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东县司法行政2016年工作计划
来源: 司法局 发布时间:2016-02-23 10:56 累计次数: 字体:[ ]

局机关各科室(处),各司法所、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

现将《如东县司法行政2016年工作计划》印发给你们,希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2016年度司法行政、大调解重点工作(项目)一览表》


如东县司法局

2016年2月15日


如东县司法行政2016年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各级政法、司法行政工作会议和县委十三届九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理念为引领,紧紧围绕“打造人民满意服务型司法行政机关”的总目标,牢牢把握“持续巩固提升,锐意改革突破,全面争先晋位”要求,深入推进司法行政“四个全覆盖”工作体系建设,夯实基层基础,加强队伍建设,加快全县司法行政工作科学发展,为建设“强富美高”新如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良好的服务和保障。

二、主要目标

1.推进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县、镇(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规范运行,基层法律服务所90%进驻镇(区)服务中心,村(社区)司法行政服务站建成率100%,镇(区)、村(社区)、政府(部门)法律顾问配备率85%以上。

2.开展星级律师事务所评定活动,培育2-3家五星级律师事务所,8-10名业内具有一定影响力的专业律师。

3.研究制定并全面启动“七五”普法规划。建立机关部门“谁执法谁普法”考核体系。大力推进县、镇两级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全年争创1个省级法治文化示范点,2个市级法治文化示范点,3个县“三星级”法治文化示范点。强化法治文化作品创作,全年新创作不少于20件有一定影响的法治文化作品,法治文艺巡演不少于20场。

4.按照司法行政调解员队伍“三化”建设要求,制定政府购买调解岗位三年目标计划。推进物业管理纠纷、土地流转纠纷和商业集中区矛盾纠纷化解平台建设,探索建立医患纠纷调处新体制和运行新机制。做到一般矛盾纠纷排查率90%以上,调处率95%以上,重大复杂矛盾纠纷调处率85%以上,群众对调解工作满意率达90%以上。

5.认真开展社区矫正标准化执法,落实“双严双实”要求,即严格执法、严格管理、掌实情、重实控。探索社区矫正执法活动社区服务模式,严格安置帮教工作程序化管理。全县社区服刑人员年度重新违法犯罪率低于全省平均水平,刑满释放人员当年重新违法犯罪率控制在1.5%以内。

6.办理法律援助案件数量比上年同比增长20%,市优秀法律援助案件不少于2件,有精品案例入选省十大优秀法律援助案例或十大好案例。

7.推动公证体制改革工作,进一步理顺管理体制、完善运行机制。拓展公证证源,公证质量全市领先,业务收费不低于上年水平。

8.深入推进新一轮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年内力争有30%的司法所达到“江苏省优秀司法所”标准。开展选派局机关工作人员到司法所实行“一对一”挂钩帮扶创建活动。

9.司法行政队伍“三化”建设、信息工作继续保持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先进,新闻宣传、信息调研工作全市领先。

10.全面提高工作质效,力争3项以上单项工作全省领先。加强机关队伍建设,在全县政法机关群众满意度测评中继续保持第一。全年全系统党风、政风、行风零投诉、零通报、零曝光。

三、工作任务

(一)拓展服务领域,提供优质服务,在推进法律服务全覆盖体系建设上体现新作为

1、扩展法律服务广度。深化县、镇(区)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围绕“十三五”政府规划,积极参与政府重大决策、重大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当好法律参谋,当好政府决策风险评估的智囊团。深入开展“法润江苏德法同行”专项活动,引导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等专业法律服务队伍拓宽服务领域,积极为重点工程、重大项目建设、土地征收征用、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拍挂、环境治理保护等领域提供法律服务,提高法律服务与经济发展的融合度。开展“双联”(联村联户)法律服务活动。各基层法律服务所与联系村建立进村入户服务联络机制,规范“一村(社区)一顾问”工作,实现村(社区)法律顾问覆盖率100%。进一步完善法律援助制度,扩大法律援助范围。放宽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标准,使法律援助覆盖人群拓展至低收入群体,惠及更多困难群众。探索建立法律援助参与申诉案件代理制度,逐步将不服司法机关生效民事、行政和刑事裁判、决定,聘不起律师的申诉人纳入法律援助范围。加强刑事法律援助工作,建立健全办案机关通知辩护工作机制,完善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制度,加强人民法院、看守所等法律援助工作站建设。拓展和完善基层法律援助服务网络。充分利用和发挥覆盖全县的法律援助工作站、点为群众就近提供法律咨询。

