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4231838/2016-01482 分类: 行政区划与地名    意见
发布机构: 县政府 文号: 东政办发〔2016〕93号
成文日期: 2016-08-15 发布日期: 2016-08-22 有效性:
名称: 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地名管理服务和地名文化建设的实施意见
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地名管理服务和地名文化建设的实施意见
来源: 县政府 发布时间:2016-08-22 累计次数: 字体:[ ]

各镇人民政府,各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县各委办局,县各直属单位:

  地名在国家行政管理、经济社会建设和国内外交往中具有重要作用。近年来,我县地名法制建设取得重大成果,地名公共服务初见成效,地名文化建设探索发展,但仍存在地名法规政策执行不够到位,不规范地名和地名标志时有出现,历史地名保护力度偏弱,地名管理信息化手段相对滞后等问题。为进一步规范地名管理,提高地名公共服务水平,加强地名文化建设,更好地服务于“强富美高”新如东建设,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苏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加强地名法治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切实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显著提升地名管理服务水平,更好地发挥地名在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便捷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弘扬优秀传统文化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二)主要目标。到2020年,地名法规政策进一步健全,地名管理法治化水平显著提高,建立县级历史地名保护名录,与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需求相适应的地名公共服务体系基本建立,促进地名文化事业健康发展。

  (三)基本原则。

  ——健全地名法治。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地名管理法规,不断完善地名法规规章,依法规范地名行政管理行为和地名使用行为,努力提高地名管理法治化水平。

  ——强化管理服务。以满足日益增长的地名信息服务需求为目标,完善信息化管理手段,促进地名普查成果转化应用,提高地名管理服务水平。

  ——注重文化传承。突出弘扬优秀历史文化,深入挖掘地名文化资源,强化历史地名保护措施,提高新生地名的文化品位,提升地名的文化特质、文化内涵和文化价值。

  ——扩大社会参与。牢固树立地名工作以人为本理念,积极鼓励、有序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地名管理服务工作,健全地名命名更名的民主决策机制和地名工作的社会参与机制。

  二、健全地名规划体系

  各镇(区、街道)、县各相关部门要认真学习贯彻《江苏省地名管理条例》和《江苏省地名命名更名管理办法》(苏民区[2015]28号),结合相关规划和城镇现状、自然地理、历史人文等因素,突出新城开发、老城改造等重点区域,对未来需要命名的自然和人文地理实体进行前瞻性研究,科学编制地名规划,并根据城镇发展变化及相关规划修编情况,适时修编地名规划,发挥地名规划引领作用。按照多规融合原则,建立地名规划与相关规划的协调联动机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水利、交通、旅游等专项规划涉及地名命名的,应当与地名规划确定的名称相一致。

  三、规范地名管理

  (一)严格地名审批。进一步规范地名命名更名程序,制定地名采词用字规范,从源头上杜绝不规范地名的产生。理顺地名关联审批事项的关系,将工程项目类地名的审批作为项目备案、核准和批准的前置收件,工程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中项目名称需与项目备案、核准和批准文件中项目名称相一致,要严格防止那种先审批、后命名的现象发生;专业主管部门审批相关重要地名前应征求县级地名主管部门(设在县民政局)的意见,并及时将县政府批准后的地名信息报县级地名主管部门备案。拓展地名命名更名的公开征集和社会公示范围,完善地名命名更名的民主决策机制。

  (二)开展不规范地名清理整治。各镇(区、街道)、县各相关部门在摸清底数的基础上,于2017年6月前对不规范地名统一进行处理。坚持分类指导、集中整治原则,重点对不规范的路街巷、住宅区、建筑物等名称进行清理规范。对无名称的,要及时命名;对一地多名的,要确定一个标准地名;对不符合地名命名规范、经论证需要更名的,应及时更名。

  (三)推进地名标志标准化。加强地名标志设置工作,完善地名标志管理维护机制,确保地名标志形式规范、位置合理、数量适当,实现标准地名标志城乡全覆盖。严格执行地名标志国家标准,规范地名标志的材质、规格、形式和文字标注。2017年6月前,各镇(区、街道)、县各相关部门要结合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推进地名规范化等,全面开展城乡地名标志核查整治,纠正含有非标准地名和不规范汉字、未全部采用汉语拼音拼写等不合规地名标志,维护更新破损残缺的地名标志,清除废弃不用的地名标志;对新命名或地名标志缺失的镇、村、路街巷、住宅区和建筑物等及时增补地名标志。

  (四)强化地名执法监督。县级民政部门和专业主管部门要依法查处擅自命名更名地名、损毁地名标志等违法行为,重点加强对房地产广告中使用地名情况的执法监督。民政、公安、住房城乡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应结合实际开展联合执法,及时纠正非标准地名使用、未按国家规范拼写标注地名等情形,依法查处地名违法行为,杜绝“大、洋、怪、重”等不规范地名。

