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4231838/2021-02111 | 分类: | 工业、交通\其他 通知 | ||
发布机构: | 如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东政办发〔2021〕45号 | ||
成文日期: | 2021-06-15 | 发布日期: | 2021-06-15 | 有效性: | 有效 |
名称: | 县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住宅小区智能信包箱和邮政服务用房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 |
各镇人民政府,各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县各委办局,县各直属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江苏省邮政管理局关于促进全省邮政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苏邮管〔2020〕3号)、《住宅设计标准(DB32/3920-2020)》(以下简称《标准》)等文件精神,解决住宅小区设计暴露出来的短板和老旧小区改造过程中的问题,全面推广住宅小区智能信包箱建设,合理安排邮政服务用房,提升住宅数字化、信息化水平,充分发挥邮政业在改善民生等方面的积极作用,结合我县实际,现就推进住宅小区智能信包箱和邮政服务用房建设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要求
1.已经取得土地尚未开工建设的住宅小区:根据《关于加快推进住宅区等邮政服务用房规划建设实施的指导意见》(苏邮管〔2016 〕161号)(以下简称《意见》)、《标准》等要求,新建住宅小区要把智能信包箱、邮政服务用房作为住宅小区公建配套设施内容,并列入建设工程的规划、设计、施工、监理、验收的全过程,所需费用应纳入建设项目总投资。智能信包箱、邮政服务用房应与建筑工程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同时投入使用。同时,由邮政管理部门在公建配套设施初步设计审查或施工图设计审查环节对智能信包箱和邮政服务用房设置提出审查意见。
2.正在开发尚未建成的和已经建成交付使用的新建住宅小区:邮政管理局与住建局、民政局等部门会商,根据规划公共服务用房指标落实情况,由各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业主委员会或物业管理委员会,提出解决方案,在物业管理用房或社区用房中,优先协调邮政服务用房,安排智能信包箱的具体设置位置。对已经验收交付使用的普通信报箱,视其安装的位置是否具备合适条件,由邮政企业对原信报箱的设置按智能信包箱的要求提出改进意见,报邮政管理局共同落实推进。
3.零散住宅楼或旧住宅小区:老旧小区更新改造时,应将设置智能信包箱和邮政服务场所纳入更新改造内容。在老旧小区改造过程中,预先规划出智能信包箱设置场地。邮政企业应按照零散住宅楼或旧住宅小区的实际情况,编制智能信包箱和邮政服务用房的专项布点规划报邮政管理局,由邮政管理局(或委托县邮政公司)提交住建局审查同意后报县人民政府审批,纳入统一规划,所需资金争取政府旧住宅小区整治专项资金解决或引入市场机制,通过第三方筹资解决。旧住宅小区设置智能信包箱和邮政服务用房时,宜与门卫、值班室或物业管理、居民服务设施等合并建设;设置户外智能信包箱亭时,建筑形式应与周边环境相协调,并有一定的防风遮雨功能。
二、设置标准
1.智能信包箱的设置标准:智能信包箱数量应按住宅户数每户一箱进行相对集中设置。其规格按照可以投放进邮件与包裹的大小比例进行科学设计,其材料、检验要求、电源适配性、安全可靠性、环境适应性、格口数量等应符合国家标准《住宅信报箱 》(GB/T24295-2009)和江苏省标准《住宅智能信报箱建设标准》(DGJ32/TJ229-2018)中智能信报箱的规定,同时其智能化须符合《智能建筑工程验收规范》(GB50339)、《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等相关要求。
2.邮政服务用房的设置标准:邮政服务用房应设置在主入口或者楼房地面层等交通便利、运输邮件快件易于进出、居民易于取件的地段,可结合小区物业管理设施一起规划布局。其面积宜参照《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50180-2018)合理安排以及“意见”要求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以上的住宅小区,尽可能提供不低于25平方米的邮政服务场所。
一般住宅小区居住规模在1000户以下的,设置室内建筑面积不少于15平方米;1000-3000户以内的,设置室内建筑面积不少于30平方米;3000户以上的,可以设置两个以上邮政服务场所,并合理设置相应的室内建筑面积。邮政服务用房的建设除具备房屋一般使用功能外,还须有必要的防盗措施。
三、实施要求
1.高度重视、严格落实。各房地产开发企业、智能信包箱生产企业在土地出让规划设计要点、规划审批没有明确配置要求的情况下,应当积极配合邮政管理局协调配置邮政服务用房和智能信包箱的安装。其中,邮政服务用房建设要严格落实《意见》要求;智能信包箱生产企业设计的报刊信件箱要严格落实国家标准《住宅信报箱》 (GB/T24295-2009)和江苏省标准《住宅信报箱建设标准》 (DGJ 32/TJ 94-2010) 等有关建设规定。
2.各司其职、统筹联络。设计单位要在建筑设计中明确智能信包箱、邮政服务用房的置放地点并加以标注与说明;小区智能化设计要将其相关材料备份,便于后期完成智能信包箱的智能化联网工作;物业服务企业要加强使用智能信包箱和邮政服务用房的安全管理工作;邮政快递企业要加强对投递员的智能投递业务培训。
3.部门联动、确保成效。邮政管理局负责协调住建局等部门推广住宅小区设置智能信包箱和邮政服务用房,实现住宅小区公建配套设施建设的统一规范管理;审查建设单位的邮政服务用房施工图设计文件,参与对邮政服务用房的竣工验收;指导智能信包箱生产企业做好设计报备工作,及时组织智能信包箱建设进度的督查与相关验收工作,并要求该生产企业做好智能信包箱的后续维护工作,让住宅小区居民能够真正享受准确、安全、方便、智能的邮政服务。
如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