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示
来源: 如东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发布时间:2023-08-10 16:13 累计次数: 字体:[ ]

根据《关于开发专门岗位确保下岗、失业转业志愿兵(士官)就业工作的通知》(东委退役军人组办〔2023〕9号)要求,为有效实施2023年度专门岗位上岗工作,现将《如东县下岗、失业转业志愿兵(士官)专门岗位选岗实施办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8月10日-2023年8月14日,公示期间如对公示信息有异议的,请及时与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联系。联系电话:84126636,监督电话:84532770。


如东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3年8月10日



如东县下岗、失业转业志愿兵(士官)专门岗位选岗实施办法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促进安置后下岗、失业转业志愿兵(士官)再就业的决策部署,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积极开发专门岗位确保下岗、失业转业志愿兵(士官)就业工作的通知》(苏政发〔2018〕79号)精神, 为保障符合条件且有就业意愿的下岗、失业转业志愿兵(士官)充分就业,做到“资格审查、选岗排序、选岗结果、聘用上岗、工资待遇”公开、公平、公正,各项工作安全有序,特制定“下岗、失业转业志愿兵(士官)专门岗位选岗实施办法”如下:

一、组织领导

局成立下岗、失业转业志愿兵(士官)专门岗位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全面负责专门岗位工作的组织实施。

组  长:陈红芳

副组长:童仁平  汪华伟  李  华 

成 员:缪建如  欧海涛  吕加强  陈志远  沈荣荣 徐善华  王小苏

二、保障对象

《退役士兵安置条例》施行前,由政府安排工作后非本人原因下岗、失业的转业志愿兵(士官)和服役满10年(含)的自谋职业转业志愿兵(士官)。由政府安排工作后下岗、失业的残疾军人、立功人员参照下岗、失业转业志愿兵(士官)执行。

上述对象应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

2.在法定劳动年龄内且具有劳动能力,符合岗位需求;

3.无违法行为记录;

4.以个人身份或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社保。

三、岗位计划

专门岗位根据《关于开发专门岗位确保下岗、失业转业志愿兵(士官)就业工作的通知》(东委退役军人组办发〔2022〕11号)文件要求,即各镇(区、街道)岗位指标扣除2022年上岗人数加上各镇(区、街道)2022年度专门岗位退休人数最终确定各镇(区、街道)提供的岗位数。各镇(区、街道)岗位数见附件2。

四、待遇保障

(一)劳动报酬。专门岗位薪酬由基本工资和年终考核奖组成,总额在扣除各项“社会保险”后为本地最低工资的1.5倍。其中:总额的80%为基本工资,由用人单位按月支付。总额的20%为年终考核奖。由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考核发放。

下岗、失业转业志愿兵(士官)上岗期间,根据省政府59号文件规定领取的下岗、失业转业志愿兵(士官)的困难生活补助取消。到达退休年龄并领取退休金后,生活困难的可向户籍所在镇退役军人服务站申请办理困难生活补助,符合条件的,在领取退休金当月起,按省政府59号文件规定的标准发放。由政府安排工作后下岗、失业的残疾军人、立功人员上岗后,不再发放每月300元的生活补助。

(二)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用人单位应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相关规定为专门岗位就业人员足额缴纳各项社会保险,按南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缴纳住房公积金。

(三)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依法与专门岗位就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根据就业人员距法定退休年龄的时间,鼓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中长期劳动合同。

五、选岗排序

符合选岗条件对象按照服役年限长短,服役年限长者先选。服役年限相同的,以入伍时间前后确定选岗顺序,入伍时间前者先选。服役年限、入伍时间均相同的,以入党时间先后确定选岗顺序。以上选岗排序要素均相同者,采取现场抽签的办法确定选岗先后顺序。

选岗排序工作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移交安置科根据确定的排序原则,认真审查报名对象的选岗资格,核实报名对象的相关信息,排出符合条件对象的“选岗排名”。 具体选岗排名见附件3、附件4。

