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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人符合哪些条件可享受政府补贴?
来源:如东日报 发布时间:2018-09-17 字体:[ ]

点题人:市民金先生

点题内容:三年前工伤导致残疾,政府针对残疾人是否有补贴?

首问负责记者:刘蕾

日前,市民金先生拨打本报电话,咨询我县针对残疾人的补助政策。为此,记者联系了县残联和县民政局,了解到我县有残疾人专项补助政策,由县民政局把关,再由各镇财政所分别发放。

去年,我县出台《县政府关于做好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文件指出,我县残疾人在镇残联办理残疾证时,由工作人员提醒,符合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可以申请补贴,由镇民政局初审到县残联审核,交县民政局审批。通过审批后,可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其中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涉及三类人群:低保家庭内的残疾人、低保家庭外无固定收入的一、二级智力、肢体、精神、视力残疾的重度残疾人、家庭人均收入在本县低保标准2倍以内的一户多残、依老养残的特殊困难残疾人。低保家庭内一、二级智力、肢体、精神、视力的残疾人按照本地低保标准35%发放生活补贴,低保家庭内非一、二级智力、肢体、精神、视力的残疾人按照本地低保标准25%发放,同时取消原低保内重度残疾人重残补贴金政策和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中队残疾人的增发部分补贴。低保外无固定收入的一、二级智力、肢体、精神、视力残疾重度残疾人按照本地低保标准100%发放。护理补贴主要补助重度残疾人因残疾产生的额外长期照护指出,长期照护是指因残疾产生的特殊护理消费和照护服务支出持续6个月以上。城镇、农村分别按每人每月120元、80元的标准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