2提升法律服务质效。推进落实公共法律服务列入政府采购目录,研发1-2个公共法律服务产品,并由政府或单位购买,加快法律服务产品的转化运用。提高法律援助质量,健全法律援助舆情信息收集、分析、研判、报告制度,重点做好农民工、下岗失业人员、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和军人军属等特殊群体的法律援助工作。规范法律援助申请、受理、承办等工作流程,制定刑事、民事、行政案件的质量标准。注重优秀援助案例的培育,运用案卷检查、案件回访等方式提高法律援助办案质量。完善公证管理和内部运行机制,改善服务方式,提高办证效率,确保办证质量,认真贯彻执行《江苏省公证服务标准(试行)》、《关于办理小额遗产法定继承公证的指导意见(试行)》,积极开展网上业务咨询、预约办证等便民服务,提高公证服务水平。

3做实法律服务平台。加快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完善县、镇(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工作制度,统一规范服务事项和运行模式,强化实战功能,提升服务的能力和水平,更好地满足基层群众法律服务需求。推行“互联网+法律服务”模式,加快“12348”网络平台建设,为群众提供即时、便捷的公共法律服务,推动“12348”网络服务平台、掌上法律服务平台与三级实体平台的有机结合,有序推进法律援助、公证、法律咨询等业务下沉,前移法律服务阵地,构建以镇、村(社区)法律服务中心(站)建设为重点,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法律服务网络体系。

(二)完善组织体系,突出绩效管理,在推进矛盾纠纷调处全覆盖体系建设上务求新发展

1、加强组织规范化建设。按标准突出抓好县、镇、村(社区)三级人民调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巩固提升县、镇调处中心建设,扩大企事业人民调解组织建设范围。制定统一专业机构调解平台建设标准,探索医患纠纷调解实体化运行,推动土地流转、物业管理等敏感热点领域纠纷处理机制建立。巩固“八大对接”机制,完善联动联调机制,促进重大复杂纠纷的化解。

2、加强运行法治化建设。有重点加强调解工作流程和岗位规范管理,规范人民调解协议制作,开展以案调解示范,充分利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矛盾纠纷。进一步落实调解提醒告知制度、风险评估制度,有效预防因行政行为产生矛盾纠纷。开展“庭所共建”活动,全面实施调解指导员挂钩帮扶措施,协调落实好调解协议司法确认,提高调解工作的社会公信力。

3、加强功能多元化建设。大力整合司法调解、行政调解和人民调解力量,形成“综专结合、对接顺畅、联动自如”的调解“多元化调解”工作格局。坚持排查与调解相结合、预警与调解相结合、调解与稳控相结合、调解与帮扶相结合,积极参与信访问题化解,有效推动遗留问、复杂问题和纠纷解决。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早预防、早发现、早化解、早稳控”长效机制。加强社会力量参与,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员协会作用,普遍建立“五老”调解工作室、探索“三长一顾问”(司法所长、派出所所长、法庭庭长、法律顾问)、“专家会诊”、“两代表一委员”(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志愿者参与机制,灵活运用法规、习俗、道德等多种手段化解矛盾纠纷。

4、加强管理信息化建设。有计划实施县联动联调指挥中心信息系统提档升级,整合综治信息平台、调解信息平台、视频调解平台、调解咨询平台、“一信通”平台、监控管理平台等“六大平台”于一体,做实重大矛盾纠纷动态预警信息管理系统,落实分析研判机制。完善大调解绩效考评工作,落实奖惩责任,开展典型引路,落实新媒体宣传,将大调解考核纳入社会综治、平安、法治创建工作考核体系,纳入司法所“双考双评”信息系统,有效促进基层矛盾纠纷调处工作的开展。

