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县农业农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县委政法委、县司法局及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精心指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严格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行政的文件精神和会议要求,以转变政府职能、健全依法决策机制、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强化权力监督制约、加强依法行政能力建设为重点,依法全面履行机关职能与第一责任人职责。11月9日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被农业农村部命名为第五批全国农业行政执法示范窗口。
一、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措施及成效
(一)依法全面履行机关职能
一是加强行政权力清单管理。按照法律法规的废、改、立,动态梳理农业行政权力事项、编制权力清单和标准化办理流程,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经梳理,共有行政权力事项452项(东政办发〔2023〕62号、2023版),其中行政许可27项、行政处罚340项、行政强制45项、行政确认5项、行政征收5项、行政奖励16项、行政裁决3项、行政其它11项。二是加大委托赋权承接力度。做好省级许可事项的委托承接,并签订委托协议,严格按照协议规定的内容、要求与流程办理受托事项。对涉及农药、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等61个行政处罚赋权事项与洋口镇政府开展常态化的沟通、指导。三是深化农业“放管服”改革。动态调整、优化行政审批事项清单和办理流程,全面落实“不见面”审批、大力推进“一网通办”。对涉企的15项县级农业许可事项按照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方式,实施“证照分离”改革事项优化服务。继续牵头做好开兽药经营部(个体工商户)、开办畜禽养殖场和农民建房三项“一件事”的便民服务事项。对涉及行政审批事项所需的证明材料,法律法规有规定的、可由申请人提交信用承诺书,对法律法规无规定的一律取消。四是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对制定的涉农政策措施开展公平竞争性审查。五是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利用省市场监管平台,完成省市交办、部门计划的“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15项,检查对象132个。通过省、市“互联网+监管”平台及时归集上报监管数据。
(二)坚持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优化渔政执法机构设置。按照县委编办对县渔政监督大队(副科级建制事业单位)职能的批复,对内设科室、人员与职能进行重新“三定”。二是严格执法人员管理。严格执行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无执法辅助人员。组织执法人员参加南通市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考试云平台学习考试。 三是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对行政执法事项、执法人员、执法结果等信息通过及时省、市、县相关平台公示、公开;对以局及局所属执法机构为执法主体、按照一般程序实施的行政处罚案件全部实行法制审核;对涉及农业执法重特大案件必须集体讨论并报局领导班子研究决定。今年以来,提交局领导班子专题讨论4件。四是加大违法行为处罚力度。针对疫情防控、放心农资、农机监理、海洋渔业等领域开展专项整治。到目前为止共立案查处违法案件213起(其中一般程序类84起、简易程序类129起,农业类10起、畜牧类10起、农机类134起、渔业类58起、农村宅基地1起)。五是严格执行“两法衔接”。加强与司法及其它部门的沟通联系,对涉嫌犯罪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在伏季休渔期间向公安司法部门移送案件1起。六是着力提升执法能力。如东县被农业农村部拟命名为222-2023年度全国平安渔业示范县(2023年11月9日公示);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被农业农村部命名为第五批全国农业行政执法示范窗口;有2份案件分别获得市县典型案例;在全县行政执法情景模拟大比武中获得二等奖。
(三)持续开展涉农法治宣传教育
一是落实普法宣传任务清单。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和“属地管理”的原则,制定年度涉农普法宣传清单,明确牵头部门、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二是推进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开展培育对象动态管理,拓展示范辐射范围。除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家庭农场主、农民专业合作社带头人、种养殖大户、农资经营主体、水产养殖与捕捞人员外,新增土地承包经营与农经、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与村级监管员、畜禽屠宰与村级防疫员、农机等领域的培育对象。现有1087户列入农村学法用法示范培育,实现全县网格全覆盖。强化培育信息化管理,及时将示范户相关信息录入“法润苏农”系统。编制了2022年度农村学法用法20佳示范户风采录。制作的《小番茄“历险”记》获江苏省农业农村法治动漫优秀微视频, 5月19日在全市深化法治乡村建设现场会上,我局作了《加强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助力法治乡村建设、助推乡村振兴发展》的交流发言。三是创新法治宣传方式方法。继续发挥广播、电视、报纸等传统媒体的宣传优势,通过举办专题培训、印发宣传资料、在重点纪念日、节假日、宣传周开展集中宣传;充分利用网络课堂、“12316”信息发布平台、农业APP、政务微信、新闻发布会等载体,发布涉农法律法规、开展以案说法、宣传法治典型、扩大农村学法用法宣传的受众面和影响力;将法治宣传与高素质农民培训、农业新技术推广与日常业务知识培训和、农业行政执法、事中事后监管和违法案件查处相结合。
(四)依法化解涉农矛盾纠纷
