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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等待期产生的住院费可以报销吗?
来源:如东日报 发布时间:2018-06-21 字体:[ ]

点题人:徐斌

点题内容:在医保等待期内产生的住院费用是否可以结报?

首问负责记者:吴慧 刘蕾

市民徐斌去年12月份缴纳了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按照规定,该保险有6个月的等待期。本月初,他因头疼、呕吐,胃部不适等情况在南通市第一人民医院住院治疗,住院期间共花费7000多元,出院时,院方表示徐斌的医保卡无法在系统内报销结算,无奈只能自费。

县医保中心副主任许晓燕告诉记者,如果徐斌在缴纳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之前,缴纳过农保是可以抵消等待期的,一般而言,缴纳一年抵消3个月等待期,缴满两年就能解除等待期,进行报销。而徐斌虽然缴纳过农保,但没有在就医前及时到窗口办理解冻业务,所以出院时不能用医保卡进行系统内报销结算。不过许晓燕说,现在徐斌可携带本人医保卡、出院小结、费用清单以及发票,到县医保结算窗口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