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要点
来源: 人社局 发布时间:2016-02-03 14:16 累计次数: 字体:[ ]

2016年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会议及县委第十三届九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坚持民生为本、人才优先工作主线,以全新的思路、有力的举措不断策应新常态,实现新作为,全力促进就业创业,加快形成高端、紧缺人才集聚优势,建设更加公平可持续的社会保险体系,构建更为科学规范的人事管理制度,全力确保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提升公共服务效能,促改革、补短板、兜底线、防风险,实现“十三五”时期全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良好开局。

一、以创业带动就业,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的就业

(一)全面完成就业创业工作目标。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400人,创业培训500人,新增创业1300人,开发公益性岗位75个,开展全县企业用工调查2次。

(二)加大企业用工监察力度。完善企业用工常态化监察机制,分行业(如纺织、食品、机械、化工、高端装备等)建立全县企业用工档案。加强部门间信息共享交换,及时掌握企业用工、缺工状态。做好产业结构调增中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发挥好就业专项资金、失业保险基金的作用。

(三)加大就业服务力度。做好高校毕业生、城乡就业困难人员、退役军人、残疾人等重点人群就业工作,加强对灵活就业、新业态的支持。加大企业用工典型宣传力度,引导企业优化用工环境、提高工资福利待遇、实施人性化管理等。    

(四)加大就业创业扶持力度。要将各项就业创业扶持政策用好用足,进一步提高就业专项资金使用的安全性、规范性和有效性,确保政策落实到位,就业资金落到实处。加大就业培训力度,实施职业培训补贴制度,做到与我县产业发展相融合,与企业需求相衔接,从而确保技能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提供培训平台,邀请企业高管、高技能人才作定向培训,推行政府购买培训成果模式。建立学生到企业实习与预备就业制度,引导培训机构开办定向培训班,结业学员直接输送县内企业。鼓励以大学生为主体的青年、高层次人才等自主创业,以创业典型为引领,努力营造鼓励创业、宽容失败的良好氛围。在控制风险的情况下,加大创业资金扶持力度,帮助更多的创业者解决资金问题,进一步放大小额担保贷款对创业的扶持效应。

(五)优化公共就业服务。加快完善覆盖村、居的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建设,大力推进就业与人才公共服务机构整合,充分发挥县人力资源市场公共就业服务职能,做好相关就业信息的采集和掌握,服务好用工企业及求职人员。定期举办人力资源市场固定集市和专场招聘会,适时组织镇区开展服务企业用工、促进群众就业专项活动,积极动员未能升学毕业生等群体到县内企业就业。

二、以社保稽查为抓手,完善更加公平可持续的社会保障体系

(六)社会保险工作总体目标要求。继续按照“扩面、提质、增量”的总体要求,通过行政推动、稽查促动、整体拉动,努力实现“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全年社保工作目标。

(七)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险制度。全面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确保稳健运行,加快推进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并轨实施。加强沟通、配合,健全失地农民社会保障体系,推动新增被征地农民刚性进保。进一步完善自费补充医疗保险和个人账户住院补充保险等模式。落实工伤、生育保险费率调整机制,完善工伤预防机制和工伤康复标准。

(八)持续推进社会保险全覆盖。深入实施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开展拉网式的普查登记,准确掌握参保人群和未参保人群的情况,推动实现法定参保人群全覆盖。高度重视断保现象,分析断保原因,采取加大社保补贴力度、强化系统内部考核等措施,着力做好断保人员续保工作。大力提倡符合参加职工养老保险条件的城乡居保参保人员转入职工养老保险。实施建筑等高风险行业参加工伤保险专项行动,完善新业态从业人员参保登记办法。确保完成社会保险扩面不低于18000人,力争20000人的既定目标。

九)进一步完善和放大社保稽查职能。完善稽查方式方法,放大稽查职能,推动全县社会保险工作实现新突破。增强稽查信心。继续坚持 “一切服从于稽查、一切服务于稽查、一切以稽查为核心”不动摇,以缴费基数的提升为着力点,不断规范用人单位的参保行为,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完善稽查战略。围绕“全县动员、全面稽查”的目标,调整稽查战略,采取上门稽查、书面稽查、委托稽查联合稽查等四种稽查方式。巩固联动机制。进一步巩固好联动机制,定期提请县政府办牵头组织召开联动部门联席会议,协调处置相关问题,加大对不依法参保行为的监督、检查、打击力度,充分发挥部门联动在推进社会保险全覆盖中的强大合力。科学处置方法。补缴的时间节点从2015年1月1日起,重点要围绕缴费基数的提高,以及参保意识的增强和参保行为的规范。提升稽查能力。不断加强稽查工作队伍建设,充实医疗卫生方面的专业人才,在稽查大队内设稽查审核科,确保稽查工作的公平、公正。对于长期拖欠社保费的用人单位,要建立常态化的欠费公示制度。

