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东县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解读
为进一步加强企业国有资产管理,规范企业国有资产运营行为,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如东县出台了《如东县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填补了制度空缺,使企业国有资产监管有章可循。
《办法》共六章三十条,分为总则、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职责、企业权利义务和企业负责人管理、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责任追究和附则。
《办法》明确了监管职责:如东县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根据县政府授权,代表县政府依法对企业国有资产进行监督管理。
《办法》明确,坚持实行政企分开、社会公共管理职能与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能分开、不干预企业依法自主经营的原则。逐步建立健全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相适应的国有资产管理监督机制,建立健全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落实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促进企业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