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东县长期照护保险失能评定公示书(E3.20)
根据《市政府印发〈关于建立基本照护保险制度的意见(试行)〉的通知》(通政发〔2015〕73号)及《县政府关于印发〈如东县长期照护保险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东政发〔2019〕27)号精神,按照《国家医保局办公室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期护理失能等级评估标准(试行)>的通知》(医保办〔2021〕37 号)、《国家医保局办公室关于印发〈长期护理保险失能等级评估操作指南(试行)>的通知》(医保办〔2022〕1号)规定的标准,经如东县长期照护保险失能评定专家组评定,陆嘉铭1位参保人员符合如东县长期照护保险参保人员5级失能标准,顾文彬1位参保人员符合如东县长期照护保险参保人员4级失能标准,郑如英等10位参保人员符合如东县长期照护保险参保人员2级失能标准,现予公示。公示时间2024年3月20日至2024年3月26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如东县医疗保障局(泰山路16号)社会保险大楼一楼42号窗口联系。
联系电话:84128006
如东县医疗保险管理中心
2024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