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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如东县城中街道 文号: 城发〔2020〕5号
成文日期: 2020-01-10 发布日期: 2020-01-10 有效性: 有效
名称: 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村规民约和 居民公约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村规民约和 居民公约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来源: 如东县城中街道 发布时间:2020-01-18 11:32 累计次数: 字体:[ ]

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村规民约和

居民公约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街道各村、居党组织,街道各相关部门:

现将《关于进一步做好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工作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如东县城中街道党工委

 如东县城中街道办事处

2020年1月10日


关于进一步做好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

工作的实施意见

村规民约、居民公约是村(居)民共同遵守的行为准则,是依法实施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的必备载体,是健全和创新党组织领导下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现代基层社会治理机制的组成部分和重要形式,也是引导基层群众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有效途径。为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进一步提升城乡基层治理水平,结合本街道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围绕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要求,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遵循基层实际、顺应群众所需所想,使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成为维护生产生活秩序、开展城乡社区治理、崇尚法治精神、引领乡风文明的有力抓手,全面提升基层社会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为贯彻落实好新时代善治之路贡献力量。

(二)目标要求。加强对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工作的指导规范,所有村(居)制定或修订完成务实管用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并在辖区显著位置公布实施,建立并明确村(居)执行组织和责任人,党组织领导下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现代基层社会治理机制基本确立。

(三)工作原则。坚持党的领导,党组织全程主持制定或修订,加强领导和把关,保证正确方向;坚持依法自治,不得违背宪法和法律精神,不得侵犯国家、集体利益和群众合法权益;坚持发扬民主,集中群众意见,最大限度体现全体村(居)民意愿;坚持价值引领,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和时代新风;坚持因地制宜,突出本村(居)实际、聚焦问题短板、立足服务善治、方便日常执行;坚持增强约束力,明确制约手段和惩戒措施,努力做到务实管用,解决问题。同时充分考虑当地风俗习惯、历史文化等因素,做到通俗易懂,简便易行。

二、具体任务

(一)明确组成结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一般由名称、正文、审议主体、日期四部分组成。名称一般为《XX村村规民约》《XX社区居民公约》;正文应简洁明了、贴近群众生产生活、易于掌握和遵守,采取结构式、条款式为表述形式;审议主体为 XX村村民会议、XX社区居民会议;日期包括村(居)民会议表决通过的日期和实施生效的日期。

(二)充实完善内容。村规民约、居民公约一般应包括:(1)规范日常行为。爱党爱国,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正确行使权利,认真履行义务,积极参与公共事务,开展城乡社区治理等。(2)维护公共秩序。维护生产秩序,诚实劳动合法经营,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维护生活秩序,注意公共卫生,搞好绿化美化;维护社会治安,遵纪守法,勇于同违法犯罪行为、歪风邪气作斗争。(3)保障群众权益。坚持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依法保障妇女儿童等群体正当合法权益,依法保障各类组织和个体的合法权益,特别是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和流动人口等特殊群体的正当合法权益。(4)调解民间纠纷。坚持自愿平等,合理合法、互谅互让的原则,以说服、疏导等方式引导当事人通过人民调解等合法途径解决争端。(5)引导民风民俗。弘扬向上向善、孝老爱亲、勤俭持家等优良传统,推进移风易俗,抵制封建迷信、陈规陋习,倡导健康文明绿色生活方式等。(6)聚焦问题短板。要针对滥办酒席、天价彩礼、薄养厚葬、攀比炫富、铺张浪费等现象,规定操办规程、礼金数量、酒席规模和烟酒档次等,从源头上制止攀比奢侈的风气。针对老党员、村(居)干部等有一定影响力的群体,要提倡鼓励发挥引导、示范作用。要健全完善奖励机制和惩戒措施,结合新时代文明实践站所建设,切实做好评议、说理、承诺、帮教等服务管理,多措并举形成合力,促进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的遵守和落实。

