,实现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化。深入开展“七五普法百校行”活动,组织全县法制副校长到校上课,目前已开展活动360多场次,评选十佳法制副校长和十佳法制讲稿。联合县检察院开展了“法润桃李关爱留守”活动,联合县老龄协会开展“法润银潮.情暖夕阳”主题活动。积极引导社会组织参与法治宣传,将普法信息卡编写外包给江苏祎华律师事务所,先后注册成立如东县普法志愿者协会、如东县扶海法治文化创作中心、如东县法治文化促进会3个社会组织,引导80多支民间演出团体参与法治宣传教育,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在法治宣传中作用。在开通普法网站、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基础上,打造互动型普法平台,开通每周一次有奖问答、在线咨询、微普法等在线栏目,共有2万多人次参与有奖问答,500多人获奖,扩大了法治宣传影响力和覆盖面。

(三)矛盾纠纷化解多元化机制取得突破。一是加强调解机构规范化建设推动调解平台由综合型向专业性、行业性扩展,牵头成立物业纠纷调处中心、土地流转纠纷调处中心、法院人民调解工作室、在掘港镇人口密集区的超市、菜市场等成立了人民调解委员会。进一步完善“公调对接”工作体系和运行机制,围绕名称、硬件、队伍等方面进行规范,统一悬挂“人民调解工作室”标牌,目前全县驻交警中队,公安派出所,边防派出所共有人民调解工作室22家。二是加强队伍专业化建设。制定政府购买调解岗位三年目标计划,不断加强基层基础建设,调整充实一线调解力量,目前实施方案已提交县政府进行讨论。开展调解员职业等级评定工作,目前各镇(区)已上报1212人。加强调解组织建设备案制度。三是加强多元化矛盾纠纷化解方式。出台《如东县深化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实施意见》,发送大调解信息快报20期。大力加强调解协议司法确认,将符合法定条件的调解协议作为申请支付令的依据,不断提高调解工作的社会公信力,今年以来共有8份调解协议进行司法确认。四是加强管理信息化建设。拓展调解信息化平台功能,改造升级县联动联调指挥中心信息系统,整合综治信息平台、调解信息平台、视频调解平台、调解咨询平台、“一信通”平台、监控管理平台等“六大平台”于一体,满足了高效化解矛盾纠纷的新要求。开发重大矛盾纠纷动态预警信息管理系统软件,探索建立了“e调解”平台,促进了各类纠纷解决机制的跨界融合,积极参与办好《法治天地》、《总而言之》、《真情大调解》等栏目,今年以来共制作栏目9期,分别在南通电视台、如东电视台播出,提升了我县调解工作的影响力。完善多元化矛盾纠纷机制,形成了“综专结合、对接顺畅、联动自如”的调解工作格局。今年以来全县各级调解组织共受理、调解各类矛盾纠纷4782件,调解成功4725件。县镇两级防民转刑11件22人次,防止群体性事件38起1272人次,防越级上访12起63人次;组织业务培训49期1841人次,维护了社会的和谐稳定。

(四)特殊人群管控规范化程度得到提升。严守关口,加强教育管理。落实集中教育清单制,全年共组织大型专场教育8次,集中教育132次。开展专题教育准备会8次,与社区服刑人员座谈交流38次;社区服刑人员共撰写心得体会3600余篇,评比优秀心得98篇;突出警示教育,全县计有10名违纪社区服刑人员在集中教育中作为反面典型当众检讨;组织社区服刑人员进行应知应会知识测试,及格率92%,优秀率80%。制定出台《关于严格社区服刑人员请假管理的通知》,严格按条件批假,加强外出人员监管,实行请假审批合议制和担保人制。全年批假360人次,是2015年批假人数的28%。在充分掌握请假事实的前提下,全年对违规违纪的58名社区服刑人员给予警告处罚。扎实开展排查和分析研判,科室全年累计完成社区矫正周、月研判39次。探索推行的社区矫正“6411”动态分析研判新方法和社区服刑人员“24项调查清单式”自我教育工作法被省厅推介。参加市组织的“我的矫正故事”主题征文活动,荣获一等奖;参加市局矫正风采演讲比赛,获得三等奖。

