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4231838/2015-00047 分类: 土地    通知
发布机构: 县政府 文号: 东政发〔2014〕58号
成文日期: 2014-12-25 发布日期: 2015-01-04 有效性: 有效
名称: 县政府关于公布应用我县土地年租金最低价格标准的通知
县政府关于公布应用我县土地年租金最低价格标准的通知
来源: 县政府 发布时间:2015-01-04 累计次数: 字体:[ ]

各镇人民政府,各区管委会,县各委办局,县各直属单位:

  为加强土地年租金征收管理,根据《县政府关于印发<如东县国有建设用地租赁实施办法>的通知》(东政规〔2012〕7号)等文件,现将我县土地年租金最低价格标准予以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如东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土地年租金征收管理工作的通知》(东政发〔2008〕15号)中土地年租金收取标准同时废止,征收结算仍按东政发〔2008〕15号文件执行。各镇区根据所辖区域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区位条件、土地市场价格水平、承租人是否支付土地取得费用等因素,在县确定的土地年租金最低价格标准基础上研究制定具体土地租金标准并报县政府备案。

  

  附件:1.如东县土地年租金最低价格标准一览表(商业用地)

     2.如东县土地年租金最低价格标准一览表(工业用地)

  

如东县人民政府

2014年12月25日



附件1

 

如东县土地年租金最低价格标准一览表(商业用地)


城镇名称

商业用地

(元/平方米)

备 注

高新区(掘港镇)、县经济开发区

13.3

依据基准地价,按照承租人已支付土地取得费用测算。

马塘镇

6.2

岔河镇

6.7

丰利镇

6.6

双甸镇

6.9

循环产业园(大豫镇)

6.4

新店镇

5.6

曹埠镇

5.2

栟茶镇

6.4

河口镇

5.1

袁庄镇

5.2

长沙镇

6.5

苴镇

5.1

洋口镇

5.2

沿海经济开发区(旅游开发区)

11.8


附件2

 

如东县土地年租金最低价格标准一览表(工业用地)


城镇名称

工业用地

(元/平方米)

备 注

县经济开发区(苴镇)、高新区(掘港镇)

4.6

依据《县政府关于提高全县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格的意见》(东政发〔2014〕52号)文件确定的各区域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格标准,按照承租人已支付土地取得费用测算。

海经济开发区(小洋口旅游度假区、洋口镇)

4.3

洋口港经济开发区(长沙镇)

4.3

循环经济产业园(东凌库区产业园、进口再生资源加工区、大豫镇)

4.3

河口镇

4.3

岔河镇

4.3

栟茶镇

4.3

马塘镇

4.2

丰利镇

4.2

双甸镇

4.2

新店镇

4.2

曹埠镇

4.2

袁庄镇

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