(三)坚持问题导向,严格规范执法,在推进特殊人群管理全覆盖体系建设上展现新担当

1围绕规范化标准,加强有效落实。认真施行社区矫正中心“实体化运行、片区化管理”,细化工作流程,严格管理制度,确保中心工作高效运转。认真落实“定标、贯标”工作要求,梳理执法标准,制定落实相应的流程标准、制度标准、操作标准、质量标准,使社区矫正工作执法管理清晰、主体确定、内容法定、程序规范、流程固化。

2确立信息化主导,加强分析研判。加强社区矫正指挥中心信息平台建设,注重特殊人群内、外网平台管理。认真甄别,及时研判,加强与公安机关的数据交流共享,及时研判相关信息,坚决惩处违规行为。发挥社区矫正评审委员会和联席会议作用,及时解决特殊人群教育管理在程序、方法上的疑难问题,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

3、根据常态化要求,加强教育转化。积极推进市局“四三二一”教育学习法,建立社区服刑人员教育师资库。推行菜单式公益劳动模式,探索将公益劳动项目以菜单的形式发给社区矫正对象,由其根据个人情况选择适合自己的公益劳动方式和时间,由社工进行监督,从而提高矫正对象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探索矫正教育外包,以政府购买方式引进外部教育资源,创新教育模式,注重教育效果,促进社区服刑人员提高遵纪守法意识。

4、坚持法治化引领,加强监督管控。认真落实社区矫正“双严双实”要求(严格执法、严格管理、掌实情、重实控),严格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各项制度落实。大力开展排查走访核查活动,密切关注重点对象活动情况,准确掌握第一手资料,加大奖惩力度,提高执法质量水平。

5、树立人性化理念,加强扶助帮困。以“两类人员”需求为落脚点,实现多元帮困扶助。关注心理健康,探索心理矫治社会化服务,有效化解潜在的不稳定因素。关注实际困难,充分发挥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协会社会资源丰富的优势,落实帮扶措施。

6严格程序化衔接,加强后续照管。根据省市部署,重点围绕机构建设、信息对接、跟踪回访、生活照管、帮扶救助等方面,进一步提升服务管理水平,建立健全解戒人员后续照管工作机制。确保解戒人员后续照管工作规范、有序,解戒人员再次强戒率低于40%。

(四)围绕提高质效,优化普法举措,在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全覆盖体系建设上取得新成效

1、围绕需求,开展精准普法。依据需求,开展普法。按照“七五”普法规划确立的重点对象,通过网络平台、调查问卷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重点对象学法需求调查,按照缺什么、补什么,需要什么,普什么的要求,精准普法,提升普法的实效性。关注热点,开展普法。时刻关注社会热点,特殊人群,加强空巢老人、留守儿童的普法,针对社会上普遍存在的诈骗行为,以及非法集资、赡养老人等突出性问题,适时加强社会关注度高、群众需求性强的法律法规宣传普及,提高普法的针对性、覆盖面。

2、完善制度,实施常态普法。研究制定领导干部(公务员)学法用法制度,坚持抓好县委中心组学法、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学法报告会、干部在线学法等制度,形成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化、经常化。深化企业守法诚信指数评估工作。进一步修订评估细则,扩大评估的范围,使评估更具科学性和可打操作性。弘扬法治文化,吸收专家学者充实法治文艺创作队伍,组织民间演出团体开展法治文艺巡演,制定激励机制。推进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建成县级法治文化公园,各镇(区)形成一镇(区)一特色的法治文化阵地,进一步丰富居民法治文化生活。扫除普法盲区,健全普法志愿者队伍,加强对中小商户、辍学青少年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3、创新方式,开展互动普法。巩固传统普法手段,继续做优“普法三宝”、公务员“5+X”暨“七五”普法培训班等传统品牌,让老品牌焕发新的生机。在普及广播电视、报刊宣传等传统媒体宣传的基础上,创新新型普法方式,借助“互联网+”普法模式,在网络、微博、微信等平台开展互动式普法,扩大公众参与度,提升普法影响力。设计如东法治宣传吉祥物“海娃”,开发普法宣传产品,运用公益广告、漫画展播等方式打造如东法治文化新品牌。

