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14231838/2026-00317 | 分类: | 工业、交通\其他 通知 | ||
| 发布机构: | 如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东政办发〔2026〕5号 | ||
| 成文日期: | 2026-01-30 | 发布日期: | 2026-01-30 | 有效性: | 有效 |
| 名称: | 县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全县2026年度乡村公路、危旧桥梁、县道路灯建设计划的通知 | ||||
各镇人民政府、各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县各委办局,县各直属单位:
现将如东县2026年度乡村公路提档升级、养护大中修、危旧桥梁、县道路灯建设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如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1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如东县2026年度乡村公路、危旧桥梁、县道路灯建设计划
为做好2026年乡村建设工作,更好地服务乡村振兴,根据如东县2026年度财政预算安排和农村公路开展前期项目进展情况,下达如东县2026年度乡村建设相关工程建设计划。
一、建设计划规模
乡村公路提档升级13.51公里,乡村公路养护大中修25.28公里,乡村公路危旧桥梁5座,县道路灯建设34.98公里。
二、招投标要求
符合法定招标条件的乡村公路建设项目,应当依法进行招标,招标文件上网公告前必须送县交通运输局进行审查备案,施工项目单项合同额超过400万元项目须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采用江苏省交通运输厅招投标系统开展招标工作。农路施工图设计应选用有公路行业相关资质的设计单位开展设计,设计文件必须经过县交通部门审查通过后,方可施工招标。各镇(区、街道)对属地范围内农村道路项目实行打捆招标,择优选择有相应资质的施工、监理、检测等从业单位。监理单位必须具备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并具有类似工程经验。
各镇(区、街道)应当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15日内,将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报送县交通运输部门备案。招投标全过程资料包括:项目审批立项批文、施工图批复或审查纪要、项目备案文件、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评标报告、中标通知书、中标人投标文件、异议投诉、合同等相关资料。
三、质量监督办理
建设单位在项目施工、监理招标结束后,开工前30日内必须办理质量监督申请。按照《省交通综合执法局关于印发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程序及标准的通知》(苏交执法质〔2020〕1号)要求,向县交通运输局申请办理质量监督。质量监督受监后,按照《公路法》《公路建设市场管理办法》要求在江苏省一体化在线交通运输政务服务平台网上办理公路建设项目施工许可。
四、工程管理要求
一是工程严格执行现场“七公开”“三同时”“施工现场工人维权告示”制度。二是严格落实质量和安全管理体系,严格施工现场管控,严格按照设计和技术规范进行施工,加强施工过程中关键工序质量的控制,保证厚度、强度、压实度、钢筋保护层厚度等重点指标合格率稳中有升。三是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建设单位要加强施工安全管理,压实各参建单位安全责任,确保施工项目安全零事故,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将取消县级补助资金。
五、档案管理要求
做好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检测单位档案资料的整理、收集、归档工作。交工验收前县级组织专项档案检查,通过验收的予以交工验收。
六、其他要求
乡村公路大中修项目必须在交工验收后,一年内完成审计(第二次支付县级补助之前),各镇(区、街道)须及时将审计报告原件报县级,超过要求提交时间未提交的,不再予以补助。
县道路灯亮化项目可简化程序,按照属地镇(区、街道)实施,县级财政给予“以奖代补”的方式实施。补助标准按照原则上按照亮化长度里程计算。县级财政补助标准为每公里8万元。镇级向县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和交工验收报告申请验收后,县级交通及相关部门现场联合验收亮灯情况,达到100%亮灯率通过验收的项目,县级奖补资金一次性支付给各镇(区、街道)。若镇(区、街道)投入的工程费用标准低于每公里8万元,相关镇(区、街道)须提供该项目审计报告,按照工程审计价的90%进行拨付县级奖补资金。路灯亮化项目须在当年度内完成,超过当年未验收的,取消县级奖补资金。县道路灯亮化工程后期运营管理费用和相应资产维护由所在镇(区、街道)负责。
附件:1.如东县2026年度乡村公路提档升级工程建设计划明细表
2.如东县2026年度乡村公路养护大中修工程建设计划明细表
3.如东县2026年度乡村公路危旧桥梁建设计划明细表
4.如东县2026年度县道路灯建设计划明细表
附件1 如东县2026年度乡村公路提档升级工程建设计划明细表.xlsx
附件2 如东县2026年度乡村公路养护大中修工程建设计划明细表.xlsx
附件3 如东县2026年度乡村公路危旧桥梁建设计划明细表.xlsx
东政办发〔2026〕5号 县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全县2026年度乡村公路、危旧桥梁、县道路灯建设计划的通知.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