  四、完善地名服务体系

  (一)开展地名普查成果转化利用。认真开展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按照普查标准和要求查清、查实、查准全县地名信息。科学编制地名普查成果转化规划,有力指导地名基础专题研究、文化保护、信息化建设、服务产品研发的组织实施,到2020年,全县基本建成地名普查成果转化服务体系。

  (二)加强地名信息化建设。2018年底前,全面建成覆盖全县的国家地名数据库和公共服务网络平台,完善地名信息动态更新机制。建设统一规范的地名网上审批系统,实现地名审批网络化办理。推进门楼牌、路街巷牌等地名标志的信息化管理和地名地址信息库建设。加强部门之间地名信息资源共建共享,推动地名数据库与公安、国土资源、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等基础数据库实现互联互通,为“智慧城市”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三)有效发挥社会和市场作用。各镇(区、街道)要制定完善相关规划,支持社会力量和市场主体参与地名服务。充分发挥市场作用,推动地名普查成果社会化应用,鼓励社会中介组织和市场主体利用地名资源开发衍生产品,努力构建层次丰富、形式多样的地名服务产品体系,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地名服务需求。

  五、加强地名文化建设

  (一)深化地名文化研究。加强地名文化理论研究,各镇(区、街道)、县各相关部门要深入研究地名文化内涵和特征,将理论研究成果应用于地名工作实践,为地名文化发展提供理论支持和方法指导。鼓励和支持社会组织等发挥优势,广泛开展地名文化资源的调查、挖掘、整理工作,有计划、有组织的开展地名文化专题研究,形成一批有价值的研究成果。

  (二)推动地名文化产品开发。坚持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相统一,利用数字化、信息化、网络化等技术,建设一批地名文化产业重点项目,打造地名文化品牌。各镇(区、街道)要开展标准地名图集与地名录、地名词典、地名志编纂工作。拍摄制作地名文化影视音像作品,积极发展文化创意、移动媒体、电子读物、动漫游戏等新兴地名文化业态,推动地名文化产业发展。

  (三)强化历史地名保护。对具有文化价值、重要影响的历史地名,县级已制定历史地名保护名录(详见附件2),全面实施分级保护制度,对重点保护的历史地名设置标志牌(碑)。将地理实体已消失的历史地名纳入地名资源储备库,倡导利用历史地名资源进行命名更名,弘扬优秀传统地名文化,彰显地方文化特色。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按照政府主管、民政牵头、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原则,加强对地名工作的领导,充分发挥地名委员会的指导协调作用,适时研究解决地名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促进地名工作健康发展。切实保障必要的财政投入,将地名管理、历史地名保护、地名公共服务等工作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

  (二)密切部门协作。县级地名主管部门、专业主管部门和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协作,切实加强地名管理。建立部门之间重大地名事项会商机制,共同推进地名审批管理、地名规划编制实施、地名信息化建设、地名公共服务和地名文化建设等方面的重点工作。

  (三)加大地名宣传力度。各镇(区、街道)、县各相关部门要及时向社会公布并大力宣传推广使用标准地名。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广泛开展地名法规和地名文化宣传,策划举办形式多样、内涵丰富的宣传活动,为地名工作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附件:1.如东县地名委员会成员名单

     2.如东县历史地名保护名录

  

如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8月15日

  

附件1


如东县地名委员会成员名单

  

  组  长:陈春柳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朱小建  县政府办副主任、应急办主任

          沈秀芬  县民政局局长

  成  员:彭卫东  县委统战部副部长

          朱剑锋  县发改委原副主任

          徐德建  县卫计委党工委副书记

          顾久伟  县农委副主任、党组副书记

          张  浩  县编办副主任

          徐希红  县公安局副局长

          王海城  县财政局副局长

          郭  勇  县教育局副局长

          倪劲松  县国土局副局长

          陈  曦  县建工局副局长

          陶  健  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邵新良  县水务局副局长

          张  忠  县商务局(粮食局)副局长

          顾亚军  县文广新局副局长

          鲁志明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曹晓丽  县档案局(馆)副局(馆)长

          徐  伟  县统计局副局长

          顾久芬  县党史办副主任  

          肖长卿  县民政局副局长

  县地名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地名管理的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县民政局,由肖长卿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附件2


如东县历史地名保护名录

  

  经媒体公开征集以及地名专家和各镇区的推荐,根据历史地名的悠久度、知名度、文化含量、文化独特价值、文化影响价值、文化传承价值等六方面,县地名办组织地名专家组几经讨论评估,确定以下地名为如东县历史地名保护名录。

