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4231918/2025-00020 | 分类: | 科技、教育\教育 通知 | ||
发布机构: | 如东县教育体育局 | 文号: | 东教体教〔2025〕21号 | ||
成文日期: | 2025-05-30 | 发布日期: | 2025-05-30 | 有效性: | 有效 |
名称: | 如东县教育体育局关于做好2025年义务教育和学前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 |
各镇(区、街道)教育联络组,各初中、小学、幼儿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5)的通知》(教基厅函〔2025〕5号)精神以及省市教育主管部门相关政策法规要求,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幼儿园服务区制度,规范义务教育、学前教育招生行为,实现阳光招生,保障适龄儿童接受教育的合法权益,现就做好2025年义务教育、学前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义务教育招生
(一)基本原则
1.免试就近原则。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根据户籍按施教区免试入学,确保适龄健康儿童入学率达到100%。保障特殊群体儿童接受义务教育,残疾儿童入学率达98%以上,保障外来务工人员随迁适龄子女入学。
2.公开公平原则。通过多种途径宣传义务教育的相关政策,公开招生入学的政策条件、手续程序、时间安排等信息,实行阳光招生,接受社会监督,营造良好氛围。
3.规范有序原则。科学合理划定施教区,学校办学规模适度,均衡编班,均衡配备教师。严格招生条件,规范招生程序,严肃招生纪律,落实“十项严禁”纪律要求,严格执纪问责。
(二)入学条件
1.小学入学条件。小学招收本施教区户籍年满6周岁的儿童(2019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未满6周岁的儿童不得入学。家长需提供户口簿、儿童医学出生证明等材料。适龄儿童确因身体原因需要延缓入学的,由其父母提出申请,提供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身体状况证明,可延缓入学。已经获得一年级学籍的学生,不得再重新报名入学。
2.初中入学条件。初中招收本施教区户籍应届小学毕业生。家长需提供户口簿、小学毕业证书等材料。本县户籍在县外就读小学六年级毕业的学生,可回户籍所在地就读初中。
(三)报名时间
1.各镇(区、街道)义务教育学校招生
6月14~18日:网上登记
7月2~3日:到招生学校现场报名
2.县城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
(1)目前在县城学校就读的幼儿园大班、小学六年级学生
6月14~18日:网上登记
7月2~3日:到招生学校现场报名
(2)目前不在县城学校就读的幼儿园大班、小学六年级学生
7月4~7日:先网上登记,审核通过后到现场提供报名材料,具体地点和到校报名时间见县城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办法。(相关办法6月上旬在如东教育体育信息网和如东教体微信公众号发布)。
根据省市要求,今年我县继续使用招生平台(进入苏服办APP,搜索“如东入学报名”,学生户籍在学校施教区,从“施教区入学”进入,其他情况均从“统筹入学”进入),进行线上信息采集。
所有学生均要在网上报名,因故未能在规定时间网上报名成功的学生,统一于8月9~10日进行报名申请。网上报名学生审核通过后不可更改,其信息作为新生注册学籍依据。
(四)招生安排
1.制订招生方案。5月下旬县教体局召开会议部署招生工作。6月上旬,各镇(区、街道)教育联络组制订招生工作方案,部署镇域招生工作。学校要通过校园网、微信公众号等多种途径及时向社会宣传招生政策,公布学校的报名入学办法。
2.信息登记核查。6月12日前,各幼儿园及小学召开毕业年级学生家长会议,宣传义务教育招生的相关政策,明确入学条件、施教区及手续程序,家长在招生平台登记填报、上传资料。各校(幼儿园)需对家长进行指导并组织填报,安排人员协助登记、上传资料。
6月29日前,招生学校审核确认施教区适龄入学儿童少年信息,根据招生条件及施教区域确定入学名单。
镇(区、街道)教育联络组全程监管本镇(区、街道)学校招生,教体局全程监管全县学校招生。
3.发放入学通知。7月1日前,各镇(区、街道)教育联络组受所在地政府委托向施教区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家长发放《如东县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或通过手机端发送预录取通知书。
