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东县长期照护保险失能评定公示书(E4.7)
来源: 如东县医疗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6-04-07 14:29 累计次数: 字体:[ ]

根据《市政府印发〈关于建立基本照护保险制度的意见(试行)〉的通知》(通政发〔2015〕73号)及《县政府关于印发〈如东县长期照护保险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东政发〔2019〕27)号精神,按照《国家医保局办公室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期护理失能等级评估标准(试行)>的通知》(医保办〔2021〕37 号)、《国家医保局办公室关于印发〈长期护理保险失能等级评估操作指南(试行)>的通知》(医保办〔2022〕1号)规定的标准,经如东县长期照护保险失能评定专家组评定,冯志梅等5位参保人员符合如东县长期照护保险参保人员重度4级失能标准,沙兰英等15位参保人员符合如东县长期照护保险参保人员重度3级失能标准,丁兆和等23位参保人员符合如东县长期照护保险参保人员中度2级失能标准,现予公示。公示时间2026年4月7日至2026年4月13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如东县医疗保障局(泰山路16号)社会保险大楼一楼43号窗口联系。

联系电话:84128006

如东县医疗保险管理中心

2026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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