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本办“对标对表”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各项要求,充分发挥机构职能作用,认真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不断加强企业国有资产监管,深入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各项工作取得一定成效,现作如下汇报:
一、2021年工作总结
(一)推进国企改革情况
一是谋划十四五国企发展。为加强党的领导,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和监管体制,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以“一去三化”为具体实现路径,制定我县国有企业十四五发展规划。指导各国有企业集团按照不超过3个主业方向完成了产业发展规划、改革三年行动方案的编制和申报工作。
二是推进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出台国有企业党委前置研究讨论重大事项规程示范文本,规范企业“三重一大”决策。县属企业集团全部制定党委前置研究重大经营事项规程,完善并执行“三重一大”决策,把党组织研究讨论作为董事会、经理层决策重大问题的前置程序。全面完成了全民所有制企业公司制改革任务。
三是拓展国资监管覆盖面。自主开发建设国有企业数据调查系统,全面掌握企业资产负债、资金资产等方面的情况,推进企业国有资产登记全覆盖,全县除根据中央规定文化企业外,基本实现企业国有资产由国资办统一履行出资人职责,进行集中统一监管。
四是促进企业规范运行。引导国企在有效防范风险的基础上规范参与投资私募股权基金,充分发挥资金杠杆作用,发挥专业优势,促进产业发展。建立巡察、审计、稽查、信访“四合一”闭环管理机制,强化各类对外投资、企业大额往来、疑似关联交易等领域的专项稽查和内部审计,确保放权不失管。指导和督促县本级两大集团的巡察整改,针对发现问题逐一从制度建设完善和体制机制构建层面予以加强。
五是积极培育转型典型。采取顶层设计引导、培植典型引路、一企一策探索、考核约束鞭策的办法促进和引导企业聚焦主业。东和集团东电新能源公司,完成了尽职调查、财务审计、资产评估等上市前准备工作,进一步加大了项目投入力度,海上风电路由项目整合正在推进过程中。锦恒集团从城市建设主业出发,紧盯科技发展趋势,与国家科技进步一等奖者,发起设立了从事新型桩基业务的有限责任公司,并实现了对该公司的实际控制。水务集团同步协同推进集团组建、推进县自来水公司改制、重组全县水务资产和补充集团资本金工作,已经完成自来水公司改制和第一批资本补充工作,集团领导班子和中层已经基本到位,重组开发区和县城自来水供应企业的工作已经完成。
(二)加强国企干部队伍建设
建立了国企领导人员重大事项报告制度,部署企业集团建立企业管理的干部实行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组织了企业负责人薪酬考核,优化调整了2021年度国有企业负责人考核方案。举办了国企改革专题培训班,进一步强化了国企负责人责任意识,提升私募股权基金、企业投资和风控管理相关业务能力。
(三)促进企业融资降本增效
针对历史高息融资出台内部工作指引,进一步规范流程,明确要求,落实责任。对企业各类抵押资源(各类不动产),各类账户,货币余额等重要信息,自主开发建设数据调查系统,做到情况及时掌握,风险及时发现和处置。组织专项审计,将审计结果严格与企业负责人报酬挂钩。企业债、公司债等产品的承销环节已全面实施公开竞争。建立首只国有企业间隙性资金产品,通过创新的市场化手段,与融资成本并行考核,提高资金收益率。
(四)强化国企安全生产管理
及时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各级安全生产重要会议和文件精神,定期研判安全生产形势,部署安全生产工作。强化国有企业健全完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定期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培训和安全演练,严格开展安全生产督查检查整治,国企安全生产体系和制度不断健全,国企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意识不断增强,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不断提升,全县国企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实现平稳。
二、2022年工作谋划
目前,我县国资国企仍有一些问题有待加强和提高,主要体现企业法人治理结构仍需完善、国有企业转型不快、监管能力不足和制度体系仍需完善、企业主体治理能力有待加强等方面。下一步,我办将着重抓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
推进各国有企业集团“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化、规范化、流程化建设。指导各国有企业集团出台党委前置研究讨论重大经营管理事项清单。建立运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个人重大事项向出资人报告的制度。组织一次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三重一大”决策专项培训。配合巡察机构组织巡察并做好相关后续配合工作。
(二)推进国有企业逐步去平台化、专业化、实体化、市场化
在间隙性资金管理、物业管理、资产管理、安置房建设等方面选择试点,推进企业间、集团间专业化公司重组,提高企业专业化程度、提高全员劳动生产率。重点推进新能源、污水治理、生产性基础设施等方面的资产证券化工作和资本重组工作。对重要实体化企业组织进行绩效审计,并将绩效列入对集团的考核。出台国有企业工资分配指导意见,提高专业化管理型、实体型、市场化程度高的企业分配弹性,逐步摸索工效挂钩和工资总额核定机制。推进重要实体化企业法人治理机制健全工作,有序推进外部董事工作试点、董事会授权经营和经理人契约化改革。
(三)防范国有企业生产经营重大风险
继续推进融资成本压降工作。持续排查国有企业投融资领域风险,压实企业主体责任。组织国有企业对基金投资进行绩效审计、合规审计。推进间隙性资金优化管理,通过形成市场化标杠利率,倒副企业提高资金效益。建立国有企业资金安全月度分析例会制度,加强监测分析和预警。
(四)推进监管方式改革
推进监管信息化,自行开发建设国资监管事前批准事项信息化平台,指导企业规范决策流程。完成国有企业数据调查系统实时化、智能化开发。推进监管专业化,完成国资事业单位组建和人员招聘工作。建设国资管理决策支撑数据库,并将相关流程逐步标准化。加强章程管理,对参股企业章程指引的适用情况进行调研,指导企业修订参股企业章程。根据有关要求,对企业集团章程进行修订,出台章程管理办法。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按照办法组织内部检查。组织内部专项审计。改进考核办法,加大“一去三化”专项考核权重,加大既有投资项目绩效情况专项考核力度,加大对主业发展绩效的考核力度。建立国有企业集团季度经济运行分析例会制度,强化过程性督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