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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东县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来源:如东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6-03-24 字体:[ ]

2025年我县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相关要求,全面提升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成效。现将我县法治政府建设有关工作简要汇报如下:

一、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成效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提升理论武装。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法治政府建设的首要政治任务,全面系统准确领会其重大意义、科学内涵和实践要求,自觉用以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及时传达学习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将习近平法治思想、法律法规和纪律规矩教育等纳入全年干部教育培训内容,实现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县、镇两级全战线、全覆盖培训轮训,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1次,各镇(区、街道)累计学习32次。

(二)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全面落实权责清单制度。高标准编制公布15个镇(街道)履职事项清单,15个镇(街道)平均明确基本履职事项121项、配合履职事项74项,上级部门收回事项257项。制定《镇(街道)履行职责事项清单动态调整管理办法(试行)》,中央编办高度肯定我县清单执行运用经验做法。持续深化洋口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改革赋权事项动态调整,打造“样样办”政务服务品牌,推行“综合查一次”执法检查新模式,洋口镇被继续纳入经济发达镇改革名单。

提升政务服务水平。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开通线上专区,增设线下专窗,整合链条部门业务事项,实现线上线下“一次申请”、数据同步流转、业务协同办理。推行“基层高频事项一平台办理”,并网运行医保、人社专线与政务网,实现办件县域全覆盖。制定了《如东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5年版),规范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健全线上线下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体系,规范涉审中介服务行为,促进市场良性循环。抓好企业开办一站式服务,优化政银合作模式,实现企业开办“七合一”,全县全年通过“一站式服务专区”申办的有2586家,占比超80%。开设“个转企”一件事服务专窗及绿色通道,全年共办理“个转企”登记24户。

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发布《如东县2025年“如来如愿”营商环境提优举措》,明确了7个方面具体举措33条,持续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规范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确定2025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计划单一部门检查任务37个,跨部门联合检查任务10个,按照“应合尽合”原则,共合并制定任务84条目,涉及检查对象162家次,最大程度降低重复检查频次。进一步破除地方保护和区域壁垒,全面梳理涉市场准入行政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性文件服务,建设高效规范、公平竞争、充分开放的全国统一大市场。统筹健全统一的社会信用制度,2025年运用“双线四步”机制修复企业信用194家。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开展“法治体检”,法治助力小微企业破困重生的做法被省司法厅张晓伟厅长批示肯定,被江苏卫视关注报道,市委依治办评定为2025年度惠民惠企优秀案例。

(三)健全依法行政工作制度体系

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发管理。建立完善行政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对行政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发布。坚持应审必审、有错必究的原则,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2025年我县县政府共出台规范性文件4件,报备率、及时率、规范率达到100%。

(四)重大行政决策科学民主合法

强化程序管理。全面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要求,2025年我县重大行政决策事项3项,广泛征求公众意见,听取专家评审意见,审慎论证决策事项的必要性、可行性、科学性。健全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司法所全年为镇(区、街道)审核各类文件、协议1556件。

(五)提升行政执法质量

完善工作机制。统筹编制监管清单,全面梳理形成单部门监管事项清单383项、综合集成监管场景(跨部门)清单53项,实现检查事项线上统一管理,严格执行“清单之外无检查”,从源头杜绝随意执法。科学制定检查计划,推动执法资源精准配置。明确执法主体权责边界,全面开展涉企行政检查主体资格清理,依法确认并公布75家执法单位主体资格,切实压实执法主体责任。

规范涉企执法检查。高效推动“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不断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围绕危险化学品、旅游市场等重点领域推进“综合查一次”联合执法机制。全县涉企行政检查次数同比下降22.51%,现场检查次数同比下降30.54%。执法部门累计开展“邀约式”指导服务233次,出具行政指导意见书233份,协助企业完善内部管理。相关工作获《法治日报》《新华日报》等媒体报道。

推行智慧监管。依托市综合集成监管平台,全面推行“扫码入企”机制,将“亮证执法、扫码检查、无码不查”纳入标准执法流程,实现计划统筹、提前告知、扫码入企、任务执行、结果反馈等环节线上全程留痕。全县有关部门非现场检查占比达涉企行政检查总数的20.47%,我县推动涉企行政检查降频提质被《江苏法治报》头版报道。

强化执法监督。严格履行行政执法监督职能,多渠道收集线索,完善执法监督与12345双向协作机制,及时采集监管平台信息,同时借助政府网站与投诉平台,及时处置违反“五个严禁”“八个不得”及清单外检查等问题。做好案卷评查工作,2025年各部门自查案卷627件,县级抽查100件,对排查出的问题均通报整改到位。

