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按照《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3号)等有关规定及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约定,经如东宜合元药房等定点零售药店主动提交解除服务协议申请,解除我县2家定点零售药店医疗保险服务协议。名单如下:
如东县医疗保险管理中心
2026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