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4231918/2014-00101 分类: 教育    通知
发布机构: 教育局 文号: 东教办〔2014〕18号
成文日期: 2014-10-23 发布日期: 2014-10-23 有效性: 有效
名称: 关于进一步精简文件和会议的意见
关于进一步精简文件和会议的意见
来源: 教育局 发布时间:2014-10-23 09:17 累计次数: 字体:[ ]


如东县教育局文件

                   

东教办201418

 

                                                          

 

如东县教育局

关于进一步精简文件和会议的意见

 

本局各部门、各科室: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建章立制的要求,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提高行政工作效能,依据《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精简各类会议和文件的意见》(东办发〔201476号)文件精神,现就教育系统进一步精简文件会议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切实把精简会议和文件工作摆上重要位置

精简文件、会议是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重要内容,也是提升工作效能的内在要求。当前教育系统的总体情况有所好转,但仍存在会议数量较多、时间过长、安排不合理,以及文件过多、缺乏实质性内容等问题,基层学校对此反映较为强烈。各部门(科室)必须切实将精简会议、文件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自觉转变会风、文风,切实解决“文山会海”问题。


二、切实做好精简文件、改进文风工作

1.严格控制文件数量。凡没有实质性内容、可发可不发的文件,一律不发;国家法律法规、上级文件已作出具体规定的,或现行文件仍然适用的,不再重复发文;上级文件确实需要发文贯彻的,发文规格与其相对应,不得简单照抄照搬,重点明确具体贯彻措施。凡不需要每年都修订的文件不要频繁修订发布;凡能以便笺或县教育局信笺纸形式印发的,不以正式文件印发;凡能通过网络、电话、电报形式传递的,不再印发纸质文件。

2.严格控制发文规格。除涉及县委教育工委、县教育局重大决策部署、重要政策性意见以及奖惩、任免、请示、报告等重要事项外,原则上不以“东委教”和“东教”文号发文。一般性工作会议不发红头文件;布置工作(规范性、指示性文件除外)一般不发文件;常规工作通知不发红头文件。非红头文件不以教育局办公室名义印制或通过电子政务系统下发、挂网。

3.严格规范发文程序。凡以县委教育工委、教育局、县政府教育督导室名义下发的各类文件(编号和不编号)由办公室统一发布,按照“草拟-分管领导审阅-办公室修改校对-局长(教育督导室主任)签署-印制”的程序印发文件。各科室不得随意发布非编号红头文件。凡是需要报送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印发(转发)的文件和重要材料,在一般程序基础上,需要送办公室分管文字工作副主任阅读修改后方可报县委办公室和县政府办公室分管副主任审核和流转。

4.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备案制度。县委教育工委制订的党内规范性文件,必须在发布之日起30日内报县委办公室备案。县教育局制订的规范性文件,必须在发布之日起15日内向县政府法制办报送备案报告。

5.严格控减简报内刊。严格执行简报准印许可证制度,因工作需要确需印发简报的,必须按申请简报准印许可证的程序,报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审批,未经报备核准的简报一律不予办理。教育局除定期编发的《如东教育信息》外,各科室原则上不得编发工作简报。如果需要编发专题工作简报,需报请局长室同意后方可印发。

三、切实做好精简会议,改进会风工作

1.严格控制会议数量、规模。大力精简会议数量。可不开的会议坚决不开,可合并的会议坚决合并。除教育行政工作会议、重大专题会议等重要会议外,其他会议一律不得以县教育局(教育工委)的名义召开。能够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布置工作的不再召开会议;教育行政工作会议已经部署的工作不再召开会议;主题不明确、准备不充分、效果不明显的会议不开;对推进工作意义不大的工作例会一律不开。切实压缩会议时间和议程。提倡开短会、讲短话,除少数重要会议、法定会议或上级有要求外,以县委教育工委和县教育局名义召开的重要会议,一般不超过半天,其他会议一般不超过2小时,一般安排在下午召开。会议应尽量少安排交流发言,确需安排的,应当控制发言人数及发言时间。

2.严格执行会议申报审核制度。教育局机关召开的各类会议,会议承办部门(科室)须事先制订会议方案(包括会议名称、召开依据、主要内容及议程、时间、地点、参会对象及人数等),并填写会议审批单,经分管领导审核后,报办公室统筹安排。若需要承办县以上会议还需要报请县委办公室或县政府办公室批准。未经批准,不得擅自申请、邀请、承接县以上各类会议在我县召开。

3.切实改进会议形式,提高会议质量和效率。工作内容相同或相近的会议原则上合并召开,参会人员相同或交叉的会议尽量套开或连续召开。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改进会议形式,提高会议效率。一般性会议要精简形式、直奔主题,不得念讲稿。会前要做好充分准备,提交会议审议、讨论的文件及材料至少提前2天报分管领导审核批准,提前1天印发给与会同志。决策性会议前要充分沟通协调,会上以决策为主,防止议而不决;工作部署会议要务实创新,加强会后督查,切实将会议精神落到实处。

4.规范会议通知事项。重要会议一般提前2天发出通知,专题性工作会议一般提前1天发出通知。会议如有具体座位要求的,提倡通过网络、传真等方式通知。

四、切实强化精文简会工作责任和考核评价

教育局班子成员要身体力行、率先垂范,在带头履行精简会议、文件各项规定的同时,加强对所分管、联系部门、科室的指导督查。办公室主任和分管副主任要严格履行好审核职责,及时运转,提高效率,做到带头执行、统筹协调、扎口审核和规范管理。各部门(科室)负责人要切实履行精文简会工作责任,严格执行各项精文简会的规定。办公室要加强对全县教育系统各类会议、文件的年度综合分析评估,把握精文简会的整体情况,并将精文简会工作纳入机关部门科室的责任工作目标考核范畴。建立文件会议公示制度,每半年公开各部门、科室的文件发布和会议召开情况。

本意见自下发之日起执行,以往与本意见不一致的,以本意见为准。

 

 

如东县教育局

2014 1021

 

 

  抄送:各镇教育联络组、各县直学校。

  如东县教育局办公室                     2014 年10 月21 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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