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15年全县司法行政工作要点》的通知
来源: 司法局 发布时间:2015-02-03 09:30 累计次数: 字体:[ ]

局机关各科室(处),各司法所、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

现将《2015年全县司法行政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希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如东县司法行政系统2015年重点工作(项目)任务分解表》

 

 

如东县司法局

201523

 

2015年全县司法行政工作要点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各级政法、司法行政工作会议和县委十三届七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紧紧围绕“三争三实”的总体要求,紧盯“全市争一流、全省争位置、全国争先进”的奋斗目标,深入推进司法行政“四个全覆盖”工作体系建设,持续巩固提升,锐意改革突破,全面争先晋位,不断提升司法行政、大调解工作水平,为加快全县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建设的法治化进程,提供更强有力的保障。

二、主要目标:

1.深入推进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县、镇(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成率100%,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站建成率90%,镇、村法律顾问配备率90%以上,政府及政府部门法律顾问配备率80%以上。

2.培育2家特色专业律师事务所、5—10名业内具有一定影响力的专业律师,基层法律服务所“诚信法律服务单位”创建率达到100%

3.公证质量评价合格率100%,公证质量全市领先,业务收费不低于上年水平。

4.提高法律援助办案质量,精品案例入选省十大优秀法律援助案例或十大好案例。

5.提升基层人民调解规范化建设水平,基层人民调解委员会规范化达标率90%。一般矛盾纠纷排查率90%以上,调处率95%以上,重大复杂矛盾纠纷排查率85%以上,调处率85%以上。

6.执法行为更加规范、执法绩效进一步提升,执法质量全市领先。社区服刑人员年度重新犯罪率低于全市平均水平,刑满释放人员当年重新违法犯罪率控制在3%以内。

7.法治宣传教育体系不断完善,普法责任制全面落实。重点培植2个市级以上法治宣传教育示范点,各镇(区)、普法成员单位创建不少于1个县级以上示范点或法治宣传教育典型经验。镇(区)、村(社区)法治文化阵地建成率达到85%以上;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成率30%以上。力争有2个以上全省有影响的普法品牌,创全省“六五”普法先进县。

8.信息调研工作继续保持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先进,新闻宣传、信息调研工作全市领先。

9.县级机关整体目标考核争先晋位,全年全系统党风、政风、行风零投诉、零通报、零曝光。

三、工作任务:

(一)围绕需求导向,努力拓展领域,进一步加快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

1.准确把握经济社会发展新常态。积极组织广大法律服务工作者搭建各类专业服务平台,为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具个性、更有效率的法律服务。继续发挥县、镇(区)政府法律顾问团作用,积极为政府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当好参谋、提供服务。建立企业法律服务需求征询系统,指导、组织企业法律顾问提供有针对性的法律服务。深入推进法律服务进村镇、进社区,组织引导法律服务人员主动加强与企业和群众的对接,更好的满足各类市场主体法律服务需求。充分发挥公证职能作用,认真办理涉及沿海开发的公证事项,规范交易行为,预防经营风险,促进和保障沿海开发活动依法有序进行。

2.扎实推进法律服务平台建设。整合司法行政资源,建立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依托司法所或镇(区)综合服务大厅设立专门的法律服务窗口,建立镇(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在村(社区)普遍建立法律服务站,提升村(社区)法律服务站实体运作水平。加快“12348”网络服务平台建设,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即时性、一站式的公共法律服务,推动网络服务平台与三级实体平台的有机结合。

3.不断扩大法律服务产品供给。加强法律服务产品研发,研究制定符合我县县情、群众急需的公共法律服务产品目录和内容;鼓励、引导法律服务行业、各种社会力量积极研发适合群众基本需求的法律服务产品,经政府购买后并入公共法律服务产品目录。推行法律顾问制度,深化县、镇(区)两级政府行政领导法律顾问制度,积极推动行政事业单位配备法律顾问,继续推进“一村一顾问”工作,全面提高规模企业法律顾问聘用率。加强协调,完善保障机制,对积极参与公共法律服务、服务业绩突出的法律服务机构或个人,通过表彰、补贴、培训等手段,加以补偿和激励。

4.切实提高法律服务工作质效。加强法律服务规范化管理,继续深入开展“三信三名”、“三信三优”创建,建立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监督机制,完善服务质量反馈制度和服务质量评查制度。研究落实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站点规范化建设指标评估体系。加强法律援助标准化管理,严格按照《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程序规定》,对案件办理质量进行全程跟踪管控;加强质量考评,实行质量与办案补贴挂钩。认真贯彻执行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加强侦查、审查、起诉阶段法律援助工作,完善与公检法机关的协作配合,依法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等诉讼权利。依法履行公证工作职能,进一步规范公证执业行为,优化工作流程,强化执业技能,提高办证效率,改善服务设施,全面提升公证服务品质,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满意度。

