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如东县城中街道2023年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禁抛禁乱堆及垃圾禁烧工作意见》的通知
各村、相关部门:
经研究决定,现将《如东县城中街道2023年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禁抛禁乱堆及垃圾禁烧工作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
彻执行。
如东县城中街道党工委 如东县城中街道办事处
2023年10月8日
如东县城中街道2023年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禁抛禁乱堆及垃圾禁烧工作意见
为认真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扎实做好今年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禁抛禁乱堆及垃圾禁烧工作,切实保障生态环境质量,根据省市县相关文件要求,制定本意见。
一、总体要求
按照“标本兼治、堵疏结合、属地管理、源头控制”的原则,坚持“一手抓禁烧禁抛禁乱堆、一手抓综合利用”,围绕“全面禁烧,全年禁烧”目标,强化领导,科学疏导,严密防控,确保不出现大面积秸秆、垃圾露天焚烧事件和省市县“第一把火”,确保不发生因秸秆、垃圾露天焚烧和秸秆沿河堆积引起的公共安全事故、大气污染事故和水环境污染事件,持续改善街道区域内生态环境质量。
二、工作目标
根据省市县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策部署,坚持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禁抛禁乱堆相结合,将垃圾禁烧纳入秸秆禁烧管控范围,全面防控与重点督查相结合,行政推动与资金扶持相结合,全面提高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禁抛禁乱堆及垃圾禁烧工作的层次和水平。按照“以秸秆机械化还田为主,其他多种利用形式为辅”的“1+X”模式,大力实施以肥料化、能源化、工业原料化、饲料化和基料化的秸秆“五化”综合利用工程。街道计划秸秆综合利用实施面积4.85万亩次,综合利用率达98%以上,实施秸秆机械化打捆离田5000亩,50马力以上大马力拖拉机秸秆机械化还田面积22000亩,秋季50亩以上大户实施秸秆生态型犁耕深翻还田4500亩,秋季计划外犁耕深翻还田17000亩;新增120马力以上大拖配智能监测系统的犁耕深翻还田机具10台套,自动导航辅助驾驶联合收割机8个,侧深施肥机10台。支持和培育规模主体开展多形式综合利用,培育年收购500吨以上的秸秆收购站点。
三、重点工作
(一)禁止露天焚烧。建立街道督查、村、组(网络)巡查秸秆禁烧工作机制,实行网格化管理,确保秸秆禁烧工作“空间覆盖无空白,职责落实无盲点,监督管理无缝隙”。要切实加大依法查处力度,坚决打击破坏环境资源、危害公共安全和破坏公共设施的违法行为。对露天焚烧秸秆的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江苏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的规定,责令其改正,并处以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
(二)禁止乱抛乱堆。禁止将秸秆弃置于河道、沟渠等水体和公路管理范围内,做到离田、离路、离河和集中堆放,不得在河道岸线管理区(一级河河口线外8米、二级河河口线外5米、三级河河口线外3米、四级河河口线外2米)和一级公路两侧5米内、二级及以下公路两侧3米内、农路两侧1米内堆放秸秆、建立临时堆放点。对在河道内弃置、堆放秸秆等阻碍行洪,根据《南通市水利工程管理条例》的规定,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处10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的罚款。
(三)督查重点时段和区域
秸秆禁烧禁抛禁乱堆和垃圾禁烧工作实行“全年、全时段、常态化”禁烧,国家层面实施卫星不间断遥感监测并逐月通报,并且不受理任何理由的核销火点申请,发现一起、通报一起。各村在全面禁烧的基础上,加强重点时段、重点区域的督查巡查,加大对往年巡查中焚烧现象屡禁不止地区的巡查力度,夯实全年秸秆禁烧及垃圾禁烧工作基础。禁烧禁抛禁乱堆督查工作重点时段:10月10日至12月31日(根据实际收获期进行调整)。禁烧禁抛禁乱堆工作监控重点区域:
1.两个省控空气监测站点:如东县职校站点、如东监测站周边5公里范围。
2.高速公路及国道、省道两侧5公里范围内;
3.油库、粮库、通讯和电力设施等重点防火区域;
4.县城、学校、医院周边。
(四)强化秸秆综合利用
鼓励大中型拖拉机配套秸秆还田机从事还田作业,稳步提升秸秆肥料化水平。实施夏季秸秆还田,对县下达夏季秸秆还田任务面积内达到作业标准的作业面积由县按照每亩20元的标准进行补助,县下达犁耕深翻还田任务面积内达到作业标准的作业面积按照每亩40元的进行补助(生态型犁耕深翻),普通型犁耕深翻作业面积纳入秸秆机械化还田面积统计按每亩20元的标准进行补助。鼓励试点开展秸秆机械化离田,减少汛期水质污染,提高水环境质量。
四、主要措施
(一)宣传发动营造氛围
加强对秸秆禁烧禁抛禁乱堆禁乱堆放和垃圾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宣传力度,街道、村联动,多形式、多渠道、多途径进行宣传,实行宣传全覆盖,努力营造浓厚的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禁抛禁乱堆工作氛围。
1.街道和村利用宣传广播、小喇叭不间断、多频次向广大农户宣传,营造浓厚的禁烧禁抛禁乱堆舆论氛围。在各村交通要道张贴悬挂宣传标语,强化宣传造势,营造浓烈氛围。同时,各村将秸秆禁烧的《致农民朋友的一封信》发放到户,并与农户签订禁烧禁抛禁乱堆与综合利用承诺书,回执须妥善保存,作为责任倒查和考核奖惩的重要依据之一。
2.各村安排专班巡查员、农村环境管护员,配齐电喇叭,在网格区域、重要路段和重点区域实施重点宣传,每天深入到田间地头巡回宣传,并将其工作成效作为阶段性考核重点列入月度、季度考核,实行考核奖惩。
3.街道组织教办对在校学生普及环保知识,组织开展“小手拉大手”宣传活动。
