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21年双甸镇林业工作意见的通知
来源: 双甸镇 发布时间:2021-10-28 16:16 累计次数: 字体:[ ]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入推进美丽江苏建设的意见》和《南通市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总体规划(2016-2025年)》以及《如东县2021年林业工作意见》的通知要求,切实做好国土绿化工作,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建设美丽双甸,更好地推动林业高质量发展,现就全镇2021年林业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践行新发展理念,按照山水林田湖 草系统治理要求,以生态良好为导向,以林业资源培育保护为基础,以改善生产生活环境为重点,加强资源培育,深挖绿化造林潜力,强化林业资源监管,提升林业资源效益,坚持一手抓绿美景观塑造,一手抓生态保护修复,扎实推进绿美双甸建设,为建设美丽双甸贡献林业力量。

二、目标任务

2021年,全镇计划完成绿化造林面积50亩,其中:新增造林10亩,更新造林40亩。森林抚育453亩,新建农田林网1000亩,更新完善农田林网2000亩,创建省级绿美村庄1个,创建义务植树基地1个,四旁植树5万株,河道绿化3条,林木覆盖率保持稳定。加强森林资源管理,提升森林资源质量,落实好整体绿化工作与彩色化、珍贵化和效益化相结合的要求,合理调整林木结构,林业资源管理水平明显提升。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3%以下,主要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1.8%以下。自然生态更加美丽,人居环境更加美化,人民生活更加美好(各村(居)任务详见附表)。

三、重点工作

(一)实施国土绿化推进行动 

1.推进农村环境绿美建设。遵循习近平总书记“科学、生态、节俭”的绿化发展思路,准确把握当前国土绿化工作的新形势、新任务,严格遵守国家、省关于禁止耕地“非农化”“非粮化” 政策,切实推进美丽双甸建设,助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依据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空间统筹安排造林,深挖潜力,适地适树、适季适栽,见缝插绿、应栽尽栽;始终坚持乡土乔木树种为主,大力推进森林珍贵化彩色化,全力保持森林资源总量稳定增长。推进平原农田林网建设,调优树种结构,提升防护功能,实现农田林网控制率和林网建设质量提高,持续改善农村生产生活环境。

2.推进河道两侧景观生态绿化工程。根据清水绿岸三年行动计划,各村(居)要结合河道清淤、捞浅等水利工程建设,清除河坡、青坎5米宽范围内的所有障碍物,整理坡地后统一规划造林,开展河道绿化示范林建设。造林树种要坚持选择三化树种,可选择观叶、观花、观果类树种,推广乔、灌、草结合的造林模式,形成特色景观效果。

3.推进绿美村庄建设。在庭院宅旁、公共绿地、闲置非耕地见缝插绿,因地制宜种植乡土树种、彩化美化树种,引导村民积极开展庭院绿化,提高村庄绿化覆盖率。强化环村林带、水系林网、道路林网和农田林网建设,持续改善村容村貌和生产条件。加强原生植被、生物多样性、乡土树种特别是古树名木保护,保持村庄原有自然风貌。大力发展珍贵用材林、速生丰产林、经济林等,提升林业经营综合效益,提高农民获得感和幸福感。

4.深入开展全民义务植树。2021年是全民义务植树运动开展40周年,各村(居)要深入贯彻全国绿化委员会《全民义务植树尽责形式管理办法》,认真落实8大类50多种尽责形式,积极开展符合实际、富有特色、群众认可的义务植树活动;要切实加强载体建设,开展“互联网+全民义务植树”基地建设,实现线上线下融合发展;要密切联系实际,将义务植树与重点工程、古树名木保护、家庭绿化美化等有机结合,推进全民义务植树向纵深发展;要创新尽责形式,推动“随愿植树、随处植树、随时植树”,使义务植树常态化、公民尽责多样化。开展古树名木抢救复壮省级试点示范工作。

(二)实施森林质量提升行动

1.切实做好新造林抚育工作。2021年要对2020年所有新造林小班开展完善、补栽、重栽等抚育工作,巩固已有绿化成果。

2.改造修复低效林。针对林分质量较差、生产力较低、病虫害严重、森林火灾隐患大、保存率低和林木生长衰弱等实际,实施低效林分改造。对稳定性失调、系统功能退化的林分,遵循生物学、生态学规律,采取树种更替、补植等营林措施,改善林分结构和生境,提高林分质量、稳定性和效益水平。通过多种人工干预措施,对单一纯林、残次林或景观较差的林分进行改造优化,丰富树种,提高质量,增加效益,美化景观。