4.入学报名登记。7月2~3日,招生学校张贴公布施教区及新生名单。家长携带《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纸质或电子)、户口簿、小学毕业证书(初中入学用)等材料到预录取学校办理入学登记手续,学校采集录入新生信息。
7月4~7日,家长网上登记,学校审核办理新增外来务工人员随迁适龄子女入学、回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读手续。
8月26~30日审核办理转学手续(县城转学于8月11~15日,通过苏服办“如东入学报名”中转学登记界面预约登记,具体办理请在8月26~30日到拟转入学校现场办理)。
5.编班注册学籍。8月30日前,各学校制订均衡编班方案,合理确定班学额,均衡配备教师,并将分班情况在校内公示。
9月1日新学期开学,各学校在开学后1个月内为新生建立学籍,将学生信息录入《江苏省义务教育学籍管理系统》。严格执行江苏省南通市义务教育学籍管理规定以及《关于进一步规范学籍管理、优化教育生态的通知》,规范学籍管理,实行“一人一籍、籍随人走、终身不变”,所有中小学生一律不得借读,严格按照学籍管理规定做好学籍注册和管理,确保录取名单、学籍注册、实际在校就读“三个一致”。
(五)有关具体工作
1.班学额和编班。根据江苏省教育现代化建设评估标准,初中班学额不超过45人,小学不超过40人。各学校要加强入学需求前瞻性预测,科学制定招生计划,严格控制班学额。班学额超标的学校,要在确保施教区适龄儿童入学的基础上,通过增加班级、教师配备等措施促使班学额符合标准。各学校要坚持均衡编班原则,制订均衡编班方案,规范编班分班行为,所有学校的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不得通过任何形式提前争抢生源、“掐尖”招生,要制定科学合理的班级教师配备方案,确保每个班级师资力量大体相当。起始年级按课程标准严格执行零起点教学要求,小学一年级设置过渡性活动课程,注重做好幼小衔接工作。要依托学籍管理系统,建立失学辍学适龄儿童少年工作台帐,认真落实失学辍学学生劝返、登记和书面报告责任,切实保障每个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要对留守儿童、外来务工随迁子女、特困生、学困生、表现异常学生等特殊类型学生做好摸排帮扶转接工作,做到“一人一策”,确保每一个孩子都能享受公平优质的教育。
2.外来务工随迁子女入学。全家户籍均为如东以外的流动人员子女,要求到我县就读小学或初中起始年级的,按照“统筹安排”的原则,在流入地接受义务教育。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提供户口簿、流动人员居住证(城区入学材料具体见县城义务教育招生文件)。就读县城学校的需通过招生平台向县教体局教育科申请,其他的通过招生平台向所在镇(区、街道)教育联络组(学校)申请,审核后按照相关规定安排入学。
3.适龄残疾儿童入学。各学校要充分发挥融合教育资源教室的作用,积极实施融合教育,依法保障能够接受普通教育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就近就便随班就读,并为其学习、康复提供帮助,县特殊教育学校应加强对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培训指导。对视力、听力损失严重和智力有严重障碍的儿童,原则上到特殊教育学校报名就读,特殊教育学校应接受有入学需求的残疾儿童少年就读,保障他们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对残疾程度较重,无法进入学校学习的学生,由县特殊教育学校建立学籍并开展送教上门服务。
4.军人子女入学。根据总政治部、教育部联合印发的《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政联〔2011〕7号),以及《关于印发南通市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实施办法的通知》(通教基〔2013〕21号)的文件精神,各学校应为军人子女(含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入学提供好服务;对不能与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共同生活,而由祖父母、外祖父母或者经法定程序指定的委托监护人抚养的军人子女,可以在祖父母、外祖父母或者受委托监护人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读。