(六)推进法治化社会治理

健全依法化解纠纷机制。2025年持续升级完善县、镇、村三级综治信息系统,打造集排查、受理、分流、调处、督办、回访于一体的综治工作一站式矛盾纠纷化解平台,健全三级联动工作机制,推动矛盾纠纷源头排查、前端化解、闭环处置,全年累计化解各类矛盾纠纷12000余件。创新复合型调处机制,建立“调解+司法确认”机制,成功调处全国首例海上风电产业链矛盾并完成司法确认,我县“海上红枫桥”经验做法入选全国新时代“枫桥经验”优秀案例。

扎实做好“八五”普法收官工作。“八五”期间我县共举办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80余场次,受众达到8万人。联合人大建成宪法主题公园,推出沿海法治文化线路、“与法同行守望成长”青少年法治研学线路、三河六岸休闲法治体验线路;开展“跟着微短剧”来学法等线上法治作品创作,自编自导普法短视频、原创情景剧、法律知识动画等新媒体作品。

优化公共法律服务供给。围绕规范运行80个村居公共法律服务阵地,提升200个村居法律顾问服务水平为重点,开展可及率提升专项行动,调整配备村居法律顾问,压实管理考核责任。县公证处积极助力社会治理,开展远程公证业务,推动“公证+医疗”“公证+执法”、网络金融赋强等发展壮大,服务领域不断拓展,业务收入持续提升。

全面强化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加强行政机关自我纠正意识,推动争议实质化解,2025年我县行政复议调撤率40.2%,纠错率7.14%,实质化解行政争议的作用日益凸显。全县一审行政诉讼案件113件,败诉率5.26%,撤调率30.7%,行政应诉败诉率保持全市低位运行。

(七)强化行政权力制约监督

扣紧监督反馈链条。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监察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人大、政协对政府工作提出的有关意见,认真及时研究处理,满意率达98%以上。行政机关负责人按规定出庭应诉,出庭率达100%。自觉接受配合监察机关开展监督工作,及时向监察机关反馈相关建议采纳情况,办复率达100%。完善审计监督制度。以推进审计全覆盖为核心要求,2025年完成审计项目17个。抓好守信统计,协同完成执法检查修订工作,认定县级统计信用红名单企业2家。

二、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

党政主要负责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落细落实。县委县政府始终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始终将党的领导贯穿于法治建设的各方面全过程,遵循“十一个坚持”,坚持法治如东、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一体推进。

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严格执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切实担起法治建设的组织者、推动者与实践者角色,将法治建设工作纳入全县高质量发展考核中,作为对各单位及领导班子评先评优与选拔任用的依据,做到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

县委主要领导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及时传达学习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多次主持召开县委常委会会议,专题听取政法各单位党组工作情况汇报;主持召开了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第八次会议暨党政主要负责人专题述法会议,系统部署年度法治建设重点工作。引导各级领导干部把学习成果转化为依法决策、依法办事的自觉行动,全年共64名非人大任命新提拔领导干部参加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主持召开政府常务会议进行学法,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进行深入研究,着力解决法治政府建设的难点堵点问题,推动政府各项工作在法治化轨道上运行。

三、存在不足

我县法治政府建设薄弱环节主要体现在:一是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还不够系统全面,部分领导干部在统筹推进法治建设能力方面仍需进一步提升。二是法治服务能力仍有待进一步加强,对法治建设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研究仍需进一步深入,执法工作质效与人民群众新期待相比仍有一定差距。三是法治专业队伍力量仍需加强,执法队伍力量薄弱、执法能力和水平参差不齐,涉外法治人才建设亟须加强。

四、2026年工作打算

一是强化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全面领导。加强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研究宣传贯彻,全面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压实主体责任,把党的领导贯穿到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各方面,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在党的领导下不断走深走实。

二是依法履行政府职能。深化镇(街道)履职事项清单执行运用。加强基层法治审核,完善法治审核办法。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提升政务服务能力和水平,全面落实“一件事一次办”“高效办成一件事”“基层高频事项一平台办理”等改革创新工作。

三是规范行政执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深化“综合查一次”与集成监管改革,拓展“邀约式”执法服务,推进智慧监管,强化系统监督,实施司法所执法监督能力提升工程,提高行政执法质量。

四是推进矛盾纠纷化解。加强风险识别与研判能力培训,规范风险信息上报标准,建立风险信息质量审核机制。增强行政机关自我纠正意识,提升复议应诉水平及争议化解能力,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