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报讯(全媒体记者 葛重阳 王芊懿)“你对违的是什么法,为什么构成违法的理解上存在偏差,对一事不再罚的使用条件存在误解。”这天一早,违章处理中心执法人员袁杨飞正和从南通赶来的当事人段峰解释违章处罚的相关决定。
今年4月,段峰公司的一辆货车从山西运输机器铸件送往南通,在经过G228如东超限检测站时,因汽车载物超过最大允许总质量未达30%的违法行为,当场被交警处以罚款200元。近日,道路运输执法五中队收到省联合治超平台推送的信息,要对该车所属企业进行处罚。“这个事情之前已经处理过了,现在接到通知又要对我的公司作出停业整顿的处罚,我就觉得交通部门在找茬。”段峰表示,他不理解为什么要多次处罚。
面对这种情况,执法人员利用“说理式”执法的方式,充分“换位思考”,客观、详细地表述了当事人的违法事实,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陈述申辩及听证的权利,同时认真倾听当事人的不解和疑惑,通过“说理”详细解答各种法律条文和规定,并主动给予业务范围内的指导,经过十几分钟的沟通,段峰的态度出现了转变,“他们的态度很好,还用通俗易懂的方式来解释相关法律条例,现在我知道我确实是违章了,我也认可现在的处罚决定。”
今年以来,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创新执法方式,大力推行“说理式”执法,不仅提高了办案效率和交通执法规范化水平,还让当事人更加清楚地了解事实真相,有效化解行政执法争议,提升执法温度。
除了“口头式说理”,执法大队还把说理重点放在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上,决定书里记载了当事人违法事实、证据、处罚理由、依据和决定等事项,当事人通过书面阅读执法文书,可以清楚地了解到自己违反了哪些法律法规,同时也避免了再次违法。“对我们执法机关也起到了一个监督作用,他能看到执法机关是不是在依法履职,有没有违法或者做得不合理的地方,他也可以给我们提出批评建议。”袁杨飞表示。同时执法人员充分尊重并维护好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坚持执法为民,服务为先,做到“处罚与教育相结合”,既保证执法力度,也提升执法“温度”。
为更好地推进说理式执法,执法大队通过培训、现场演练等方式提升执法人员业务技能,并要求执法人员向书本学,拓宽业务知识面。下一步,执法大队将继续开展“说理式”执法,注重说理质量和说理效果,让当事人心悦诚服地接受处罚,接受普法教育,减少违法行为的发生,做到执法效果与社会效果有机统一。“说理式执法过程本身就是很好的宣法、普法过程,通过以案说法,现身说法,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教育效果,使管理对象知法、懂法、自觉守法。目前,辖区呈现出违法行为下降,守法经营氛围提升,法治环境和营商环境持续改善的新气象。”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教导员沈大骏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