建立了特殊人群管理“5+1+N”监管指挥中心,提升了社区服刑、刑满释放人员信息化管理水平。开展社区矫正系统信息数据专项核查,全年累计纠错2300余项,目前系统平台数据准确率达99%以上。开展全县社区矫正工作队伍“三检查、三规范”专项整改活动。积极与“江海义工”等社会组织联系协作,实行社区服务菜单式管理,项目化推进。开展“同一片蓝天——矫途献爱心”行动和关注留守儿童、清洁家园等活动。投入3万元,建立“自然心坊”心理矫治工作室。有效预防和减少了社区服刑人员心理问题的发生。

加强对特殊人群的帮扶工作,加强与监所的衔接和司法所的对接,全年共接回刑释必接人员26人,其中含首例省外广东乐昌监狱刑满必接人员。严格落实省安帮办建立刑释解矫人员危险性评估制度的意见,扎实开展刑释人员危险性评估工作,确保了评估率达到100%。开展“远程会见”6次,“六一”期间开展了“法润江苏·2016‘黄丝带’关爱特殊人群未成年子女”活动,对全县生活困难的7名特殊人群未成年子女进行了走访慰问。配合做好后续照管工作,配合市戒毒后续管理工作站对全县重点关注的18名戒毒人员进行了走访。全年新增社区服刑人员327人,解除社区矫正316人,截止目前,社区服刑人员在册380人,其中缓刑360人,假释16人,暂予监外执行4人;其中严管对象112人,普管239人,宽管29人,暴力犯罪对象有31人。目前,全县在管五年内刑满释放人员共计1386人,其中重点管理刑满释放人员22人。两类人员重新犯罪率控制在较低水平。

(五)基层基础建设持续有力推进。推进局、所、站一体化建设,采取组团式帮扶、捆绑式考核、差别化激励、整体化推进的方式,开展局机关挂钩联系司法所,司法所人员挂钩联系司法站,并纳入“双考双评”,提升了服务效能。认真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全年共开展集中学习4次,支部活动20次,专题讨论交流16次,增强了全体党员的党性观念。扩大“双考双评”考核范围,出台了《如东县司法局机关“双考双评”实施办法(试行)》,将“双考双评”扩展到各科室(处)和个人,促进机关人员履职尽责,创新创优。按照“积极引导、加快培育、优化服务、促进规范,发挥作用”的要求大力培育发展司法行政领域社会组织。截止到11月底,共成功培育并在民政部门注册登记“县人民调解协会”、“县德法社会组织培育发展中心”、“县春风护航法律援助服务站”等不同类型的社会组织,全县14个镇区挂牌成立司法行政社会组织服务中心。全县社会组织总数为108个,其中基础型100个(备案96个)、枢纽型2个、行业型4个、专业型2个。正在培育的镇级社会组织10个。信息化运用逐步规范,局机关、镇区司法所周报告、月报告均能按时上报,工作人员登录一体化智能平台的天数达到工作日的60%以上。

同时,围绕县委、县政府工作大局,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进展。为推动招商引资工作,今年年初,我局成立了局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一名副局长为领导小组组长,负责招商引资工作,目前,我局招商引资工作已完成年初下达的任务。积极参与服务项目建设和沿海开发工作,组织律师顾问团为企业提供法律体检,针对性的提供法律建议,促使其健康发展。积极参与“六城联创”工作,每月组织机关人员到挂钩村居开展进户宣传活动,帮助商户做好门前三包工作,全年开展集体活动12次。扎实推进局“三解三促”工作,主动与挂钩村对接,了解情况,针对性的提供帮助,对马塘镇马南村、徐庄村存在的土地流程、征地拆迁中的遗留问题提供法律建议,帮助调解矛盾纠纷。全年共调解纠纷15起,走访农户30家,参与秸秆禁烧巡查31人次,为贫困儿童发放慰问金2000元,资助村电脑、打印机等办公设备近万元。