(三)规范制定程序。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的制定或修订按照村级重大事项“四会三公告”民主决策程序实施,一般应经过征集民意、拟定草案、提请审核、审议表决、备案公布五个步骤。村(居)“两委”广泛征求群众意见,收集归纳需要规范的内容和解决的问题,组织群众广泛协商,根据群众意见拟定村规民约、居民公约草案,同时听取村(居)民代表会议、群团组织、社会组织和驻地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机关干部、法律顾问、妇联执委等意见建议。村、居“两委”根据有关意见修改完善后,报送街道社区工作局(创建办)审核把关,就草案是否符合本村(居)实际等提出修改意见。村(居)“两委”根据街道审核意见,进一步修改形成审议稿,提交党员大会、村(居)民会议审议讨论,根据讨论意见修订完善后提交会议表决通过;表决应遵循组织法相关规定,并应有一定比例妇女参会;未根据审核意见改正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不应提交党员大会、村(居)民会议审议表决。村(居)“两委”应于村(居)民会议表决通过后十日内,将村规民约、居民公约报街道社区工作局(创建办)备案,经严格把关同意后予以公布, 让群众广泛知晓;将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的制定和公布情况记入档案管理保存。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在保持相对稳定的同时,可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群众需求变化以及社情民意等进行修订,修订程序参照制定程序执行。

(四)强化监督落实。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加强对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工作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作为基层组织建设的经常性工作,纳入村(居)“两委”班子目标责任考核内容,防止流于形式、成为摆设。村(居)监督委员会应加强对村规民约、居民公约遵守情况的监督,村(居)“两委”成员、人民调解员、村妇联执委和德高望重、办事公道的群众代表共同参与监督。充分发挥村(居)民议事会、道德评议会、红白理事会、人民调解委员会等群众组织的作用,强化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的遵守和落实。对违反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的情形,要加强批评教育,通过发布“红黑榜”等方式进行约束惩戒,真正使违反者受到教育、错误得到改正。在执行操作中不得滥用强制处罚措施,避免简单的以罚代教。对可能构成违法犯罪的事件,应及时提请司法机关认定处理,防止以村规民约、居民公约代替法律制裁。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居)党组织要加强组织领导和具体推动,严格履行主体责任,针对问题短板,一村(居)一策加强指导、严格把关、推动落实,并及时发现并研究解决有关问题。每个村(居)要建立健全村(居)民议事会、道德评议会、红白理事会,并成立由“两委”和监委会成员、人民调解员、妇联执委、社会组织、德高望重代表为成员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执行组织,明确责任人,确保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得到有效落实。

(二)加强监督检查。街道相关部门重点检查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制定或修订的主体、程序、内容是否合法,是否符合实际、具有可操作性,发现问题及时纠正。要积极引导村(居)将贯彻落实村规民约、居民公约与文明城市创建、农村环境整治、美丽乡村建设等有效结合起来。认真总结宣传好经验、好做法,树立一批优秀村规民约、村民公约范本,深入做好挖掘、记录、收集、整理工作,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

(三)强化宣传引导。每个村(居)按规定程序表决通过村规民约、居民公约,集中印制成册(页), 并将印制好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免费发放到户,达到户均一册(页)的要求。每个村(居)要在室外活动广场、人口聚集区、交通要道口等重要位置,设立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公告宣传栏,组织相关人员、文娱宣传队伍开展持久宣传,真正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四)强化推进落实。各村(居)党组织要高度重视,利用冬训期间完成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的制订或修订工作,并于2020年1月18日前将制订或修订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工作开展情况报街道社区工作局(创建办)。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制定或修订完成后,关键在于日常遵守,难点在于常态执行,各村(居)党组织要多在执行和落实上下功夫,一季度将组织村(居)运用多种形式集中开展宣传,强势推进村规民约、居民公约落地落实,对工作不力的进行集中帮建或通报批评,年底要评选表彰一批示范村(居),确保基层社会秩序良好、和谐稳定,文明祥和。

附件:

1.村规民约参考样本

2.居民公约参考样本(一、二)

3.红白事操办流程

附件1

村规民约参考样本

为积极响应中央、省市县有关号召,推进民主法制建设,维护社会稳定,树立良好的村风、民风,弘扬勤俭节约、孝老爱亲、和谐邻里、崇尚科学、文明殡葬的优良传统,创造安居乐业的社会环境,促进经济发展,建设文明卫生新农村,经全体村民代表讨论通过,制定以下村规民约。

