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回应关切 > 答问知识库
进口增值税税率4月1日起下调
来源:如东日报 发布时间:2019-04-09 字体:[ ]

本报讯(全媒体记者 季建飞 通讯员 黄双飞 任军)记者从如东海关获悉,4月1日起,进口货物原适用16%增值税税率的,税率调整为13%,原适用10%增值税税率的,税率调整为9%,进一步为进口企业“减负”。

据介绍,我国对进口货物普遍征收增值税,征收标准与国内产品一致。2018年5月1日,我国将原增值税税率17%和11%调整为16%和10%,本次又从16%、10%分别下调至13%、9%。以如东海关进口货值静态测算,今年将为如东进口企业减少增值税2亿元以上,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按现行规定,进口货物到达前经海关核准先行申报的,适用装载该货物的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实施的税率。如东海关提醒各企业,为保证广大进出口企业利益,凡提前申报货物,如在4月1日或之后到港,适用最新的增值税税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