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东县司法局关于构建“四个全覆盖”司法行政工作体系的意见
来源: 司法局 发布时间:2014-02-17 11:27 累计次数: 字体:[ ]

 县司法局关于构建“四个全覆盖”司法行政工作体系的意见

 

为充分发挥司法行政系统在服务我县赶超争先中的职能作用,按照省厅、市局总体部署,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在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公共法律服务、特殊人群服务管理、法制宣传教育“四个全覆盖”的工作体系建设,现就推进“四个全覆盖”工作体系建设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省厅《关于构建“四个全覆盖”司法行政工作体系的通知》要求,创新理念、把握重点、整合资源、强化基础,不断健全和完善司法行政工作体系,在更宽领域、更深层次、更高水平上提升司法行政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努力开辟我县司法行政事业科学发展的新境界,更好地为推动科学发展、保障改善民生、维护公平正义服务。

二、总体目标:

在全县司法行政系统深入开展“四个全覆盖”的工作体系建设,到2015年,在全县建成信息化、动态化、实战化、全覆盖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体系;基本形成供给充分、保障有力、管理规范、运行高效、覆盖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成信息主导、防控一体、教育科学、帮扶多元、专群结合的特殊人群服务管理体系;建立组织健全、机制完善、协同有力、运行有序、富有实效的法制宣传教育全覆盖工作体系,形成一个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司法行政工作格局。

三、主要内容:

(一)加快构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全覆盖工作体系

1.主要目标:

——镇(区)调处中心、村居(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达标率90%以上;2015年,300人以上企业人民调解组织覆盖率达100%;积极向新社会组织、新经济组织以及矛盾纠纷多发新领域延伸人民调解组织;

——网格化排查预警覆盖率100%;一般矛盾纠纷排查率90%以上,调处率95%以上,重大复杂矛盾纠纷排查率85%以上,调处率85%以上;

——因民间纠纷引发的群体性事件、非正常上访事件、民转刑案件预警率90%以上;

——人民群众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满意度95%以上。

2.工作举措:

完善调解组织网络。深入贯彻《人民调解法》,完善各级调解组织,建实建强镇(区)调处中心和村居(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到2015年,90%以上的镇(区)调处中心、村居(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达到省级规范化建设标准。认真落实《江苏省专业人民调解组织管理办法》,规范专业性、行业性人民调解组织设置和运作,对有名无实或人浮于事的机构予以整改,必要的给予摘牌,进一步拓展调解领域,打造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等人民调解工作品牌。完善企业调解组织,探索建立小微企业人民调解员包干制度。整合系统力量,充分发挥“一信通”平台在排查化解矛盾纠纷中的作用,科学划分各类人民调解组织的调解职能,县、镇、村三级重在源头排查预防、信息汇总和纠纷调处,努力做到既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又相互配合、上下联动,形成全系统参与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的工作格局。鼓励、引导律师、公证员、法律援助人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参与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提升矛盾纠纷化解整体合力。

健全大调解工作机制。修订完善《如东县重大矛盾纠纷动态预警管理办法》,认真落实重大矛盾纠纷动态预警管理。完善分析研判机制,认真落实大调解工作日通报制度,对辖区内矛盾纠纷发生演变情况,县每月进行一次综合性分析研判,对已经发生或可能发生的重大复杂矛盾纠纷一事一分析、一日一研判,提升研判的针对性、有效性。完善专业调处机制,充实专业调处力量,2014年建立专家咨询员队伍,提升专业矛盾纠纷调处工作的实战能力,努力形成“专业性调解组织+专职人民调解员+专业化的方法手段”化解各类专业性矛盾纠纷的新格局。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机制,巩固和加强人民调解在矛盾纠纷化解机制中的基础性地位,加强与矛盾纠纷多发领域及集中处理矛盾纠纷部门的沟通联系,做优做实“公调”、“诉调”对接,完善“访调”、“纪调”等多调对接机制,进一步深化“庭所共建”活动,努力实现调解资源有效整合、调解力量整体联动、调解流程无缝衔接。完善应急处置机制,制定《如东县突发事件联调工作应急预案》,积极协助相关部门做好法制宣传、法律咨询、群众情绪疏导、矛盾纠纷化解、善后问题处理等工作。完善保障机制,加大各级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经费的保障力度,调整《人民调解员绩效补贴和生活补贴实施办法》,力争到2015年,全县以镇(区)为单位全部建立人民调解个案补贴制度。