二、存在问题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目前我县司法行政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

(一)队伍建设亟待加强。局机关队伍的活力有待加强,缺乏开拓进取、创新发展的精神,机关整体工作推进不均衡,各项业务工作成效参差不齐。少数司法所人员和社工队伍思想不稳定,敬业精神淡化,工作干劲不足,年龄、业务、文化结构有待进一步优化。法律服务队伍的整体业务素质还不能满足新形势下社会法律需求,少数法律服务机构缺乏长远发展眼光,满足于小富即安,缺乏推进规范化、专业化、品牌化建设的意识和举措,个别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言行损害了基层法律服务队伍形象,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仍需加强。

(二)重点工作亟待推进。年初,局确定了12项重点工作,上半年,部分重点工作没有按序时进度有效推进,未达到预期目标,少数重点工作仍停留在过去的基础上,缺乏有效抓手,没有新的特色,个别重点工作没有真正展开,有较大影响力的亮点工作偏少,创新不足。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率偏低。

(三)管理水平亟待提高。对基层情况不尽掌握,工作指导闭门造车,谋划工作拍脑袋决策,到基层检查存在走走过场、看看台账资料、听听汇报的情况。部署工作、安排任务时,不能充分考虑基层的承接能力和实际情况,工作的针对性、操作性、实效性不强。对基层司法所、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的指导存在创新思路及举措不多,扎实性、务实性、持续性不强的问题,法律服务行业缺少新生力量的充实,名所、名师的培育力度不大。

三、2017年工作任务

(一)努力拓展领域,主动服务经济发展

认真落实中办、国办《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意见》,建立党政机关公职律师制度,积极为党委、政府在制定重大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当好参谋、提供服务。协调建立律师服务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等工作平台,引导律师更好地服务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组织律师走访服务“一带一路”等企业,帮助企业排忧解难。加强与发改委等部门的联系,引导律师积极为准备上市企业提供法律服务。

(二)着力提质增效,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

进一步整合资源,优化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服务流程,实行机关科室与中心合署办公。加强对镇、村公共法律服务站点的检查指导,确保法律服务站点服务规范、运行有序。深化司法部社区参与式法律需求评估的工作,注重成果转化,规范法院等法律援助工作站建设,切实维护涉法涉诉等人员的合法权益。

(三)积极探索实践,加强特殊人群服务管理

认真落实江苏省社区服刑人员“两严”整治的要求,严格规范执法,建立社区矫正每日定位通报制度,严防社区服刑人员脱管、漏管。结合矫情分析,重点关注悔罪意识不强人员和违规违纪人员,及时调整矫正措施,加强重点管控。培育社区矫正志愿者队伍,建立帮扶教育团,以多种帮管方式开展不同阶段配合教育,提高教育管理实效。加大对刑满释放人员扶心、扶业、扶技的力度,解决好他们的实际困难,让他们顺利融入社会。

(四)加快优化升级,努力化解重大矛盾纠纷

加强专业性、行业性调解组织的建设,县、镇、村三级专职调解员,按照5:2:1的要求落实到位。利用社会资源,吸纳律师、政法部门退休人员、专业技术人员等加入行业性人民调解工作行列,充实调解队伍。巩固“八大对接”机制,完善联动联调机制,助推重大复杂纠纷的化解。完善排查预警体系,充分发挥矛盾纠纷排查预警网格化管理作用,努力做到矛盾纠纷隐患早发现、早预防、早处置。

(五)优化普法举措,健全法治宣传教育体系

深入开展“七五”普法工作,营造浓厚的学法用法氛围。抓好重点对象学法工作,完善领导干部公务员学法用法制度,推行“掌上学法、网上学法、卡上学法、讲坛学法”,促进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常态化、常效化。充分利用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第二课堂和社会实践,组织开展青少年喜闻乐见的法治教育活动。认真抓好“谁执法、谁普法”考核办法、普法提示函制度的落实,推动“七五”普法工作深入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