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rdxylbzj/2025-00355 | 分类: | 劳动、人事、监察\社会保障 通知 | ||
发布机构: | 如东县医疗保障局 | 文号: | 东医保〔2025〕43号 | ||
成文日期: | 2025-09-30 | 发布日期: | 2025-09-30 | 有效性: | 有效 |
名称: | 关于转发江苏省及南通市关于规范整合放射检查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 |
关于转发江苏省及南通市关于规范整合放射检查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
县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各相关医疗机构:
现将南通市医疗保障局、南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转发江苏省医疗保障局 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规范整合放射检查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通医保发〔2025〕48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本通知自2025年10月1日起执行。
附件:转发江苏省医疗保障局 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规范整合放射检查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
如东县医疗保障局
如东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9月30日
通医保发〔2025〕48号+转发江苏省医疗保障局 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规范整合放射检查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