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法律援助须知
1、什么是法律援助?
法律援助是经济困难的公民和特殊案件的当事人依法获得的咨询、代理、刑事辩护等无偿法律服务。
法律援助主要为经济困难的人员提供。有关当事人可以通过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或经人民法院指定而获得法律援助。受援人在获得援助的案件中不需要支付任何法律服务费用,并可以从审理该案的人民法院获得司法救助,即缓交、减交或免交诉讼费用。
2、到哪里申请法律援助?
非指定的刑事辩护法律援助和诉讼代理的法律援助,由申请人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的同级司法行政部门主管的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
非诉讼事务的法律援助,除国家另有规定外,由申请人向其住所地、事由发生地或者争议处理机关所在地的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
★目前法律援助案件由县法律援助中心统一受理。公民也可以通过法律援助中心在各镇、相关部门设立的法律援助工作站以及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办理,那里的工作人员会具体指导您如何申请法律援助。对于行动不便或路途较远的公民,工作站及法律服务人员可以上门办理手续,代理当事人向县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
3、获得法律援助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1、有合理的请求及事实依据;
2、请求事项属于法律援助范围;
3、因经济困难无能力承担法律服务费用。
4、哪些事项属于法律援助的范围?
1、依法请求国家赔偿的;
2、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3、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
4、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
5、请求支付劳动报酬或者因劳动关系请求经济补偿、赔偿的;
6、因身体遭受严重损害请求赔偿的;
7、因遭受家庭暴力、虐待或者遗弃要求变更或者解除收养、监护关系的;
8、因遭受家庭暴力、虐待或者遗弃、对方重婚或者配偶与他人同居的受害方要求离婚的;
9、因使用伪劣农药、化肥、种子及其他农资产品造成严重经济损失请求赔偿的;
10、因环境污染遭受严重经济损失请求赔偿的;
11、因征地、拆迁而使权益受到严重损害并在民事诉讼中请求赔偿或者补偿的;
12、因房屋居住权受到严重侵害请求赔偿的;
13、因继承权受到侵害请求确认或者赔偿的;
14、遗赠扶养协议纠纷。
15、因被刑事立案侦查、提起公诉而请求法律咨询、代理、辩护的;
16、国家和省规定的其他事项。如:请求保护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
其中,第12、13、14项仅适用于农村“五保”对象、社会福利机构中由政府供养的人员、无固定生活来源的重度残疾人、正在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人员、领取设区的市、县(市)总工会发放的特困证的职工、依靠抚恤金生活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人员。
5、经济状况达到什么条件可以申请法律援助?
法律援助的经济困难标准按照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两倍执行。
下列人员应当被认定为经济困难无能力承担法律服务费用:
1、农村“五保”对象;
2、社会福利机构中由政府供养的人员;
3、无固定生活来源的重度残疾人;
4、正在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人员;
5、总工会核定的特困职工;
6、依靠抚恤金生活的人员。
★农民工因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待遇以及人身遭受严重损害的,法律援助机构将对经济状况免予审查。也就是说,只要农民工因上述三类事项申请法律援助的,不受经济状况是否困难的限制,不需要提供由住所地镇人民政府出具的经济状况证明,只需填写经济状况申报表和法律援助申请表,提供与申请法律援助事项有关的案件材料即可获得法律援助。
6、申请法律援助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1、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的身份证明,代理申请人还应当提交有代理权的证明;
2、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县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申请人经济状况证明;
3、与申请法律援助事项有关的案件材料。
7、受援人在法律援助过程中的权利义务
受援人在法律援助的过程中具有下列权利义务:
1、了解法律援助活动的进展情况;
2、有事实证明法律援助人员不依法履行职责时,可以要求法律援助机构予以更换;
3、如实陈述案件事实与相关情况,提供有关证明和证据材料,配合法律援助人员开展法律援助;
4、经济状况和案件情况发生变化时,应及时告知法律援助机构。
重要提示:
受援人以欺骗方式获得法律援助的,获得的援助将被取消,同时将由司法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已实施法律援助过程中的全部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