加强调解员队伍建设。按照“专兼结合,以专为主”的要求,进一步加快专职人民调解员建设步伐,按县、镇、村5:2:1的比例及专业人民调解组织2-4名的要求配备专职人民调解员,力争到2015年全县专职人民调解员配备达到要求。支持和鼓励基层群众参与人民调解工作,建立全县专兼职人民调解员信息库和县镇两级调解志愿者信息库,总结推广掘港镇人大代表“督导团”参与化解矛盾纠纷的做法,扩大人民调解的影响力、公信力。加快建立人民调解员教育培训体系,继续实施调解员培训“512”工程,着力提高人民调解员的调解能力和工作能力,培养一批全省调解专家和调解能手。

(二)加快构建覆盖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

1.主要目标:

——初步建成城乡半小时公共法律服务圈,县建成公共法律服务中心,镇(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村居(社区)法律服务站建成率,法律顾问配备率100%,百强企业法律服务站建成率100%;

——公共法律服务供给能力进一步提升,每万人口拥有各类专业法律服务人员达到同级县(市)平均以上水平,建立一支具有一定规模的公共法律服务志愿者队伍;

——公共法律服务信息网络系统基本建立,“12348”司法行政公共服务平台全面开通运行,公共法律服务门户网站建成并投入使用;

——基本建立政府购买公共法律服务机制。

2.工作举措:

构筑覆盖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县依托现有基础设施较好的平台,通过流程优化和工作机制的创新,打造成能够承载公共法律服务的实战平台。大力推进社区法律服务站建设,实行用房、标识、制度、台账、卷宗“五统一”,将公共法律服务纳入社区建设的“共建共享”机制,打造城市半小时公共法律服务圈;以司法所、法律服务所为依托,建立乡镇(涉农街道)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形成公共法律服务向农村辐射的枢纽;积极推广洋口镇耿庄村法律服务站模式,通过深入推进村村法律顾问,将公共法律服务覆盖到农村,形成农村半小时公共法律服务圈。

打造助企惠民的法律服务品牌。加强企业法律服务站建设,全面推广苏中电池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与如东县铁链厂有限公司法律服务站经验,并建立常态化的指导监督机制。深入推进“两情”法律服务专项活动,帮助企业及时发现、解决依法经营与公司规范治理方面存在的缺陷。充分发挥“百强企业法律服务团”作用,参与企业重大问题决策讨论、项目谈判跟进、远景规划制定等,防范企业对外经营、项目谈判、合同签订履行等事项所产生的风险。建立律师与县总商会及其他行业协会的服务联系机制或工作平台,完善企业经营风险法律分析预警点及工作机制。推动政府法律顾问工作,深化完善县、镇(区)两级政府行政领导“一对一”法律顾问制度,提升政府依法决策、依法行政的能力。开通重大项目公证“绿色通道”,为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和融资贷款、技术服务与合作等提供优质高效的公证服务。发挥镇(区)法律服务中心、村(居)法律服务站的作用,为城镇化建设中的土地征收及补偿安置、招商引资、农业产业化经营、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等提供优质法律服务,促进农村依法治理和依法管理水平的提高。

加快法律服务信息化网络建设。拓展“12348”公共法律服务功能,打造集法律服务、法制宣传、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等于一体的服务平台,并建立群众评价体系,实现线上咨询、受理、反馈“一站式”服务。充分利用司法行政“一信通”信息平台,突出加强对矛盾纠纷、接待咨询、援助案件等信息的及时研判分析,掌握动态情况,强化监测反馈,发挥情报信息服务实战的功能。提高公证网络化应用水平,运用公证信息平台进行网上办证,推进部分办证材料的实时扫描,确保所有公证事项网上运行。

建立公共法律服务产品政府购买机制。对法律服务人员担任政府法律顾问、参与矛盾纠纷化解、参与信访接待、办理法律援助案件、参与社区法律服务站点值班接待等实行政府购买,列入购买目录。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范围,实现援助对象逐步从低保人群向低收入人群延伸。完善法律服务机构公益服务的补偿机制,在政府的协调下,对积极参与公共法律服务、服务业绩突出的法律服务机构,通过税收、表彰、奖励、培训等手段,加以补偿和激励。

加强公共法律服务队伍建设。引导青年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等法律服务人员积极参与村居、社区法律服务工作,加大教育培训力度,不断提高其政治业务素质,提升服务技能。挑选优秀骨干律师、公证员、司法鉴定人员建立公共法律服务专家库,组成专业指导团队,指导促进公共法律服务业务质量和工作效能不断提高。加强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研究出台推进法律服务行业发展的意见和配套扶持政策措施,明确重点任务和扶持项目,制定法律服务人才培养计划,加快法律服务机构规范化、专业化、品牌化发展,力争将具有一定规模和有发展前景的律师事务所纳入全县产业规划,在政策上给予扶持。

