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东县气象局
如东县教育局
东气发〔2016〕6号
如东县气象局 如东县教育局
关于开展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防雷安全
专项检查的通知
各镇教育联络组,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
为切实做好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防雷安全工作,保障广大师生员工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江苏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防雷安全工作的通知》(苏政办发〔2015〕109号)以及市气象局和市教育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全市中小学校防雷安全专项检查的通知》(通气发〔2016〕21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开展防雷安全专项检查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单位
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
二、检查方式
采取单位自查和相关部门联合检查的方式进行。
三、时间安排
1.自查阶段(3月中下旬~4月中旬)
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作为防雷安全责任主体,要按照法规、标准要求,主动联系专业部门协同组织开展防雷安全隐患排查,并将自查情况及自查表于4月15日前书面分别报县气象局办公室、教育局基建办。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应及时制订整改方案并书面向当地政府及相关部门报告。
2.联合检查及督促整改阶段(4月中旬~5月中旬)
县气象、教育等部门根据各单位上报的自查情况,组成联合检查组进行防雷安全巡查,对巡查中发现的防雷安全隐患建立问题清单并督促整改。对一时难以整改到位的,督促、指导相关单位制订整改方案,并要求限期整改。同时,做好市气象局、教育局复查的相关工作。
四、检查内容
1.是否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气象灾害防御条例》《防雷减灾管理办法》《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规定》《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防雷安全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2.防雷安全主体责任的落实情况:防雷安全管理机构,防雷安全管理人员,防雷安全生产责任制,防雷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防雷安全工作所需经费等的落实情况。单位主要负责人作为本单位防雷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落实情况。
3.防雷安全设施建设情况:建筑物、电子系统等是否依法安装防雷装置,防雷工程是否依法经过气象主管机构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防雷工程是否由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设计、施工,使用的防雷产品是否符合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规定的使用要求。
4.防雷装置安全运行管护情况:投入使用的防雷装置是否进行定期检测,是否由具备资质的检测机构检测,经检测发现的防雷安全隐患是否及时整改,是否有专人负责防雷装置的日常维护和管理,防雷装置是否有日常维护费用,是否设立防雷安全警示标识。
5.防雷安全管理制度的建设和执行情况:是否制订防雷安全责任制度,是否落实防雷安全管理的责任部门,是否建立雷电预警信息渠道,是否制订雷电灾害应急预案,是否对本单位教工和学生开展防雷安全宣传教育,是否建立雷电灾害事故记录、报告制度。
五、工作要求
1.精心组织,务求实效。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明确分工、密切配合,要结合实际,明确检查内容,规范检查流程,对于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及时制订整改方案并整改到位,确保检查活动取得实效。
2.落实责任,规范操作。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校园防雷安全检查的认识,明确校园防雷安全的主体责任。工作中,要对照标准,规范流程,自查自纠,确保校园防雷安全无隐患。对一时难以整改到位的,要及时制订整改方案,书面向当地政府及相关部门报告,并落实防护措施,确保不发生安全事故。
附件:校园防雷安全主体责任自查表
如东县气象局 如东县教育局
2016年3月30日
附件
校园防雷安全主体责任自查表
填写时间:2016年 月 日
单位名称 |
(加盖单位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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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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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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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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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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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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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查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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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发生过雷击事故,损失情况如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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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按规定安装防雷装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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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雷装置是否进行定期检测,安排哪个季节检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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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雷装置是否由具备资质的单位设计和施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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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雷装置是否由具备资质的单位检测,结论如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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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检测发现的防雷安全隐患是否及时进行整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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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雷安全管理制度的建立及执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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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的防雷产品是否符合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规定的使用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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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编制雷电灾害防御应急预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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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有专人负责防雷装置的日常维护和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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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电预警信息接受渠道是否畅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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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雷安全宣传教育及防雷安全警示牌设置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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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防雷安全管理工作的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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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人: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抄送:市气象局、市教育局。 |
如东县教育局办公室 2016年3月30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