(三)实施资源管理行动

1.强化森林资源管理。新森林法明确规定,“国家实行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上级政府对下级政府相关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并公开考核结果”。结合双甸实际,建立健全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目标和森林防火、重大有害生物防治等工作目标责任管理制度和机制,保障森林生态安全,实现资源有序利用,切实加强新《森林法》的宣传普及,强化林地保护,严格审核审批用林许可,严厉查处破坏森林和侵占林地违法犯罪行为,林政案件查处率95%以上。

2.全面推行林长制。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意见》,根据省统一部署,结合我镇实际,全面推进林长制建设,由地方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担任林长,设立县、镇等各级林长,落实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落实森林防灭火、重大有害生物防治责任和措施,强化森林行业行政执法,努力实现森林资源“林长治”。

3.加强历年县级租地造林培管。各村、居要加强对已实施的省道、骨干河道等县级租地绿化重点工程林带的管护,严禁农户到已流转的林下乱耕乱种,确保沟系畅通,林带无火点险情,无乱堆乱放,无杂草,确保林带长效管理到位。各村、居要加强领导,建立县级租地造林管理工作领导组,落实管理目标责任制。新建租地重点绿化工程,各业主单位招标时要明确在合同管护期内,由施工单位做好林下禁种管护,并对施工单位进行专项考核,结果与资金拨付挂钩。已经超过工程建设合同期的租地造林绿化工程,要按照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进行公开招投标,落实中标单位管护期至少为2-3年,管护期满后按树木保存情况支付资金,确保工程质量。各村、居要与租地单位签订管护责任书,明确具体要求,将做好林下禁种工作与村集体土地流转费兑发挂钩,各村、居要与农户签订承诺书,确保不在已流转的绿化带下种植。

4.规范历年县级租地造林的使用审批。合同期或管理期内严禁随意采伐(采挖)定植的林木,如确需进行采伐(采挖)林木的,必须向县林业主管部门报告,县林业主管部门要按照林业法律法规的标准和要求做好伐区作业设计,做好采伐(采挖)证的发放,各村、居要现场监督,防止滥砍滥伐事件的发生。合同期或管理期结束需采伐(采挖)定植的林木的,县林业主管部门要根据原合同条款和县政府的文件要求,做好伐区作业设计和恢复造林的规划设计,明确恢复造林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做好采伐(采挖)证的发放。严禁在租地造林的林地内堆放物料、挖坑取土、兴建固定或临时建筑设施、倾倒污水、污物和垃圾以及动用明火或者燃放烟花爆竹,严禁擅自移植置换。工程建设要尽可能不占租地造林的林地,条件充分确需占用的,占用单位必须按林木采伐规定程序报县政府批准。

(四)切实做好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

加强林业有害生物普查,开展林业病虫害预测预报,加强林业有害生物普查,开展林业病虫害预测预报,各村、居要做好以美国白蛾为重点的检疫性害虫的监测,建立健全领导小组、明确专人具体负责,定期巡查;一旦发生疫情要迅速按程序上报,及时组织防治,确保将损失降到最低。

四、时间部署

1.规划设计阶段(2021年2月底前)。各村(居)认真编制好 2021 年绿化造林方案。

2.实施阶段(2021年3月底前)。对照2021年绿化造林目标任务,集中人力、物力、财力推进造林工作,确保圆满完成目标任务。

3.申报阶段(2021年4月)。各村(居)组织自查,形成书面材料向县绿化委员会办公室提出验收申请并附相关图、表、总结等材料(电子版一并上报)。

4.验收阶段(初验:2021年5-6月;终验2021年11月)。

县验收组届时对各镇、区、街道办的工作实绩分别进行初验和终验。

五、引导政策

2021年,镇政府对全镇造林实施以奖代补政策。具体标准:经验收合格的新增成片林每亩当年补贴1000元,合格的更新成片造林每亩当年补贴500元;合格的新建农田林网每亩当年补贴20元,合格的更新完善农田林网每亩当年补贴10元,新建义务植树基地每个3万元,绿美村庄创建达标每村补贴10万元。凡涉及到县财政资金绿化补贴项目不重复享受县级及县级以上补贴。

六、保障措施

(一)强化行政推动

各村(居)要坚持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要把 2021年绿化造林工作作为重要工作来抓,明确责任,落实举措。各单位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推进。

(二)强化考核奖惩

镇将2021年绿化造林工作列入乡村振兴工作综合考核和高质量发展考核内容。

(三)强化舆论宣传

各地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大力宣传林业在生态文明建设中的重要作用,不断提高公民植绿、爱绿、护绿责任意识,激发全民参与积极性。

(四)强化督查指导

镇成立绿化造林督查指导组,在土地流转和绿化造林期间,坚持“一周一督查和一周一通报“活动,发现典型及时宣传,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确保绿化造林和森林城市创建工作有序推进和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