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民创业担保贷款(个人)申报指南
一、申报对象及条件
在如东县创业的(近五年内)且在法定劳动年龄内的城乡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高校在校生、高校毕业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网络商户、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农村自主创业农民。
二、贷款期限
个人贷款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 3年,贷款累计次数不超过2次。第一次贷款按期还本付息的,可申请办理第二次贷款。
三、贷款利率
按不超过合同签订日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加100个基点(即100个BP,1个BP=0.01%)确定。
四、贷款额度
最高额度不超过50万元
五、贷款贴息
在执行贷款利率符合规定的前提下,对富民创业贷款支持的重点全体,贷款金额在15万元(含)以内的,财政按照合同签订日的贷款利率给予全额贴息;贷款金额在15万元以上50万元(含)以下的,合同签订日LPR-150BP以下部分由借款人承担,LPR-150BP以上部门财政予以贴息支持(不分段计算);对其他城乡创业者,按上述标准减半执行。
六、办理方式
(一)线上申请认定
个人富民创业贷款:登陆“江苏省人社网上办事服务大厅”(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index/),将地区设置为“南通”。个人登陆后依次点击“个人办事”—“就业创业”—“创业服务”—“个人富民创业担保贷款申请(资质认定)”。
(二)线下申报
如东县各镇(区、街道)人社业务经办机构
七、资质认定材料
1.《富民创业担保贷款认定申请表(个人)》;
2.营业执照;
3.户口本、身份证及相关人员身份证明材料。
八、附件
《富民创业担保贷款认定申请表(个人)》
九、咨询电话
84529140、841116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