(十)稳步提升社会保障待遇水平。按照国家统一部署,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由原来的每人每月105元提高至115元。根据《县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如东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建立城乡居保丧葬补助金制度,符合条件者可享受一次性丧葬补助金600元。城镇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基金支付比例分别稳定在80%和70%以上。

(十一)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监管。宣传和贯彻实施《江苏省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条例》,落实《如东县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内部控制制度》,加大社会保险基金监管力度,尝试引入第三方监管机制,确保社保基金安全运行。

三、把握创新创业新趋势,促进人才与产业发展需求精准对接

(十二)科学谋划人才工作机制。把握创新驱动发展要求,以加快构筑沿海开发人才小高地为目标,以“扶海英才”计划为统揽,统筹推进人才队伍建设,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的人才支撑和智力支持。加大人才工作考核力度,健全考核机制,在全县范围内营造尊重人才、重视人才工作的浓厚氛围。制定出台《如东县“十三五”人才发展规划》,明确今后一个时期人才工作的思路方向、主要目标、重点任务和推进举措。加大宣传力度,抓好典型培养,充分调动用人主体吸引人才、培养人才、使用人才的积极性。

(十三)着力引进产业发展急需紧缺人才。立足我县主导产业和新兴产业,建立“高精尖缺”人才开发目录编制发布制度,采取分产业、小批量、点对点的方式,组织县内企业到相关高校院所进行交流对接。融合“互联网+”元素,通过如东人才网,开发如东人才微信公众号等,运用线上线下协作服务模式,整合社会服务资源,进一步拓宽招聘、交流的渠道。依托上海市人才服务中心,发挥上海人才服务网如东频道作用,为企业寻找和挑选更高层次更加匹配的专业型、紧缺型人才。举办第二届海外人才创新大赛,组织举办“高校就业处长如东行”活动,与学校、园区联办“高校学子看如东”系列活动,组织适合我县产业发展需求专业的学生,来如东参观、对接、就业。加大引进高校毕业生和高技能人才、引进大院大所等扶持政策的落实力度,根据《如东县引进高校毕业生和高技能人才奖励暂行规定》,发放相关补贴,启动“引凤还巢”计划,加快推进如东籍人才回流工程。

(十四)加强人才创新创业能力培养。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相结合的方式,加强对科技企业家的培训,实施“拟上市企业上市专业人才培训和培养工程”,积极为拟上市企业培养高级管理人才。组织举办企业负责人或HR职业经理人“企业求才之法、用人之道”培训。围绕企业和产业发展需求,尝试委托培养模式,不断拓宽人才培养渠道。以优化服务、规范管理为重点,开展“企业职称服务年”活动。建立“创客空间”等大学生创业孵化器,对大学生回如创业创新给予悉心指导和扶持。

(十五)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充分发挥政府引导作用、企业主体作用和职业院校基础作用,大力实施技能人才“十百万千”培育工程,加快建立技能实训基地,推行“技能大师工作室”和“企业首席技师”制度,举办高技能人才比武大赛,激励更多技能人才锤炼本领、提高技能。

(十六)营造人才发展良好环境。推进院士工作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等企业研发载体建设,让人才有足够的发展空间和工作环境。优化人才服务“绿色通道”,健全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享受特殊待遇制度,在待遇、岗位等方面营造好的环境和氛围,真正做到事业留人、感情留人、待遇留人。

四、深化人事制度改革,推动机关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学化、规范化发展

(十七)健全公务员管理相关制度。配合上级部门认真做好全县公务员招录、选调工作,进一步推动公务员管理改革创新、规范操作,全面实施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完善考核奖惩、培训机制,加强能力和作风建设,配合组织部实施“职业道德建设”和“依法履职能力”培训工程。全面推进完成参照管理事业单位各项人事管理制度入轨运行。

(十八)加强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提升岗位管理、人员聘用、职称评定、省市县联考的规范运行水平,努力形成符合事业单位特点、规范有序、充满活力的人事管理制度。