其他特殊情况由镇(区、街道)教育联络组、县教体局根据招生学校的学额情况协调处理。
5.县城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县城初中、小学招生工作由县教体局统筹管理,制订招生办法(办法6月上旬另行公布,详见如东教育体育信息网和如东教体微信公众号),县教体局和各招生学校具体组织实施。
二、关于学前教育招生
(一)基本原则
1.相对就近原则。建立完善幼儿园服务区制度,合理划定服务区范围,为适龄幼儿提供入园学位保障,确保全县学前教育毛入学率达99%以上。
2.积极稳妥原则。公开学前教育招生的政策条件,协调处理幼儿园招生中的矛盾问题,协调外来务工人员适龄子女入园需求,确保社会稳定。
3.规范有序原则。实行阳光招生,加强对幼儿园招生的监督,严格条件,规范程序,严肃纪律,确保幼儿园招生工作规范、有序、平稳进行。
(二)入园条件
1.年龄条件。年满3周岁(2022年8月31日前出生)。
2.户籍条件。幼儿户籍在幼儿园服务区范围内。
(三)关于服务区的确定
根据全县学前教育资源布局与人口分布情况,各镇(区、街道)幼儿园原则上参照小学施教区确定服务区,具体范围由各镇(区、街道)确定。县城城区幼儿园按相对就近原则,依据幼儿园现有条件及招生规模由县教体局统筹安排。非普惠性民办园可面向全县招生。
(四)招生程序
各镇(区、街道):7月1~5日,各幼儿园在园门口显著位置公布服务区范围、入园条件及手续程序,家长携户口簿、儿童出生医学证明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幼儿园申请报名,幼儿园审核后对符合入园条件的幼儿办理入园登记手续。
县城区:7月12日(初定)报名登记,招生工作由县教体局统筹管理,具体办法6月中旬在如东教育体育信息网和如东教体微信公众号另行公布。
(五)有关具体工作
1.办园规模班额。根据省优质幼儿园和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建设标准,各幼儿园要统筹考虑规模和班额以及实际需求,努力确保服务区适龄幼儿入园,小班班额一般控制在25人以内。
2.残疾儿童入园。各幼儿园应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幼儿,积极开展融合教育。对残疾程度较重的幼儿应到特殊教育学校接受学前教育。
3.外来务工随迁子女入园。在确保服务区适龄幼儿入园的基础上,根据幼儿园学额情况,协调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园,家长须提供户口簿、法定监护人居住证。各镇(区、街道)7月1~5日向居住地幼儿园申请,县城区7月12日(初定)根据6月中旬公布的办法提交材料登记信息。
4.招生平台线上使用。为促进幼儿园招生进一步规范,今年我县学前招生将继续使用招生平台,入园儿童相关信息需在招生平台同步登记填报、上传资料及核查认定。(进入苏服办APP,搜索“如东入学报名”,学生户籍在幼儿园服务区,从“服务区入学”入口进入,其他情况均从“统筹入学”入口进入),进行线上信息采集工作。各幼儿园需对家长进行指导并组织填报,安排人员协助登记、上传资料。
5.幼儿转学。转园至各乡镇幼儿园的幼儿,请于7月1~5日到入学幼儿园登记;转园至城区幼儿园的幼儿,请于8月10日到县教体局一楼会议室登记(准备材料见城区幼儿园招生公告)。
其他特殊情况由镇(区、街道)教育联络组、县教体局根据招生幼儿园的学额情况协调处理。
三、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认真组织。义务教育和学前教育招生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关注度高,关系到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到教育公平和社会稳定。全县义务教育和学前教育招生工作在县政府的领导下,按照“积极稳妥”的原则,由县教体局统筹协调,建立科学有序、公开透明的招生工作机制,认真组织实施。各教育联络组、各招生学校(幼儿园)要充分认识做好招生工作的重要性,要在属地政府的领导下,组织招生工作专班,建立以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分管负责同志任副组长、相关学校(部门)负责人任成员的招生领导小组,进一步明确招生行为的主体责任,将规范招生作为学校规范办学的重要内容,坚决杜绝违规招生入学行为的发生。牢固树立全局意识、法规意识、责任意识和纪律意识,加强对招生工作的管理和监督,分析招生工作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问题,做好摸排、宣传、解释工作,确保招生工作规范、有序、平稳进行。
