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1月1日起——
我县城乡居保将实施“两项新政”
本报讯(特约记者 钱德明 全媒体记者 吴文军)近日,县人社局和县财政局联合下发通知,从2020年1月1日起,全县将实施“两项新政”,即对符合条件的老年人,按省人社厅和省财政厅确定的标准加发基础养老金;为具备一定条件的特困人员补缴养老保险费。
具体内容为:对正在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老年人,65周岁以上的每人每月基础养老金增加5元;75周岁以上的再追加5元。符合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员、低保对象、重度残疾人等特困人员,应缴未缴的养老保险费由县财政按每人每年1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补缴,期限不超过15年。“两项政策”的实施,将惠及全县28万人,县财政全年将多支出5200多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