(十九)扎实做好军转安置工作。随着中央大裁军的决定,妥善安置好军转干部的任务会更加繁重,要按照上级统一部署,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达成部队、接收单位、军转干部“三满意”目标。进一步加强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的管理服务,扎实做好部门企业军转干部解困维稳工作。

(二十)不断提升人事考试安全管理水平。加强命题能力建设、信息化建设,深化考试精细化管理,优化考试环境,促进人事考试“五支队伍”专业化发展,确保人事考试科学安全。加强工考工作,提升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能力素质。  

(二十一)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收入分配制度。加强机关公务员津贴补贴和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的规范管理,做好乡镇基层工作人员基层补贴政策的实施。按照国家、省市统一部署,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工资标准,健全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正常调整机制。

五、坚持服务与执法并举,全力确保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二十二)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贯彻落实《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意见》,积极开展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完善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深入实施集体合同制度攻坚计划,加大区域、行业和专项集体合同推进力度。

(二十三)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要做好劳动关系风险防控工作,做到日常监察与即时监察相结合,建立劳动关系动态监测预警和定期分析研判制度。针对建筑、水利、交通等重点监控行业,开展经常性的劳动关系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活动,严格控制群体性事件的发生,努力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和萌芽状态。加强劳动保障监察队伍建设,做到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强信用监管,健全劳动保障守法诚信档案,对严重失信行为实施联动惩戒,并在一定范围内予以曝光。

(二十四)提升劳动人事争议处理效能。根据省统一部署,积极开展“仲裁服务年”活动,提高调解仲裁的质效和公信力。推进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规范化建设,打造专业化、法制化、信息化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完善流动仲裁庭制度,建立重大集体争议的多方联动调解和仲裁快速处理机制。着力从源头化解劳动关系矛盾纠纷,充分发挥协商调节在争议处理中的基础性作用,进一步提高调解服务平台运行效率和质量。

(二十五)完善矛盾纠纷调处机制。要坚持预防为主、基层为主、调节为主,加强矛盾纠纷排查。提请县政府出台文件,加大涉及欠费、欠薪方面的考核力度,进一步明确各镇区及相关部门的职责,真正形成部门、镇区齐抓共管的联动合力,充分发挥县“两防”工作机制协调、疏导、化解的作用。深入贯彻省六部门关于全面治理农民工资拖欠问题的实施意见,按照“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施“一周一报”和“零报告”制度,切实保障农民工工资及时足额支付,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

六、提升效能,不断加强基础工作和自身建设

(二十六)持续推进基层平台标准化、专业化建设。落实就业创业服务和社会保险经办国家标准,推动服务模式向“一窗式”“移动式”升级,不断提升人社村居平台的信息化和精细化服务水平。通过业务培训和岗位练兵,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同时,要加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经办能力建设。推进村居平台和窗口服务平台作风常态化建设,提升公共服务能力和水平,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二十七)大力推进信息化建设。整合社保与新农合网络系统,调整开发事业保险管理模块,深化和拓展省卡应用的范围与广度,努力实现省卡在社会保障各个业务领域的应用。推进社会保障信息化建设,切实解决好信息系统与市接轨、异地就医、年末大厅缴费拥挤以及对两定机构监控等问题。

(二十八)做好新闻宣传工作。拓展宣传渠道,加大政策、法规宣传力度,继续办好《人社之窗》、《如东人社》,修订《社保知识宣传读本》,开辟《如东日报 人社专版》,通过全方位、多渠道、立体式的宣传,进一步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知法、懂法、用法意识。

(二十九)做好信访维稳和应急管理工作。整合信访维稳工作力量,规范工作流程,完善信访投诉请求工作机制。做好重要敏感时期的信访维稳,推进重点领域稳定工作落实,加强重点群体和人员疏导稳控,化解信访积案。建立完善重大矛盾协调化解、突发事件信息预警及应急处置等机制。

(三十)加强机关党建、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不断强化党员干部党性观念、政治规矩和廉洁自律意识。结合“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的开展,切实转变作风,持之以恒地抓好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县委关于作风建设重要精神的贯彻和落实,以作风建设的新成效取信于民。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推进政风行风建设和专项治理,继续开展窗口单位改进作风专项行动。

(三十一)建设高素质人社干部队伍。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完善科学的选人用人机制。丰富培训内容,加大人社干部队伍培训力度。完善干部管理各项规定,严格干部日常管理监督制度,健全科学考核机制,注重考核结果运用。加强机关文化建设,营造健康和谐的工作环境。努力建设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人社干部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