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如东县城镇燃气管道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来源: 如东县住建局 发布时间:2024-08-23 累计次数: 字体:[ ]

近日,如东县出台了《关于加强如东县城镇燃气管道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东政办发〔2024〕13号),决定在城市开发建设和运行维护过程中加强城镇燃气管道保护工作,为便于各单位、社会大众了解文件出台的背景和主要内容,现对文件做如下解读:

一、出台背景

2024年3月13日河北三河燕郊燃气爆炸事故发生后,总书记作出重要批示,强调“多年来,燃气管道泄漏导致的事故频发,造成了重大人员伤亡,成为一个突出的安全问题。各有关部门和地方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汲取教训,切实负起安全责任,就燃气管道‘带病运行’开展专项治理,全面排查风险,拿出管用措施,加大老旧燃气管网改造和维护力度,及时消除安全风险隐患。要举一反三,扎扎实实把各项安全生产工作抓好,坚决杜绝形式主义、不做表面文章。失职渎职导致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的,务必严查彻查、严肃追责。”2024年5月11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强城市燃气管道保护防范第三方破坏的通知》(建办城函〔2024〕174号),文件要求各省市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市燃气安全的重要指示批示,加强城市燃气管道及附属设施保护,重拳整治第三方施工破坏燃气管道的问题,确保燃气管道本质安全和运行安全。

二、主要内容

(一)实施时间

2024年3月5日起施行。

(二)执行对象

各镇人民政府、各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县各委办局、县各直属单位、各燃气企业、各投资建设主体。

(三)工作要求

按照“三管三必须”和“谁审批、谁监管”原则,实施意见从用地规划许可、工程建设许可、施工许可、工程建设施工等四个阶段,进一步明确各职能部门、各镇区街道、各燃气企业、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工作职责,以及相关许可的办理流程和工作要求,层层压实城镇燃气管道保护的各个重点环节,坚决防止第三方施工破坏燃气管道的安全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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