(三)加快构建特殊人群服务管理全覆盖工作体系

1.主要目标:

——防控机制严密有力。两类人员重新违法犯罪风险评估率、社区服刑人员违法行为教育惩处率、重点社区服刑人员技术监控率、重点刑释解教人员接回率达到100%;

——教育方法科学有效。社区服刑人员集中教育和社区服务完成率、重点人员心理矫正档案建成率达到100%,社区服刑人员年度重新犯罪率控制在1‰以内,刑释解教人员当年重新违法犯罪率控制在1.5%以内;

——帮扶手段多元实用。符合政策条件的两类人员100%纳入最低生活保障,两类人员就业安置率达85%以上;

——载体平台健全统一。县级社区矫正管理教育服务中心(安置帮教管理服务中心)设置相对独立、功能科学完善、核心枢纽作用凸显,乡镇(街道)社区服务、就业安置基地建成率达80%以上。

2.工作举措:

管控规范化。强化社区服刑人员调查评估和假释前矫正环境评价工作,全面落实社区矫正“三集中”、“四统一”制度。做好服刑在教人员基本信息核查、刑释解教前评估和必接工作,加强源头治理,加强流动和重点管控,推进流动刑释解教人员两头包、双列管,严控社区服刑人员外出申请,对列入严管的社区服刑人员,做到司法所一周一见面,矫正小组一天一见面、移动定位24小时监控不间断。落实安置帮教定期排查制度和社区矫正报告、居住地变更、禁止令执行等日常监管制度,夯实管理工作基础。规范社区矫正执法行为,定期开展执法考评,建立考评档案,提高执法水平。完善两类人员脱管失控、参与群体性事件、违法犯罪等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增强处置能力。提高信息化水平,充分利用指纹考勤仪、执法记录仪、录音电话等现代科技手段加强对社区服刑人员日常管控,扩大GPS/LBS定位监控社区服刑人员范围,防止矫正对象脱管漏管。

平台实体化。建立政府投资为主,县司法行政部门具体管理,集食宿、教育、培训、救助为一体的社区矫正管理教育服务中心(安置帮教管理服务中心),增强重点刑释解教人员接收安置能力。加强县社区矫正执法大队建设,优化硬件设施,配强执法车辆,拓展刑罚执行、行为健康诊治、回归社会引导功能,强化职责履行,提高实体化运作水平。

帮扶多元化。以政府帮扶为主导,协调相关职能部门为符合条件的两类人员落实最低生活保障,着力帮助他们解决临时救助、社会保险以及入学升学、就业就医等方面遇到的困难,推动出台企业吸纳两类人员就业优惠政策。整合社会资源开展帮扶工作,建立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协会,力争设立帮扶基金,打造社会参与主平台,动员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加入协会、自愿捐助,与两类人员进行结对帮扶,提供就业岗位和发放困难扶助金,缓和并修复两类人员与社会的紧张关系。完善志愿者管理制度,优化队伍结构,拓展服务形式,提高志愿服务效能。

队伍专业化。严格落实政法专编专管专用要求,配齐配强县、镇(区)两级社区矫正、安置帮教机构工作力量,确保基层司法所有1名以上政法专编人员专门负责特殊人群服务管理工作。落实苏办发〔2011〕52号、53号文件要求,着力抓好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专职社会工作者队伍建设。进一步健全教育培训制度,分级分层组织开展岗前培训、业务知识更新培训、岗位练兵,全面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能力水平,着力打造一支专业化、职业化的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队伍。

(四)加快构建法制宣传教育全覆盖工作体系

1.主要目标:

——“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各部门齐抓共管、全社会共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体制进一步加强,机关、乡村、社区、学校、企业、单位100%建立专兼职相结合的法制宣传队伍,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组织网络体系;

——全县有接受教育能力的公民每年接受不同形式的法制宣传教育4次以上,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学生等重点对象以及刑释解教人员、社区服刑人员等特殊人群受教育率达到100%,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农民及流动人口、问题青少年的受教育率达到85%以上;

——建成县级法制宣传教育中心1个,法治文化广场1个以上,镇(区)、村法治文化阵地建成率85%以上;

——培育1个以上全国知名的如东普法品牌,1个以上省内知名的普法品牌;

——市级民主法治村(居)创建率达95%,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率达35%以上。

2.工作举措:

着力构建大普法的工作格局。全面推动“谁主管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的责任落实。尽力争取加大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在党委政府综合考核,以及在基层法治建设、平安建设考核中的权重比例,进一步完善分工负责、协调配合、积极参与、资源共享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机制。建立法制宣传与司法执法、公证法律服务、矛盾纠纷化解、特殊人群管理等部门的情况通报、业务联动机制,更好地前置性普法、针对性普法、防范性普法。加强普法“讲师团”、法制副校长等工作指导,发挥大学生村官、普法志愿者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中的作用,壮大普法力量。