一、社会治理

1.村民要学法、知法、守法、自觉维护法律尊严,积极同一切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村民之间要团结友爱,和睦相处,不打架斗殴,不酗酒滋事,严禁侮辱、诽谤他人,严禁造谣惑众、拨弄是非。不听、看、传淫秽书刊、音像,不参加邪教组织。

2.爱护公共财产,不得损坏水利、道路交通、供电、通讯、生产等公共设施。自觉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不扰乱公共秩序,不阻碍公务人员执行公务。

3.严禁私自砍伐国家、集体或他人的树木,严禁破坏绿化;严禁损害他人庄稼、瓜果及其他农作物。加强牲畜看管,严禁散养猪、牛、羊、鸡、狗等畜禽。

4.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着实提升农村人居环境。以大气、水、土壤三大污染防治攻坚战为重点,动员广大群众广泛参与,实现村庄内垃圾不乱堆乱放,污水不乱倒,杂物堆放整齐,房前屋后干净整洁,合理施肥,消灭黑臭水体。

二、村风民俗

1.提倡社会主义精神文明,革除陈规旧习,移风易俗,厚养薄葬,遵守红白理事会章程规定,反对封建迷信及其他不文明行为,树立良好的村风、民风。

2.红白喜事管理:喜事新办,丧事从俭,严禁装棺重葬,提倡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反对大操大办。喜事不讲排场,反对炫富摆阔、豪华车队,反对借婚事索要财物、相互攀比,提倡不收彩礼。丧事3天内办结,禁止封建迷信活动,丧事活动中,不请民间乐队,不请人代主哭丧,不请假僧假道,不在非宗教场所搞佛事道场,做到送葬沿途不鸣炮、吹打,不抛撒、焚烧冥币纸钱。推行绿色生态节地安葬,安排逝者骨灰到公益性公墓,杜绝骨灰装棺再葬、乱埋乱葬,不建墓碑墓亭;带头削平、拆除原有坟头、墓碑墓亭。提倡人情费、份子钱以每次每户100-200元为宜,特殊情况不得超过400元。如违反上述约定,立即整改,自愿接受500-1000元处罚。

3.积极参与村级民主选举、民主管理、民主决策和民主监督,依法参加村民委员会及其各类村级组织的推选工作,严禁拉票、贿选等行为。主动配合支持小组长工作。建房先申请,符合规划用地的批准后建筑,严禁违章建房,私自搭建。

4.主动参与农村环境建设和文明城市创建活动,自觉维护村容村貌,垃圾分类入箱,禁止露天焚烧秸秆,禁止秸秆抛河。对侵占路肩、河坡、乱耕乱种行为,一经发现按20元/㎡进行处罚;乱堆乱倒垃圾的按50元/㎡进行处罚;对露天焚烧秸秆、乱抛秸秆的发现一次处罚200-2000元;对养殖畜禽、粪污不按标准处理,直排河道的处罚2000-5000元直至关闭。

三、邻里关系

1.在生产、生活、社会交往过程中,应遵循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村民之间要互尊、互爱、互助,和睦相处,建立良好的邻里关系。

2.邻里纠纷,应本着团结友爱的原则平等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申请村调解委调解,也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树立依法维权意识,不得以牙还牙,以暴制暴。

四、婚姻家庭

1.遵循婚姻自由、男女平等、一夫一妻、尊老爱幼的原则,建立团结和睦的家庭关系。夫妻地位平等,共同承担家务劳动,共同管理家庭财产,反对家庭暴力。

2.父母应尽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禁止歧视、虐待、遗弃婴儿,破除生男才能传宗接代的陋习。子女应尽赡养老人的义务,不得歧视、虐待老人。婚姻大事由本人作主,反对包办干涉。

五、建立村规民约遵守情况日常巡查制度

初次违反者,给予批评教育,限期改正;不改正或再次违反者,经村民委员会(或村民代表会)集体讨论决定,处以全村张榜或广播通报批评,并取消年内文明家庭评选等评优评先资格,取消享受或者暂缓享受村优惠待遇。子女入党、征兵政审,将如实反映违规情况。

本村规民约于2020年X月XX日村民代表大会通过。

附件2

居民公约参考样本(一)