4、健全机制,强化保障普法。建立健全“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从开展活动、典型培植、创新举措,群众满意度、案件数量等方面建立“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落实考评体系,并推动考评结果列入县委县政府综合考核评比,增加法制宣传教育在政法综治考核中的比重。

(五)坚持实战引领,巩固“三化”成果,在推进队伍和基层基础建设上实现新突破

1、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围绕做实司法局、做强司法所、做优司法站要求,提升实战化、一体化建设水平。充分发挥局机关信息汇聚和指挥协调处置作用。深入推进规范化司法所建设,加强内部管理,规范运行制度,提升业务水平,强化服务职能,年内力争有30%的司法所达到江苏省优秀司法所标准。落实司法所联系挂钩司法站制度,加强对司法站工作的考核,努力把司法站打造成司法行政在村(社区)的综合性基础平台。推进“一庭三所共建”工作。进一步融合人民法庭、公安派出所、司法所、法律服务所等资源,完善对接机制,形成基层司法行政工作整体合力。

2、加强基层队伍建设。坚持司法所队伍、律师队伍、法律工作者队伍三支队伍一起抓。通过人员招录、机关人员挂职、内部交流等方式,配强司法所长,建强司法所队伍。组织大培训,贯彻落实《如东县司法所工作人员道德准则及职业行为规范》(东司发〔2015〕44号),大力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和执法业务培训工作,加强队伍职业道德建设,增强法治观念,全面提升司法行政干警的政治理论素质。开展大练兵,按照《关于加强司法所工作人员能力建设的实施意见》(东司发〔2015〕41号)、《如东县司法所工作人员培训大纲》(东司发〔2015〕42号)要求,多形式、多举措地提高司法所人员基本技能和实战能力。完善“双考双评”机制,优化考核内容和评分办法,切实提高司法所工作成效。加强法律服务规范化管理,建立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监督机制,完善服务质量反馈制度和服务质量评查制度。深化全县法律服务队伍的诚信建设和职业道德建设,建立健全全县法律服务人员诚信档案。抓好律师党建工作,以党员律师的模范作用,推动律师行业的健康发展。优化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环境,协调县公安、检察、法院等单位制定保护法律服务工作者在执业过程中合法权益的实施意见,加强法律服务工作者权益维护,切实增强其执业保障。加快律师队伍发展的意见,做好青年律师的培育工作,不断壮大律师队伍。认真研究并加快探索司法行政民情民意调查队伍、大数据分析研制队伍、全覆盖法律服务队伍、一体化互帮共建队伍、专职化社会工作队伍等“五支新军”建设。

3、加强基层保障建设。加快推进政府购买调解员岗位,认真抓好调解员“两补”政策落实,提高调解员的工作积极性。继续推行司法所经费保障制度,严格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司法所经费保障管理的实施意见》(东司发〔2015〕45号)文件精神,落实司法所经费,推动司法所健康发展。按照《如东县司法行政专职社会工作者职业等级评定实施办法(试行)》(东司发〔2015〕30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司法行政协理员工作补贴管理的通知(试行)》(东司发〔2015〕46号)文件精神要求,加强专职社工等级化管理,落实好差额化工作补贴,提高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人员工作积极性。

4、加强机关自身建设。组织机关全体人员开展“五个一”学习活动,即每月一次集中学习、每月读一本书、每月学一部法、开展一次调研活动、每月撰写一篇有份量的信息、工作体会或理论调研文章。同时将“三化”建设延伸至机关队伍,研究制定机关人员“双考双评”办法,提高局机关工作效率。加强司法行政文化建设,把“五型”机关创建活动与机关文化建设有机结合,塑造司法行政独具的法治文化内涵,以文化建设推进队伍“三化”水平的提高。大力培育和挖掘先进典型事迹,充分利用网络、微博等新媒体做好宣传工作。深化党风廉政教育,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强化“一岗双责”,出台廉政责任分解表,明确责任要求,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推进纪律作风常态化建设,坚决执行上级加强作风建设各项规定,严格责任落实。开展廉政文化进机关活动,创新活动载体,丰富活动内容,提高教育效果。组织开展廉政警示教育活动,树立司法行政清正廉洁的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