洋口港经济开发区(长沙镇)2018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实施方案
来源:如东洋口港经济开发区 发布时间:2018-09-25 字体:[ ]

各村(社区),各相关单位:
为了做好我区2018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根据国家、省、市、县相关要求,结合我区具体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了切实做好农村危房改造组织领导工作,成立洋口港经济开发区(长沙镇)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汤杰
副组长:陈东、邵建华、於维涛、肖卫东
成员:何素红、吴健、樊祥兵、郑光蔚、吴宏飞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主任:吴宏飞
副主任:李黄(常务)、黄建冲、花拥军、宗根华
成员:施建忠、季湘飞、施为、姜华、戴佳楠、各村(社区)主任
二、具体任务
2018年县下达农村危房改造任务数10户(新建3户、加固维修7户)。
9月上旬制定方案,分解任务;9月中旬对改造户进行条件核准,同时开始改造申报材料的审核及农户档案的收集和系统录入;9月份下旬全面启动危房改造工程;12月份组织验收。
三、补助对象
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重点是居住在危房中的省级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贫困残疾人家庭。补助对象的确定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优先帮助住房最危险、经济最贫困农户解决最基本安全住房。住房危险是指按照《农村危险房屋鉴定技术导则(试行)》(建村函〔2009〕69号)鉴定为C级或D级危房,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初定,县住建局认定;省级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贫困残疾人家庭,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初定,县扶贫办、民政、残联等部门认定。
四、补助标准
农村危房改造资金以农民自筹为主,中央和地方政府补助为辅,补助标准为:翻建新建每户补助20000元,维修加固每户补助9000元。对于自筹资金和投工投料能力极弱的特困户,通过建设农村集体公租房、利用闲置农房和集体公房置换等方式,解决特困户住房安全问题。
五、工作要求
1.规范程序,强化审核。按照公开、公平、公正、自愿的原则,实行农户自愿申请、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民主评议、区审核、县审批程序。建立健全公示制度,补助对象基本信息和各审查环节的结果在村务公开栏公示。各村(社区)要组织做好与经批准的危房改造农户订立合同或协议工作。
2.广泛动员,强化互助。危房改造是真正的民心工程,区各部门要密切配合,充分发挥自身职能作用。村(社区)要充分发挥基层组织作用,采取自建、援建和帮建相结合的方式,开展社会互助,动员有能力的单位和个人以及社会各界捐款捐物,帮助困难户进行危房改造,从而使危房改造这项惠民工程真正做到好事办实,实事办好。
3.控制面积,强化标准。农村危房改造应执行最低建设要求,改造后农房须建筑面积适当、房屋结构安全、基本功能齐备。新建房面积原则上1至3人控制在40-60平米以内,且1人户不低于20平米、2人户不低于30平米、3人户不低于40平米;3人以上户人均建筑面积不超过18平米,不得低于13平米。
4.加强监管,强化验收。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组织技术力量,开展危房改造改造施工现场质量安全巡查与技术监督;加强农村危房改造竣工验收,对检查不合格的限期整改,并与补助资金拨付进度挂钩;改造任务结束后,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验收,同时在改造过程中,实行一户一档的农村危房改造农户档案管理制度,要按要求采集制作全面、真实、完整、准确的危房改造户纸质档案,确保省市县组织抽查验收顺利通过。
5.严明纪律,强化问责。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是一项惠民利民工程,镇村要充分认识到这项工作的重要意义,把群众的事办好办实。坚决杜绝各类吃、拿、卡、要现象发生,确保补助资金专款专用,各种“回扣、手续费”必须为零。凡有单位和个人在项目实施中发生违纪或渎职行为,将按有关规定严肃查处,问题严重的要公开曝光,并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江苏如东洋口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18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