爱国家,爱集体,听党话,跟党走

遵法纪,守规矩,遵公序,守良俗

黄赌毒,沾不得,反邪教,稳定好

讲文明,树新风,讲诚信,要友善

敬老人,尊伦理,爱子女,重管教

邻里间,贵和睦,互帮助,如兄弟

好青年,服兵役,倡晚婚,讲优育

有垃圾,归其处,废秸秆,利用好

庭院洁,河塘清,护生态,环境美

易风俗,气象新,红白事,不铺张

十四军,薪火传,勤耕耘,苦创业

立家规,传家训,树家风,圆家梦

此条约,大家立,共遵守,齐受益

居民公约参考样本(二)

爱党爱国爱社区,聚力治理共享家。

学法用法守法纪,自信自强更自立。

党建引领同参与,民主协商齐献策。

规范行为讲文明,和谐共治促稳定。

公平公正显正义,扫黑除恶扬正气。

爱岗敬业精于勤,诚实守信人人赞。

戒毒戒赌常自省,移风易俗不迷信。

大爱奉献共传承,助残济贫献爱心。

鳏寡孤独来关爱,邻里相帮一家亲。

早晚见面道声好,联系感情错不了。

轻推轻放自家门,清除噪音不扰邻。

偶有碰撞别急躁,换位思考多交心。

睦邻友好讲礼貌,敬老爱幼创文明。

注重运动增体能,健康养生心态好。

保护绿化讲卫生,垃圾分类牢记心。

高空抛物要不得,垃圾滴漏须负责。

宠物出门需牵引,溢出污物自清理。

乱堆乱放坏形象,沉疴陋习要摒弃。

城市管理精细化,共建共治气象新。

文明公约共遵守,创建家园美如画。

砥砺奋进新时代,凝心聚力中国梦。

附件3

红白事操办流程

为确保把深化殡葬改革、推进移风易俗工作落到实处,以符合时代气息、体现文明风尚的礼仪规程新办简办红白事,有效遏制大操大办、厚葬薄养、人情攀比等陈规陋习,培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现制定发布如东县红白事操办建议流程:

一、总体原则

1.倡导红事新办、白事简办、小事不办;

2.倡导乡邻不随礼,亲朋随礼不超过200元;

3.实行红白事申报制度,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办事备案制;

4.村(社区)红白理事会成员全程帮办。

二、红事办理建议流程

做到“五个不”:

不要高价彩礼、不请豪华车队、不摆豪华宴席、不搞低俗婚闹、不放烟花爆竹。

遵循“五个一”:

1.布置一个温馨礼堂:村(社区)利用“易俗堂”“邻里服务中心”等公共服务设施,为村(居)民进行婚礼等红事免费布置;

2.送上一份真心祝福:村(社区)采取帮助拍摄全家福合影、送文化传承小礼品等方式,为办理红事家庭送去祝福;

3.组织一次家风传承:现场组织优秀家风故事讲述、家风传承小仪式;

4.进行一次真情告白:引导当事人在亲朋好友见证下真情告白;

5.作出一个郑重承诺:引导当事人在亲朋好友见证下郑重承诺,顾小家、为大家。

三、白事办理建议流程

做到“五个不”:

不办“七数”“周年”、不请假僧假道、不搞低俗演出、不乱抛撒“纸钱”、不摆豪华宴席。

遵循“五个一”:

1.送上一个花圈悼念:村(社区)干部、红白理事会成员组成的服务队伍上门敬献花圈,表达哀思;

2.进行一次生平回顾:由村干部或红白理事会成员或村(社区)比较有威望的乡贤,简单回顾死者生平;

3.邀请一位亲友发言:请逝者亲友代表发言,抒发对亲人离去的追思,表达对吊唁亲朋的感谢;

4.组织一场集体吊唁:组织前来吊唁亲朋绕遗体一周瞻仰遗容,三鞠躬致敬;

5.认领一个公益事项:倡导生态绿色安葬,下葬镇村公益性公墓后,通过亲朋帮逝者认种一棵树苗等形式,寄托哀思。

四、结果运用

凡遵守以上红白事操办流程的家庭或个人,在文明家庭、道德模范、身边好人等评选中享受优先推荐,并给予一定的文明新风积分。

以上为建议流程,各村(社区)可结合各地特点,制定文明新风积分细则;也可在坚持总体原则的前提下,因地制宜,引导群众新办简办红白事,倡树培育新风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