(二)宣传引导,规范程序。各教育联络组、各招生学校要通过校园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多种途径,及时向社会宣传招生的相关政策、方法步骤,公布义务教育施教区和幼儿园服务区、招生规模、新生名单以及招生入学咨询、监督举报电话等信息,实行阳光招生,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为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提供优良的教育公共服务。要制订工作方案,规范招生程序,按序时安排工作流程,认真做好调查摸底、信息登记审核、发放入学通知书、新生报到注册、编班入籍等工作。
(三)强化责任,严肃纪律。认真执行招生工作的各项政策和规定,严格执行招生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严肃招生纪律。各学校要坚持做到“十个不”:不擅自提前招生;不违规跨施教区(服务区)招生;不拒绝接收本施教区(服务区)内学生以及符合条件的流动人口子女入学;不拒绝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不举行任何形式与招生挂钩的面试笔试;不以各种竞赛成绩或考级证书等作为入学依据;不举办重点班和实验班;不违规收取任何费用;不招收借读生和复读生;不招收不足龄儿童入学。教体局将结合常规管理“双随机”督查工作,对招生入学工作进行重点督查,对违反招生政策和纪律的人员,将视违规违纪情节,分别给予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整改、取消评优评先、撤销已有荣誉称号等处理;对主要责任人给予处分直至撤销职务。
请各镇(区、街道)教育联络组、各县直学校(幼儿园)依据就近入学的原则,认真排查本地区学生就读情况,进一步明晰本区域招生范围,公共施教区需双方协商确定。请认真填报义务教育施教区和幼儿园服务区登记表(附件3),以镇(区、街道)教育联络组和县直学校(幼儿园)为单位于6月10日前通过如东智慧教育云平台报教体局教育科。联系电话:84517838(小学初中招生),84512385(幼儿园招生)。
附件:1.如东县2025年学前教育招生信息登记表
2.如东县2025年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
3.如东县2025年义务教育学校施教区和幼儿园服务区登记表
如东县教育体育局
2025年5月26日
附件1
如东县2025年学前教育招生信息登记表
幼儿姓名 |
性别 |
出生 年月日 |
身份证号 |
|||||||||||||
户籍所在地 (×省×市×县×镇/街道/×村/居委会×组/门牌) |
户口簿证号 |
|||||||||||||||
外来流动人员居住地址 |
||||||||||||||||
监护人 情况 |
称谓 |
姓 名 |
工作单位 |
联系电话 |
备注 |
|||||||||||
父亲 |
||||||||||||||||
母亲 |
||||||||||||||||
家长入园需求及理由 |
||||||||||||||||
家长 承诺 |
本人对以上所填内容及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责任自负。 家长签名: 2025年 月 日 |
|||||||||||||||
幼儿园审核 意见 |
审核人签名: 2025年 月 日 |
|||||||||||||||
备 注 |
||||||||||||||||
说明:此表为幼儿园招生和学籍管理的档案材料,请各园保存备查。
附件2
如东县2025年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
家长:
根据《义务教育法》的规定,您的被监护人 已接受完,现通知您于月日携带相关材料到学校办理入学报名手续。
附:需携带的材料如下:
1.本通知书;
2.户口簿(外来务工人员提供居住证);
3.就读初中需提供小学毕业证书;
4.就读小学需提供儿童出生医学证明。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3
如东县2025年义务教育学校施教区和幼儿园服务区登记表
填报日期:2025年 月 日
学校(幼儿园)名称 |
单位地址 |
法定 代表人 |
联系电话 |
施教区(服务区)范围(具体到村组) |
备注 |
填报人: 联系电话:
说明:此EXCEL表请各教育联络组和县直学校于6月10日前通过如东智慧教育云平台报送教体局教育科。公共施教区需双方协商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