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活就业人员2019年度基本医保费昨起开征
本报讯(特约记者 钱德明 全媒体记者 吴文军)记者从县人社局了解到,从昨天起,县社保经办机构开始征收2019年度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费,全年总额为4125.6元。
据了解,已采用“江苏省社会保障卡”(以下简称“社保卡”)代扣的人员必须于今年12月25日前将现金足额存入“社保卡”,由银行代扣缴纳;未实行代扣的人员必须于12月20日前到县社保经办机构刷卡缴纳。若不在规定时间内缴纳,将会影响参保人的医疗保险门诊统筹和住院待遇享受,超过2019年3月31日不缴纳的,从缴费之日起统筹待遇享受方面将追加6个月的过渡期,2019年6月30日前仍不缴纳的,则按新缴费标准缴纳。2019年6月底前在职补缴标准为每年6178.8元;退休人员补缴标准为每年4942.8元。另外,非“社保卡”代扣基本医疗保险费的人员一律采用刷卡缴纳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