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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公示
来源:如东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5-12-15 字体:[ ]

《南通市贯彻落实省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通办〔2022〕86号)明确的第四整改事项已整改完成。根据《南通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办法》等文件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问题

突出环境问题整改不彻底。南通市部分地区对重点环境问题整改推进不快、标准不高、把关不严,一些突出环境问题甚至出现反弹回潮。抽查发现首轮省级环保督察反馈问题仍有9项整改不到位,其中如皋伟业合金厂等2家(如皋伟业合金厂、如东鑫丰铸件)企业1万吨/年以下落后再生铝产能逾期未淘汰。

二、整改实施主体

如东县人民政府

三、重点措施

(一)强化首轮省级督察反馈问题中整改不到位事项的整改工作,确保问题彻底整改到位。2022年9月底前,完成如东鑫丰铸件厂等企业落后产能淘汰工作。2022年12月底前,拆除督察反馈6家企业14台落后中频炉设备,淘汰企业铸件酸洗等落后工艺。2022年3月底前,从加强源头排水管理,深入开展管网排查,推进撤并乡镇污水治理,提升运行管理效能,健全养护机制等方面推进乡镇污水处理问题整改。2022年3月底前,封堵取缔栟茶镇如福养殖园区、苴镇街道养殖集中区相关养殖户(场)现有养殖尾水直排口;2022年9月底前,建设完成尾水净化区域或相关配套尾水处理设施。2025年12月底前,如东6宗用海完成手续补办。

(二)对照问题,举一反三,全面排查。比对审批备案、各类许可等项目名单,综合梳理形成排查清单,逐一开展现场核查,定期组织市级“回头看”督查,确保行业管理不缺位、不放松。

(三)加强长效管理,对各级交办环境问题建立巡查检查交办督办机制,确保问题真改实改、应改尽改。

四、目标任务

根据首轮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方案要求,不折不扣完成重点突出环境问题整改。

五、完成时限

2025年12月底前。

六、整改完成情况

此项反馈问题中,“鑫丰铸件厂落后产能问题”、“落后中频炉设备、落后工艺问题”、“栟茶镇如福养殖园区、苴镇街道养殖集中区养殖尾水直排口问题”、“乡镇污水处理问题”已完成整改并于前期进行了公示,现将6宗用海手续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大唐测风塔已于2022年10月16日完成拆除任务。拆除后针对施工海域范围进行海底扫测,并出具正式扫测报告。

(二)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市分公司位于如东境内的1宗信号塔用海项目已于2024年2月2日取得海域使用不动产权证书,实现合法用海。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市分公司另外1宗信号塔用海现位于通州湾代管区海域内。

(三)华能如东风电一期工程、中国水电如东10万千瓦海上风电工程、龙源如东潮间风电场示范扩建工程等3宗涉及未批先建和边批边建用海项目完成阶段性整改。该3宗用海后评估报告已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查并获通过,因海上风电项目尚未取得涉军审查意见,省自然资源厅暂停项目审批进程。根据2024年3月7日省海洋督察整改推进会会商意见,鉴于海上风电涉军实际以及相关违法用海行为已立案查处的事实,同意上述3宗风电用海项目认定为阶段性整改完成。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5年12月15日至2025年12月26日)向如东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反映。

监督电话:0513-81965886

电子邮箱:rdhygl@163.com

如东县人民政府

2025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