(二)强化人本理念,积极探索实践,进一步落实特殊人群服务管理全覆盖体系建设

1.坚持规范化执法。从严抓好审前、诉前和假释前评估工作,降低社区矫正适用风险。重点抓好社区服刑人员交付衔接、入矫宣告等工作,夯实源头防范基础。强化对流动和重点人员管控,严格按规定审批社区服刑人员请假外出,对违反规定的社区服刑人员,及时调查,依法严肃处理。建立执法监督内控机制,探索职务风险防控机制,定期开展执法考评,落实“执法建议”制度,认真执行《如东县社区矫正执法考评办法》,促进执法质量全面提升。

2.坚持科学化管控。加快构建一体化技防体系,在电话语音汇报、生物识别考勤、电子腕带、执法记录仪、移动矫务通等装备使用上扩面增量,探索建立社区矫正执法信息管理系统,提高执法工作科技化水平。加强社区服刑人员移动定位监控,定位率85%以上。建立应对社区服刑人员违法行为的预警预防办法,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3.坚持个性化教育。针对社区服刑人员矫正初期、中期和末期心理特点,分阶段开展矫治工作,及时完善社区矫正措施。对未成年社区服刑人员开展“个案矫正”、“隐污矫正”,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加强入矫教育,给社区服刑人员上好入矫教育“第一课”,增加入矫后一个月的学习教育频率,提升教育矫正的质量。规范社区服务,固定场所、制定标准,防止社区服务的随意性。

4.坚持人性化帮扶。加强与监狱系统协调合作,拓展“亲情视吧”、“亲情视频”作用,针对个体帮扶需求制定帮扶方案,提高社区服刑人员改造质量。打造个性化帮教工作品牌,帮助特别困难“两类”人员解决住房、低保和子女就学问题,积极引导和鼓励其自主创业和自谋职业,最大限度地减少“两类”人员违法犯罪诱因。根据省市文件精神,认真做好解除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的后续照管工作,进一步加强安置帮教机构建设,做好信息对接,定期跟踪回访,建立健全生活照管机制和帮扶救助机制,确保解戒人员不脱管、不漏管、不失控。

(三)强化目标引领,着力提高质效,进一步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全覆盖体系建设

1.创新法治宣传教育方式。建立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职工、群众等各类重点对象法律需求征询系统,广泛开展“法律六进”活动,提升群众的“参与度”和“互动性”。做优做强普法三宝、企业守法诚信指数评估等普法品牌。配合县委组织部办好领导干部学习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研讨班。将宪法法律纳入2015年度领导干部和公务员普法培训。协调做好党委中心组学法工作,编印好《干部警示教育案例汇编》,提高领导干部和公务员依法执政、依法行政能力。广泛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增强企业经营管理和务工人员依法经营、依法生产、依法维权的意识。继续开展“六五”普法百校行等活动,增强在校青少年的法治观念。紧密结合农村实际需求,积极探索农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教育形式,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法律咨询、法治宣传活动,引导群众依法维权、自觉守法。

2.着力推进法治文化建设。建成中国法制史教育馆,力争打造全市一流、全省有影响的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按照“重点提升、全面覆盖”的思路,大力推动一个镇(区)1—2个法治文化阵地示范点建设,培植不同类型、不同风格的法治文化示范点。开展县级法治文化示范点评选活动,力争曹埠赵家剧院、新店法治文化广场分别成为省、市法治文化示范点。借助扶海法治文艺期刊,推动法治文艺作品的创作,举办民间法治文艺巡演、优秀法治文艺剧本评选等活动,彰显我县法治文化亮点。

3.健全普法宣传教育机制。推动“谁执法谁普法”的责任制落实,建立以开展普法活动、培植普法典型或示范点、群众满意度评估、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率为主要内容的考核机制。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法治宣传,加强普法讲师团、普法志愿者队伍建设,积极为普法志愿者提供活动平台。要在全覆盖、多频率上下功夫,在做优做强如东电视台、如东日报、如东广播电视台等法治专栏节目的基础上,进一步探索运用新媒体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对如东普法网进行改版升级,增加办事指南、便民服务等法律服务栏目,开发适合网络推广的普法短片,满足广大群众的学法需求。围绕手机新媒体平台开发普法软件,打造如东新媒体普法的新品牌,借助公共微信平台,利用公共微信账号开展对手机微信用户的法治宣传,进一步扩大新媒体普法的宣传面。

4.加强普法工作指导。今年是“六五”普法收官之年,要严格按照省、市、县考核总体部署以及考核办法,制定详细计划,落实专门力量,加强跟踪指导,按照序时推进,高标准做好迎接省、市终期检查验收的各项准备工作。及时加强检查验收,推动“六五”普法工作深入开展。加强对赵家剧院、双语小学、国土局等典型培植,扩大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影响力。

(四)运用法治方式,加快优化升级,进一步改进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全覆盖体系建设

1.强化组织建设。加强县、镇、村调解组织建设,巩固县、镇调处中心建设成果,突出抓好村级人民调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完善网格化排查体系,做到组织健全、人员到位、制度规范。以县级机关机构改革为契机,对各专业机构进行优化组合,重点突出土地流转、物业管理等行业性调解组织建设。抓好医患、劳资、环保、交通事故、海洋渔业等专业调处机构规范化管理。充分发挥调处职能作用,力争纠纷不出本行业、本单位、本区域。