  一、镇级(14)

  掘港街道、苴镇街道、马塘镇、新店镇、长沙镇、曹埠镇、岔河镇、双甸镇、栟茶镇、袁庄镇、大豫镇、河口镇、洋口镇、丰利镇

  二、村居(249)

  掘港街道:陈高、掘西、虹桥、十里墩、晓河、芳泉、银杏、野营角、周店、三河、沙南、晒盐场、天星、新丰、洋岸、丁字岸、宾东、余荡、三桥;青园、古池、灯塔、盐垣、九总、童店、华丰、港南、环北、环镇

  城中街道:五总、北场、丁杨、潮墩、六总、八总、如华;范堤、友好、碧霞、通海、三元、民主、新光

  苴镇街道:王潭、金凤、凤阳、刘埠、蔡桥、九阳、肖桥、江庄、虹元;晓桥、振新

  长沙镇:陆河、富盐、三民、黄海、滨海、长堤、北坎、四桥、卫海、何丫、环东、近海;港城、东海

  马塘镇:长路、七里镇、马南、王渡、马西、潮北、潮南、马东、马北、马丰、蔡渡、亚苏、许楼、桃园、沙庄、徐庄、尊三;市河

  新店镇:顾高桥、曹庵、胡港、月池、新联、深河、孙桥、三角渡、双虹桥、祝套;新店、汤园

  曹埠镇:甜水、应泉、跨岸、冯桥、直港、下漫;上漫、堤南、孙窑

  岔河镇:振兴、汤桥、南桥、金河、金桥、兴发、金发、龙发、兴河、银河、新坝、新桥、振河、兴北、新港、古北、玉林、陆港、三联、坝东、龙凤、启秀;迎春、燕川、镇北、其国、古坝

  双甸镇:曙光、田季、高前、中心、宗奎、伯元、镇东、丛家坝、德银、锡伍、镇南、鹤井、石南;星光、石甸、双南

  栟茶镇:陈湾、新庄、大窑、杨堡、竹园、兴凌、兴镇、江安、兴灶、双港、三元、栟南、三星、洋堡、港头、浒澪;茗海

  袁庄镇:大袁庄、时桥、铁果门、孙庄、海河滩、朱庄、濮桥、竹园、赵港、小康、戴南

  大豫镇:止马洼、香台、周墩、九龙、豫东、大同、伯安、徐征、巩王、丁家店、东安闸、马家店、强民、一门闸;大豫、南坎、兵房、农场

  河口镇:荷园、小澪、澪河、龙坝、十里桥、关口、烈士陵、双港、太阳庙、锦成、中天;花园头、立新桥

  洋口镇:浒路、甜港、古坳、耿庄、池塘头、新坝、同文、闸西、南渔、洋口、楼窑、王鸭、杨楝园、油坊口、六份头、香橼树、三江口、张埭、周新庄

  丰利镇:周桥、花园桥、华严、玉窑、双沟门、陈葛庄、家庙桥、凹桥、龙口、月河、九和、双灰山、包场、南宁、兴南、张家园、环堤、光荣、环农、环渔;古丰

  三、街、巷、路(121)

  掘港街道:北街、南街、竖街、九总街、童家店街、银杏街、顾家桥街、花子街、环镇街、华丰坝街、洋岸街、朝天街、刘鑫街、七秀巷、广隆巷、普照巷、永升巷、郡庙巷、牌楼巷、陶家巷、武庙巷、蒋家桥巷、混堂巷、石碑巷、曹家巷、典当巷、圈门巷、一人巷、康家巷、黄海路、青园路、碧霞路

  马塘镇:潮桥街、花市街、石板街、十八里长街、王家院子巷、杨家巷、赵家巷、戴家巷、许家巷、野大门巷、花园井巷、堂子巷、香油巷、衙门巷、预备巷、育婴堂巷、城隍庙巷、西寺庙巷、土地庙巷、一人巷、后街巷、国库路、银河路

  新店镇:飞跃路、通洋路

  长沙镇:范堤路、长兴东路、长兴西路

  曹埠镇:惕安路、通掘路

  岔河镇:通洋路、新建路、交通路

  双甸镇:徐半街、 崴儿街、当铺巷、北巷口

  栟茶镇:中市街、卫海路、虹桥路、茗海路

  袁庄镇:海河路

  大豫镇:豫中街、张謇路、豫西路、茂青路、顺通路、富华路

  河口镇:府前路、天池路、四环路

  洋口镇:洋兴路、海防公路、马丰公路、洋口路、通海路、海生路

  苴镇:敬儒巷、苴丰路、临海路  

  丰利镇:虹桥街、松泉街、学林街、花市街、登丰路、土山路、新丰路、丰马路、虹桥南路、丰坝路、丰新路、九总路、四明路、徐庄路、凌石路、屏丰东路、土山巷、北当铺巷、三元宫巷、马家巷、土地祠巷、南当铺巷、小桥巷、祠山宫巷、将军巷、玉带巷

