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涉企行政检查的公示
来源: 如东县水务局 发布时间:2025-07-31 09:13 累计次数: 字体:[ ]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国办发〔2024〕54号)的有关要求,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切实减轻企业负担,现对涉企行政检查相关信息进行公示:

一、检查主体

行政检查主体类别

行政机关

法定代表人

汤杰

单位地址及邮政编码

如东县城中街道富春江中路1号21109室、226400

举报投诉电话

0513-84118663

实施行政检查的主要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等水法律法规和政府规章

二、检查事项和依据

检查事项

依据

对单位/个人取用水行为的行政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等水法律法规和政府规章

对水利建设现场安全管理、安全台账资料等的行政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

法律法规和政府规章


对涉河项目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江苏省河道管理条例》等水法律法规和政府规章

对涉水违法行为检查、巡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等水法律法规和政府规章

三、检查频次上限

见附件1

四、检查标准

见附件2

五、检查计划

见附件3

六、检查文书

见附件4

附件1:水利领域涉企行政检查频次上限.xlsx

附件2:检查标准.xlsx

附件3:如东县水务局2025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计划(单一部门计划+部门联合计划).xlsx

附件4-1:抽样(采样)通知书.doc

附件4-2:行政检查情况记录表.doc

附件4-3:行政检查审批表.doc

附件4-4:行政检查通知书.doc

附件4-5:回避申请决定书.doc

附件4-6:现场检查(勘验)笔录.doc

附件4-7:询问笔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