六、公开公示

通过如东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rudong.gov.cn/rdxrmzf/)退役军人事务局版块向选岗对象公示,做到“政策规定、适用对象、岗位计划、待遇保障、选岗程序、选岗排名”六公开,选岗对象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可向领导小组举报,领导小组对保障对象举报的问题进行核实评估,核实结果及时向举报者反馈。

七、现场选岗

(一)选岗地点:如东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一楼会议室。

(二)选岗时间:根据工作安排,在选岗对象选岗前3天通知选岗对象。

八、选岗要求

选岗对象选岗后当场填写《专门岗位选岗认定书》并在《2023年度如东县“专门岗位”选岗岗位确认表》上签字。选岗结束,由选岗小组成员在《2023年度如东县“专门岗位”选岗岗位确认表》上签字,经签字确认的选岗结果任何人无权改动。选岗对象如有以下情况之一的,视为本人主动放弃专门岗位或取消专门岗位。

1.未按通知的选岗时间到达选岗现场;

2.未按选岗要求填表签字;

3.不服从选岗现场管理,影响选岗正常秩序;

4.选岗过程中发表不当言论造成严重影响的;

5.选岗后未按规定时间到所在镇(区、街道)报到。

附件:1.《专门岗位选岗认定书》

     2.《2023年各镇(区、街道)专门岗位数量表》

     3.《第五批下岗、失业转业志愿兵(士官)专门岗位选岗人员排名表》

     4.《下岗、失业立功、伤残人员专门岗位选岗人员排名表》


如东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3年8月10日



附件1

专门岗位选岗认定书

根据《如东县下岗、失业转业志愿兵(士官)专门岗位选岗实施办法》,本人完全理解专门岗位中“保障对象、岗位计划、待遇保障”的意思,对公示内容无异议。经慎重考虑,本人选择镇(区、街道)的专门岗位,并在选岗后15日内到本人选择岗位所在镇退役军人服务站报到。逾期未报到视同放弃专门岗位。

   

 2023年   月   日

                 选岗人(本人签字):     




附件2

2023年各镇(区、街道)专门岗位数量表

镇(区、街道)

由政府安排工作后下岗、失业的残疾军人、立功人员可供选岗数

下岗、失业转业志愿兵(士官)可供选岗数

新店镇


12

袁庄镇


7

曹埠镇

1

5

栟茶镇


2

河口镇


7

双甸镇


4

马塘镇


0

丰利镇


8

岔河镇


5

大豫镇


0

长沙镇


5

洋口镇


0

经济开发区


0

外农(苴镇)


12

掘港街道

1

7

城中街道


3

合计

2

77





附件3


第五批下岗、失业转业志愿兵(士官)专门岗位选岗人员排名表

排名

姓名

军龄

(月)

入伍

时间

转业

时间

入党

时间

上报镇(区、街道)

1

俞  新

163

1985.10

1999.04

/

大豫镇

2

徐新民

151

1987.10

2000.04

/

栟茶镇

3

韩亚均

149

1992.12

2005.04

/

城中街道

4

王亚东

149

1993.12

2006.04

1996.12

长沙镇

5

吴晓俊

149

1993.12

2006.04

1997.10

丰利镇

6

高小军

149

1995.12

2008.04

/

城中街道

7

姚卫兵

146

1990.03

2002.04

1991.12

新店镇

8

张  锋

146

1990.03

2002.04

1995.10

新店镇

9

江国荣

125

1993.12

2004.04

/

经济开发区

10

蔡  兵

125

1994.12

2005.04

/

河口镇

注:入党时间不影响排名顺序的,不在排名表中体现。





附件4

  

由政府安排工作后下岗、失业立功、伤残人员专门岗位选岗人员排名表

排名

姓名

军龄

(月)

入伍

时间

转业

时间

入党

时间

上报镇(区、街道)

备注

1

王新元

64

1981.10

1987.01

1985.07

掘港街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