突出抓好重点对象学法用法。做优做实领导干部学法“一周一卡”、如东普法“三宝”、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等传统品牌,全面落实非人大任命领导干部任前法律廉政双考核制度,深入开展“唱响法治、畅想明天”法制歌曲进校园活动和“六五”普法百校行活动,继续推进企业守法诚信指数评估,积极探索“崇法示范户”创建、小卖部普法等农村普法新形式,进一步提升重点对象学法用法的实效性,扩大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覆盖面。

着力培育法治文化建设亮点。借助扶海法治文艺期刊,推动法治文艺作品的创作,发挥法治文化专家库成员的作用,举办法治书画、摄影等作品展,开展民间法治文艺团体、法治文艺剧本表彰活动,推动法治文化作品创作专业化,制作精细化,形式多样化。深入推进法治文化阵地建设,精心打造曹埠赵家剧院、大豫赵家剧院分院等法治文化亮点。全力推进青少年教育基地中国法制史教育馆建设,力争建成全市第一流、全省有影响的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紧紧抓住旧城改造、中心镇规划、新农村建设等契机,积极推动村(居)、社区法治文化站点建设。重点推动地税、食品药品监督、烟草专卖局、公安等部门开辟机关内部法治文化阵地,培育一批县级机关法治文化示范点。

不断拓展法制宣传传播途径。推动、激励新闻媒体、广告企业落实公益法制宣传社会责任,高密度、多角度地解释法律法规、传播法治咨询、解读社会热点、引导法治舆论。进一步探索运用新媒体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完善如东普法网等专业普法网站建设,开发适合网络推广的普法短片;充分发挥名流名人的社会效应,发挥“意见领袖”作用,打造知名普法微博;围绕手机新媒体平台开发普法软件、游戏,打造如东新媒体普法的新品牌,借助公共微信平台,利用公共微信账号开展对手机微信用户的法制宣传,进一步扩大新媒体普法的宣传面。

加强基层民主法治建设。积极开展农民“崇法示范户”评比等活动,构建“学法中心户”网络,充分发挥大学生村官作用,培养农村“法律明白人”,推行政社互动模式,努力让基层实现自我管理、自我教育,提升自治能力。按照国家民主法治示范村和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的要求,联合县依法治县办公室、民政局等部门加强对县级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的指导,重点推进“四民主两公开”制度的有效落实。依托“一委一居一站一办”社区管理服务体系,心理健康辅导站、劳动就业介绍指导站等实体,完善法律图书角、村民法制学校、村居法制宣传栏等公共设施,进一步推动法制宣传教育向基层延伸。

四、保障机制

构建“四个全覆盖”的工作体系,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县司法行政系统的一项重大任务。各司法所、各科室(处)要高度重视,强化组织领导,狠抓措施落实,真正把“四个全覆盖”作为工作的主攻方向,抓紧抓实、抓出成效。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对推进“四个全覆盖”工作体系实行局党组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加强组织协调、指导推进和检查考核。各司法所、各科室(处)要切实按照局党组统一部署和要求,周密安排,精心实施,做到思想重视、行动迅速。健全长效运行机制,不搞急功近利,不做表面文章,反对形式主义,杜绝弄虚作假,确保推进“四个全覆盖”的常态化、长期化、实效化。

(二)明确任务,狠抓落实。坚持项目化管理,把各项任务分解为具体项目,围绕项目安排人力、物力和资金保障,增强全覆盖工作的保障力度。加强绩效考核,科学制定考核内容、标准和方法,开展多层次综合考评与督查,并把考核结果作为评先定优和干部使用的重要依据,充分激发广大干警的创业热情和创造活力。

(三)强化基层,夯实基础。积极推进司法所管理体制改革,落实政法专项编制,充实人员力量,着力解决基层司法所事多人少、队伍不稳定等问题,确保“四个全覆盖”在基层落实到位。充分运用科技信息化手段,加大信息化在“四个全覆盖”体系中的深度嵌入和应用,实现各项业务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共用,工作流、信息流、管理流相互融合,不断增强全覆盖的工作效能。

(四)加强宣传,营造氛围。认真做好“四个全覆盖”的宣传工作,加强与省、市等各级媒体的联系沟通,加大舆论宣传工作力度,广泛宣传“四个全覆盖”的工作进程和实际效果,扩大社会影响力和知晓面。加强典型人物和先进事迹的表彰宣传,在全系统大力营造积极向上、争先进位的浓厚氛围,为推进“四个全覆盖”工作体系创造良好的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