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14231918/2021-00033 | 分类: | 科技、教育\教育 通知 | ||
| 发布机构: | 如东县教育体育局 | 文号: | 东教体人〔2021〕40号 | ||
| 成文日期: | 2021-10-14 | 发布日期: | 2021-10-14 | 有效性: | 有效 |
| 名称: | 如东县教育体育局关于做好2021年我县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工作的通知 | ||||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江苏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和定期注册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及相关实施细则(办法)的通知》(苏教规〔2014〕2号)、《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中小学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苏教师函〔2021〕1号)文件精神,现就做好2021年我县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工作通知如下:
一、注册受理对象
1.距上次定期注册合格已满5年的在编教师(一般为2016年下半年首次注册合格人员。为避免空窗期,如有特殊原因在2017年上半年注册合格的在编在职教师纳入本次注册范围)。
2.2020年录用教师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的。
3.以往注册结论为“暂缓注册”,现已达到注册合格条件。
注意:已完成首次注册,由于任教学校或岗位调整,现不属于注册范围的,不再进行注册,其教师资格证书仍然有效。
二、注册时间安排
1.广泛动员,组织本单位在职在编教师完成注册申请(10月11日~10月25日)。各镇教育联络组、各县直学校(幼儿园)、局直属事业单位对本单位教师持证情况进行全面核查,摸清本单位符合注册范围内的人员和所在单位,形成完整的首次注册人员、定期注册人员、“暂缓注册”已达标人员名册,并将确认点信息和网站申报时间通知到位。
确保符合注册条件的教师,于10月25日前通过“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进行定期注册申请,按照附件1要求准备个人材料。
2.现场确认,由各单位安排专人负责资料审核和网上确认工作(10月15日~10月28日)。确认点信息和管理员账号由教体局设置并通知各单位。各教育联络组、县直学校(幼儿园)、局直属事业单位安排专人对本单位教师的注册申请进行确认,并准备和收集校方材料。各确认点要在10月28日前完成材料审核和网上确认(https://queren.jszg.edu.cn)。根据附件1注册材料目录的要求整理齐全材料,于11月5日前报送至人事与师资科(电子表发至rdjyjrsk@126.com)。
3.县级初审,提出初审结论,并进行公示(10月29日~11月12日)。县教体局完成初审工作并公示,公示后报南通市教育局复核。
4.市级复审、省级终审(11月13日~12月15日)。市相关部门于2021年11月26日前完成复核,复核结果报省教育厅,省教育厅于12月15日前完成终审。
5.根据终审结论,完成标注工作(12月16日~12月31日)。县教体局在证书和申请表上填写注册结论,并完成证书返还和相关材料的归档工作。
三、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2021是第二次大规模在职教师定期注册工作,任务繁重。各单位要健全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不断提高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质量和水平。安排专人负责本单位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工作,认真开展岗前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政策水平、法治观念、服务意识和安全责任意识,确保全年工作圆满完成。
2.严格执行工作政策。各单位要依法依规开展认定工作,主动接受各方面监督。在认定中要突出师德第一标准,加强对申请人思想品德情况把关,按照评议意见,给出认定结论。县教体局将加强对定期注册确认把关情况、结果运用情况的落实和检查。对不按照规定组织定期注册的学校要严肃追究责任,对应注册而无故不注册人员要给予相应处理,并给予注册不合格结论。注册不合格人员要坚决退出教学岗位,不得享受教师岗位待遇;暂缓注册人员不得评聘高一级教师职务,不得晋升高一级岗位等级。
3.加强信息系统使用管理。各单位要注意加强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的安全防范,安排专人负责确认点审核工作,严守保密原则,确保信息安全。
4.加大不具备相应教师资格证教师的认定工作力度。各单位要以此为推动,过细做好教师工作,一方面以教师资格制度的实施强化对师资队伍的教育和管理;另一方面,对不具备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教师,强化教育和引导,确保如期取得相应教师资格。
各单位对工作中遇到的重要情况或问题,及时报人事与师资科。联系电话:84512932。
如东县教育体育局
2021年10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