  四、河、湖、港、坝、桥等(160)

  掘港街道:串场河、丁字岸河、市河、护营河、晓河、鸦园湖、三元池、洗马池、烈燕池、洋岸港、大贴港、哨人港、东宾桥、云浦桥、烟墩桥、牛羊桥、牛桥、校场桥、弹琴桥、通海桥、凤英桥、关西桥、范公堤、野鸭滩、御倭渡、五荡、张家荡、七担码头、长鱼洞

  马塘镇:三汊河、交界池、薄刀池、车滩口、烧人港、吴泓港、千步港、仁和桥、嘉定桥、迎恩桥、南洋桥、沙庄石桥、盐河高桥、抱水桥、杨木桥、百岁桥、万寿桥、磨担桥、报鼓桥、桐本桥、泥螺桥

  新店镇:通洋运河、江海河、烈士桥、方根桥 

  双甸镇:薛港河、靴筒池、莲花池、洗马池、丛家渡、菱港、南荡、石坝、丛家坝、万善桥、花桥、崔家河桥、太平桥、唐桥、呆子桥、万顺桥、北张巷桥

  栟茶镇:捍海古堤、栟茶运河、通济桥、卫海桥、石头桥、野马口、五灶港河、虹桥、东石桥、南堡桥、蔡家桥、来福桥、十字桥

  大豫镇:四贯河、掘坎河、公共河、海堤河、兵房大桥、金地来大桥

  河口镇:薛港河、南凌河、任港河、直夫大桥

  洋口镇:栟茶运河、岔栟河、浒洋河、九洋河、马丰河、南陵河、江岔河、洋口国家中心渔港、藏王庙桥、六总桥、新渔桥、三江桥、古坳大桥、三角渡桥、新丰大桥、新林大桥、宏连大桥、涵北西桥、涵北桥、德贵桥、德贵南桥、新栟桥、香橼桥、东灶港桥、涵港桥、十八总桥、五尖桥、创业桥、十四总桥、斗安桥、范园桥、北六总桥、一总桥

  苴镇: 光明桥、坚镇大桥、东淩桥、东海桥、坟东桥、新光桥

  丰利镇:马丰河、九洋河、东凌河、如环河、古丰河、丰东河、春海河、四明河、迎九河、天堂河、立新河、往来河、头总河、三总河、九总河、十总河、斜港、黄圩港、陆家港、丰板桥、人顶桥、新丰桥、登丰桥、二渡桥、九总桥、凹凹桥、家庙桥、龙潭桥、花园桥、花市街桥

  袁庄镇:李骆河、栟茶运河、红星河、新建河、顾家渡、千凌口、海河滩、居家湾、江虹桥、双石桥、袁码头、濮家桥、苏家港、殷家渡、马底洼、天池

  五、名胜古迹(55)

  掘港街道:国清寺江井、德井、上真观、西方寺遗址、关帝庙遗址、束公馆遗址、永升号遗址、如东县革命烈士陵园

  马塘镇:晚香园、许家楼、东升楼、王家院子、梅陵、将军坊、马塘革命烈士纪念馆

  新店镇:季观堂碑刻、大王庙碑刻、长田汉代沉船遗址 

  长沙镇:范公堤遗址、洋口港陆岛通道(黄海大桥)

  曹埠镇:范公堤遗址

  岔河镇:古银杏树、双孔十字桥

  双甸镇:刘季平故居、陈家楼、陈秉衡庄园、尤同昌故居、明朝古屋、高门楼、长扑屋、陈家瓦屋、凤凰园、苏家园、刘家园、双车篷、瓦车篷、许家享堂

  栟茶镇:一柱楼遗址、孙二富故居遗址、徐氏宗祠、于昭毅将军祠、南沙书院、范文正公祠

  大豫镇:大同烈士陵园

  河口镇: 耙齿陵烈士陵园、河口镇烈士陵园、地藏寺

  洋口镇:小洋口反击战烈士纪念碑、金蛤岛温泉度假村、海印寺、洋口国家中心渔港、江苏第一风筝放飞区“空中交响乐”、亚洲第一风电观光场

  苴镇:苏中四分区抗日反清乡斗争胜利纪念碑、崔德耀历史纪念亭、新四军一师三旅司令部季园驻地旧址、宋庆龄、郭沫若、陶勇等题词的掘苴河闸

  丰利镇:汪氏文园博物馆、五义烈士纪念碑

  袁庄镇:地藏殿、大王庙、弥陀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