2.优化运行机制。完善排查预警体系,充分发挥矛盾纠纷排查预警网格化管理作用,努力做到矛盾纠纷隐患早发现、早预防、早处置。整合大调解信息平台、“一信通”平台等信息平台资源,充分发挥信息化手段在排查化解矛盾纠纷中的作用,严格执行矛盾纠纷快报、“零报告”制度。健全分析研判机制,对辖区范围矛盾纠纷发生情况,县每月一次、镇区每半月一次进行分析研判,抓好县月通报制度,不断提升研判的针对性及有效性。巩固调解联动机制,建立信息互通、纠纷快报、工作例会、联动联调、考核奖惩和责任追究制度,推进综合、专业、司法行政调解联动性,不断拓展县调处中心预防排查、直接调处、听证对话、对接互动、管理考核等综合功能,积极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纠纷。进一步落实调解提醒告知制度,在矛盾纠纷多发易发领域通过工作提醒函对各调解组织或单位提出书面建议。

3.提升工作绩效。坚持依法调处,严格按照调解工作流程化解矛盾纠纷,注重调解工作的合法性、合理性,按规范制作人民调解协议书。对重大疑难矛盾纠纷或双方当事人认为有必要的,按照《人民调解法》第三十条的规定进行司法确认,进一步提高人民调解的社会公信力。注重用法治思维化解矛盾纠纷,善于把说服劝导工作和解决实际问题结合,严格按照适用法律条文、政策规定化解矛盾纠纷。加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融合互动,积极参与辖区内重大矛盾纠纷和信访问题的处置工作,集中攻坚,力争化解一批疑难复杂矛盾纠纷,为党委政府分忧、为人民群众解难,实现调处绩效与社会效应的双提升。

(五)狠抓四大建设,强化保障功能,进一步提升司法行政改革发展保障体系建设

1.强化基层基础建设。推进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积极协调司法所业务用房等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司法所建设水平。进一步巩固完善司法所管理体制,认真组织司法所缺编招录工作,确保司法所人员充实、队伍稳定,社区矫正专职社会工作者和专职人民调解员要足额配备到位。认真执行《如东县进一步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实施办法》、《司法所建设“五统一”》文件,进一步提升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的水平。推动建立镇(区)社区服务、就业安置基地,为“两类”人员融入社区创造条件。

2.强化人员队伍建设。落实司法行政干警、专职社工“一季一集训”制度,加强培训考核,建立培训档案,组织业务技能达标测试,切实提高司法行政干警、专职社工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做好法律从业人员的培训工作,组织法律服务人员参加各类业务培训和专业知识学习,邀请县内外有丰富执业经验的专业人员进行专业辅导,不断提高法律服务人员业务水平。进一步完善社区矫正执法队建制,区分和细化县、镇两级社区矫正执法力量和工作任务职责,提升社区矫正工作机构的层次和实战能力。探索完善人民调解员资格认定、绩效量化考核等办法,努力实现调解队伍管理由松散向规范转变。完善调解教育培训体系,镇每季度不少于1次业务培训,不断提高调解员素质。加大法律服务人才队伍储备和管理,完善人才培育引进机制,不断提升法律服务行业可持续发展能力。

3.强化考评体系建设。完善“双考双评”机制,进一步优化考核评比方案,建立网上考评系统,切实提高考核考评工作的科学性。科学运用考核结果,加强考核通报,将考核与年终评优评先挂钩,与奖补政策对接,充分调动全系统同志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进一步加强执法监察和工作督查,定期通报重点工作推进情况,及时督促整改存在问题,确保各项部署要求落到实处。建立目标激励机制,认真落实专职社工、专职调解员工作补贴和生活补贴,镇(区)要推进配套资金的落实到位,严格落实奖惩责任,加强过程控制,注重督查督办,确保各项工作按时高效完成,确保重点工作工程化谋划、项目化管理、制度化推进、品牌化考评、责任制落实。

4.强化党风行风建设。制定落实《2015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明确工作目标,细化工作措施,严肃“一岗双责”要求。组织全系统人员开展好“5·10思廉日”、“算账教育月”、“12·9国际反腐败日”教育活动,通过个性化、特色化的活动,进一步促进全体人员珍惜岗位、廉洁奉公。加强监督检查,通过执法监察、明查暗访、绩效考评等手段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加强法律服务队伍职业道德和行业操守建设。推进律师行业党的建设,切实发挥律师事务所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律师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大力宣传法律服务行业的先进人物、先进集体和先进事迹,积极引导广大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主动融入党委政府工作,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依法依规保障法律工作者执业权利,为他们营造良好的执业环境。以改进作风为重点,继续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切实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为开创司法行政、大调解工作新局面提供强有力的政治和组织保障。

 

 

 

 

  抄送:市司法局,县委政法委,县调处中心,档。

  如东县司法局办公室                     20152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