一是深化涉农矛盾纠纷隐患排查。建立常态化的农业领域内稳定风险隐患排查机制,强化节假日、重大活动、重要时段、敏感时期的排查力度和稳控措施。加强与所在镇(区、街道)和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确保平安稳定。二是依法分类处置群众诉求。针对各种信访诉求,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凡可以通过诉讼渠道解决的问题,积极引导信访人运用法律维护自已的合法权益;加大法律顾问的参与力度,充分发挥律师在处理信访事项中的重要作用。三是切实化解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至10月底,县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立案受理土地承包经营纠纷案件28件,调解成功11起,裁决7起,其他10起案件正在处理当中。我县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工作得到省市县相关部门的充分肯定。
(五)加强行政权力制约监督。一是执行法制审核制度
对以县农业农村局为执法主体、按照一般程序实施的行政处罚案件,由局办公室(法规科、执法监督科)进行法制审核。二是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决定。对个人、单位处以较大以上的罚款、重大许可事项及案情复杂与社会影响大的案件,必须提交局领导班子集体讨论。今年以来提交局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的案件4件。三是开展案卷评查。组织参加省市县执法案卷的抽查、评查,在系统内开展执法案卷互查,并对查出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四是加强重点案件跟踪。对各级交办、转办或检查发现及群众举报的重要案件,经过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的、涉及面较广且社会影响较大及处罚金额较大的行政处罚案件进行跟踪,掌握案件进展、结案情况与社会效果。五是加强执法指导提醒督促。指导、提醒、督促各执法监管单位完善相关制定、方案,重点对新颁布、新修订、新废止的法律法规的学习培训与应用。
二、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强化运行保障机制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建立了以局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负责人任副组长,机关科室、各直属事业单位,驻镇畜牧兽医站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法规科内),具体负责法治建设的日常事务,局分管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二是压实工作责任。局主要主要负责人为法治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局分管负责人、各科室、直属事业单位、驻镇畜牧兽医站负责人分别为法治建设的直接责任人和具体责任人。三是加大考核力度。将法治建设纳入全年工作重点,并加大考核权重。四是强化督查推进。局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定期或不定期与法治建设工作进行检查、督查,对检查结果进行通报。
(二)完善落实相关制度
一是执行学习研究制度。局党组(中心组)带头学,将习近平法治思想,有关刑事、民事、行政法法律法规,党纪党规及新颁布的涉农法律法规等列入每次活动的主题,定期分析、研究、部署法治建设中的相关问题;通过法治讲座、专题培训、网络课堂、集中辅导、个人自学、知识测试等多种方式,不断强化执法人员政治自觉、法治素养、业务水平和执法技能。二是健全依法决策机制。严格执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县农业农村局党组工作规则》、《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等相关制度,对涉农重点项目、重大资金、重要案件等由局党组会议集体研究决定,对专业性要求高、政策性强的重大决策事项,组织专家充分论证。三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和备案管理的相关要求,定期开展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对已实施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后评估。四是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参与重大行政决策、拟发布的规范性文件、重大经济合同、经济项目、重要的法律文书、信访稳定及出庭诉讼和提升执法人员技能等方面发挥作用。10月份,对局聘法律顾问合同期内的服务情况进行了考评。
三、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是法治思维要进一步提高,少数人员法治素养有待进一步提升,法治思维不健全,还未真正养成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农业发展、解决突出问题的习惯。
二是执法能力要进一步提升。少数人员对法律知识掌握不够熟练,执法流程不够熟悉。没有聚焦执法主责主业,执法机构办案数量不多,部分领域执法频次低,执法保障农业高质量发展作用发挥还不够。
三是制度执行要进一步规范,少数人员对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执行不够严格,少数案件办案过程不规范,案卷制作还有瑕疵。
四、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是深化农业“放管服”改革。动态调整行政权力事项清单。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二是完善制度建设。修订完善行政执法制度,推动建立依法行政长效机制。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把行政决策、行政管理、行政执法、行政监督等活动全面纳入法治轨道。
三是加强执法监管。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不断提高执法效能。
四是加强法治宣传。积极实施“八五”普法规划,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对照普法清单积极开展各项普法活动,持续推进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工程,积极探索发挥示范户带头作用。
五是强化能力建设。加强公务员和执法人员法律培训,不断提升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推进基层执法规范化建设,加大执法监督力度,不断提高行政执法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