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县公安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其纳入目标考核,与公安业务工作、公安队伍建设同部署、同落实。全县公安机关本着真实客观、利于监督的原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如东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办法》等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要求,结合自身实际,进一步规范、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和措施,有力推进了警务公开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公安机关执法和管理工作透明度进一步增强,警务信息公开工作力度和工作效能得到显著提升。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和制度建设情况
(一)领导重视,责任落实。县公安局党组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多次召开专门会议研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了以副局长缪晓建为组长,办公室、指挥中心、政治处等多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警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全县公安机关警务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检查、督促、指导,并积极协调各级机关确保机构、人员、经费“三落实”。
(二)建章立制、规范操作。进一步规范、完善了警务公开工作制度和措施,有力推进了警务公开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公安机关执法和管理工作透明度明显增强,受到党委、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充分肯定和普遍好评。一是我局按照相关规范文件,结合自身实际,制定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方案,对信息公开的指导思想、运行机制、工作程序、保障措施、工作进度等做出了规定和要求;二是加强网络安全保密管理和信息发布审核管理,按照“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实行信息发布审批制度,发布的信息,需经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核,确保信息准确、安全后方可上网,防止发生失泄警务秘密事件。县局在组织操作培训和要求各单位充实主页内容的同时,对上网发布信息的保密要求进行了强调,要求各单位网站维护管理人员妥善保管好用户名、口令,严禁U盘内外网交叉使用,防止发生一机两用和违反移动存储设备使用保密规定等方面的情况,各单位都指定一名信息联络员,专门负责收集、整理政府信息,由办公室统一发布;三是为保障信息公开的有效落实,我局将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终考核内容,并建立了奖惩工作制度。
(三)结合实际,精心维护。今年以来,我局根据各类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性文件,确定我局同意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包括:公安局工作职责、领导及分工、内部机构设置及职责、规范性文件、规章制度、与公众密切相关的重要事项、收费情况等内容。依据上述同意公开和部分公开的政府信息范围,全局认真公开政府信息:一是对我局行政管理事项及有关工作制度、工作程序等进行全面清理,完善了相应的工作制度、办事程序和规范性文书,并全部上网公开;二是对全局工作职责、领导及分工、内部机构设置及职责、规范性文件及规章制度、办事指南等信息内容上网,方便广大服务对象;三是编制了如东县公安局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通过如东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各种媒体及制作宣传、便民手册、宣传栏等形式向社会公布,方便广大市民。
二、存在的问题
我局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少数基层公安机关对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性认识不足,重视不够,工作力度不够。二是部分部门信息公开的随意性较大,信息公开的内容不够全面,信息公开的时限不够及时。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针对这些问题,我们打算就深化警务公开工作进行进一步调查研究,着重在今后工作中抓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进一步树立和巩固执法为民思想。首先必须端正好执法指导思想,即要牢固树立起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思想观念,使民警能够自觉地消除脑子里的模糊认识,自觉地按警务公开的精神、原则和具体要求来办事。
二是进一步抓紧抓好重点部门的警务公开。要把经常与人民群众打交道的基层科所队和接待窗口作为实行警务公开的重点继续抓好。按公安部和省厅的要求实行公开,没有公开的内容一律要公开,已经公开的内容要搞好规范和更新。
三是进一步推进警务公开在质上求发展。绝不能仅仅满足于形式上的警务公开,而要在实践中不断发掘警务公开的内涵,不断提高警务公开的层次和水平。要坚持以公开促公正、公平,以公开促服务,以公开促满意,以公开促经济建设等等,使警务公开最终成为一个既促进公安队伍建设,又促进公安执法工作的坚实平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