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县政协十六届三次会议第0086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 如东县城市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4-07-29 累计次数: 字体:[ ]

黄毅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多渠道解决“停车难、停车贵”问题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停车收费的实施情况

近些年,我县发展步入快车道,机动车保有量迅猛增长,停车难问题已成为制约我县经济与社会发展的瓶颈。县政府为了提高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提升公共服务能力,解决停车难、停车乱问题,积极推进智慧停车项目,该项目通过大数据分析技术,提供不同时段、不同区域停车资源供需情况,动态调整停车资源供给情况,力争把有限的公共停车资源提供给更需要的市民。

2020年11月开始,城区开始实施停车收费。智慧停车项目正式运营以来,城区每个临时停车泊位的周转率从此前的每天停放1.2辆逐步提高到4.68辆,其中有3.79辆为免费停车,占总停车数的80.98%,车辆平均寻找车位时间缩短6至14分钟,减少交通拥堵30%,减少无效交通流15%;一类区域临时停车泊位的周转率由原来每天停放1.8辆提高到现在的12.7辆,其中30分钟内的短时免费停车占到了82%。也就是说原来一个停车位一天只能停1至2辆,现在达到了12至13辆。智能停车收费对缓解停车难,强化城区停车管理起到了较好的作用。

二、停车收费的政策依据

我县停车收费是根据《关于进一步完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政策的指导意见》(发改价格〔2015〕2975号)《江苏省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苏价规〔2016〕24号)《江苏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苏财综〔2020〕34号)等文件规定,县政府办公室出台了《如东县城区机动车停放管理办法》(东政办发〔2019〕49号),明确机动车在县城区内公共停车场和道路临时停车泊位内停放实施收费管理。县发改委通过多次调研、征求意见以及参照市、周边县(市、区)收费标准,同时制定并出台了《关于明确我县机动车道路停放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东发改价格〔2020〕175号)《关于明确我县机动车公共停车场停放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东发改价格〔2020〕176号),于2020年10月15日起开始施行。上述停车收费主要是政府投资兴建的公共停车场和统一施划的道路临时停车泊位。

2023年2月1日起,依据《南通市机动车停车条例》相关规定,我县非政府投资的停车场符合备案条件的,已在我局完成备案登记,经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停车收费执行市场调节价。

三、降低停车费用的惠民措施

为解决停车难题,减轻市民的停车支出,我局对城区政府投资兴建的停车场在停车费用等方面进行了优化,主要是:

一是热门商圈附近停车场免费停放。从2023年9月18日开始青年公园停车场、亚萍停车场、珠江路总工会西停车场、掘港小学停车场、通海路停车场、地中海停车场、宾东停车场等7个停车场实施周六、周日免费停车。

二是暂停部分二类区域道路收费。我局通过对各街道反应情况,结合如易停公司停车数据的反馈,决定于2023年9月对部分二类区域的道路暂停收费。

三是重大节假日免费停放。根据县政府指示精神,2023年国庆长期和2024年春节期间城区停车场和临时停车泊位已实施免费停放。下一步,对于重大节假日的免费停放,我局将根据县纪委巡视组相关要求依法依规执行。

四是进一步降低收费标准。根据前期调研,从2023年9月18日开始,县城区公共停车场首时段收费下调,将公共停车场首时段费用由原来5元降至3元,即一类区域首时段收费为3元/2小时,二类区域首时段收费为3元/3小时。

五是优化学生家长接送停车管理。学校周边主要路段(黄海西路、幸福路、日晖路、友谊西路、富春江路钟山路至通洋路段)及公共停车场(掘港小学停车场、实验中学停车场)放学时段内实行免费停车一小时,便于家长车辆停放。

六是老小区周边停车优惠措施。对停车位较为紧张的老旧小区附近道路实行“每日1元”优惠,小区车主办理后车辆可从当日晚上五点半停到第二天的八点半。

七是积极推动老城区停车场建设。针对老城区商圈的“停车场”规划工作,我局通过对县城区停车需求情况并结合大数据分析,给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出相关停车场建设的建议。

八是全力增加临时停车泊位。在城区中心城区和老小区周边,我局会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住建部门,在不影响交通安全的情况下,对城区道路临时停车泊位做到了应划尽划,最大限度增加停车泊位。同时,在文明城市长效管理的为民办实事项目中,对涉及老小区改造的,尽可能改造更多的可供业主停车的场地。

四、下步打算

停车难是城市快速发展进程中面临的共同问题。这一现象的产生有多方面的原因,包括城市规划空间布局不合理,导致停车设施增设受限;历史欠账问题,即老旧小区在规划时未考虑到未来的汽车增长;以及现有停车资源利用不充分,增量停车资源供应不足与存量停车资源浪费并存等。这些问题共同作用,使得城市停车难问题持续加剧。要彻底解决这一问题,需要全社会、各部门、多方面共同努力。

停车收费,是加强城市秩序管理,有效利用停车泊位的举措。实施收费不是政府的目的。目前,在降低停车收费的标准上我局已作了一些努力,与周边城市相比,我县的停车收费在南通地区属于中下偏低水平。我局不是停车收费标准的制定部门,进一步降低停车费需要得到县价格主管部门的同意。

今后,我局将加强研究,加大对停车管理工作的协调,督促做好停车服务。积极关注群众呼声,协调有关部门,尽最大能力满足市民停车需求,逐步缓解停车难题。

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并请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

如东县城市管理局

2024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