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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如东中梁物业费及维修基金价格咨询
提交时间: 2023-01-29 08:22:28
内容:

如东掘港中梁首府壹号近期交房,目前收到通知维修基金为70元/㎡,物业费为1.9元/㎡,额外单独收取公共能源费单价为0.48元,首次物业合同为3年。请问这3项定价是否合理,若合理,为何如东这边此类定价,尤其是维修基金要比兄弟县区同级别小区高出那么多?

处理情况
处理状态: 已答复
答复内容: 您好!
您通过县长信箱反映的关于如东中梁物业费及维修基金价格咨询已收悉。现就相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根据《江苏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如东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交存、使用、增值管理实施细则》,目前我县商品房低层、多层维修基金为55元/平方米,中高层、高层、带电梯多层维修基金为70元/平方米;二、根据如东县普通住宅前期物业公共服务等级收费标准,一级物业为0.3元/平方米/月,二级物业为0.5元/平方米/月,三级物业为1.0元/平方米/月,四级物业为1.25元/平方米/月,五级物业为1.6元/平方米/月,上浮不超过20%,该项目为五级物业标准,收费为1.9元/平方米/月;三、公共能耗费是指小区公共部位产生的费用,包括楼道照明、电梯井等部位产生的电费、小区园林景观养护时用的水费等等,这些费用是全体业主共同使用时产生的,所以应由全体业主共同分摊缴纳,如果签订的物业合同中公共能耗费已经包含在物业费中,那么另外收取公共能耗费是不合理的,属于重复收取,如果签订的物业合同中公共能耗费并未包含在物业费的构成当中,而是单独列帐,那么后期则需要再缴纳公共能耗费,公共能耗费为预收费用,由物业根据小区公共区域用电用水等能耗情况定期进行核算。
感谢您对小区物业工作的监督和支持!
联系电话:0513-82939126。

如东县城市管理局
2023年2月3日
答复单位: 城管局 答复时间: 2023-02-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