4.各村组织召开党员和群众代表大会,引导广大党员和群众代表共同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同时就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禁抛禁乱堆及垃圾禁烧列入村规民约,农村形成遵纪守法、保护环境、共建家园、人人有责的新风尚。
(二)组织推进强化责任
各村、各职能部门要从讲政治、顾大局的高度,统一思想,落实举措,全面完成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确定的目标任务。
1.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以街道主要领导为组长的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禁抛禁乱堆及垃圾禁烧工作领导组(附件1),街道挂钩村班子成员为联系村直接责任人,各村为责任主体,具体落实,形成街道、部门、村、组(网格)四级秸秆禁烧禁抛禁乱堆网络体系(附件2),层层分解落实工作目标,确保任务圆满完成。
2.健全工作网络
(1)督察执法组。由纪工委、综合执法、环保、农业主管领导带队。主要职责:一是督查各村网络建立情况;二是督查巡查人员到岗到位,工作开展情况;三是督查村综合利用工作开展情况;四是督查各级巡查发现和应急处置工作落实情况;五是对发现的火点、黑斑(附件3)等执法处置,并对工作不力人员责任追究提出处理方案。
(2)村巡查组。由街道挂钩班子成员及其分管部门与挂钩联系村实行结对包干,主要职责为指导联系村按要求有效开展秸秆禁烧禁抛禁乱堆禁乱堆放和垃圾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督促做好重要区域、重点路段、关键时段日常巡查工作。各村要建立巡查队伍、应急处置队伍,确保每组有人盯、火点有人灭、黑斑有人处置、秸秆有人捆(专对老弱病残户),实行24小时不间断巡查,确保巡查无漏洞无死角、实现全覆盖。
(3)综合保障组。由街道财政局、党政办公室、街道农业农村和社会事业局、党群工作局相关人员组成,确保上下联络信息通畅、确保后勤保障有力、确保宣传报导及时跟进、确保考核奖惩到位。设立24小时值班应急电话(0513-81950100),接受群众举报,及时上传下达。
3.严格考核奖惩
街道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禁抛禁乱堆及垃圾禁烧工作实行条块结合、街道村联动的工作机制,各单位、各村要根据各自职责分工,强化责任落实,加强工作协调和配合,形成齐抓共管、奋力攻坚的良好局面,坚决打赢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禁抛禁乱堆及垃圾禁烧工作攻坚战。一是制定专项考核办法(附件4),考核结果运用于各村污染防治攻坚考核,纳入村整体目标考核;二是实行村干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禁抛禁乱堆及垃圾禁烧工作承诺制,签订承诺书(附件5);三是实行工作问责制,对在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禁抛禁乱堆及垃圾禁烧工作中,因工作不力、敷衍塞责,造成不良影响的,对相关责任人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4.加大处罚力度
对街道“第一把火”及过火面积较大且不听劝阻、态度恶劣的反面典型,坚决依法加大处罚力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江苏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的规定,责令其改正,处以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对在河道内弃置、堆放秸秆等阻碍行洪的违法行为,根据《南通市水利工程管理条例》的规定,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处10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的罚款,并通过一定途径曝光。各村要依据村规民约对全村“第一把火”及露天焚烧和乱堆、乱抛秸秆的行为加大处罚力度,对被查处的农户也要计入《如东县城中街道农户违反村规民约不良记录登记卡》,同时要做到逢火必罚、逢斑必罚、逢抛必罚,通过典型教育,强化对群众的正面引导。
五、工作要求
1.强化担当意识。各村、各部门要把抓好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禁抛禁乱堆及垃圾禁烧工作,作为全面落实党中央生态文明决策部署、认真贯彻省市县污染防治攻坚工作要求的政治担当。
2.落实主体责任。落实属地管理职责,各村是辖区的工作责任主体,村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实现“网格化”管理,完善街道、村管理网格,全面落实“定专人、定职责、定区域、定时间、定要求”的工作措施,进一步完善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街道挂钩领导包村、村干包组的工作机制,立起“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网格化巡查执法和防控体系,做到空间覆盖无空白、责任落实无盲区、监督管理无缝隙,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3.注重舆论引导。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微信群等信息传播手段,结合悬挂横幅、张贴公告、标语口号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营造浓烈的舆论氛围。
4.加强巡查监管。对重点时段、重点区域采取轮休制、换班制等方式,切实做到严防死守、盯紧看牢。加大高速公路、学校等重点区域和夜间、雨前、收割高峰等重点时段的巡查力度,及时发现、制止和查处秸秆焚烧、垃圾焚烧行为。加强对零星地块的盯防。全面加强秸秆禁烧工作的督查巡查。村组织专班人员实行24小时不间断巡查,全天候、全方位、高密度开展巡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解决。要强化应急处置,对巡查发现的露天焚烧、乱抛乱堆行为和上级督查反馈的问题,要在第一时间内应急响应、处置到位。
5.严肃考核问责。县禁烧办将对火点和黑斑以及乱抛现象发现一起、通报一起。紧盯禁烧期内“第一把火”,对在秸秆禁烧禁抛禁乱堆和垃圾禁烧工作中,组织不得力、处置不及时,造成不良影响的,根据情节给予通报批评、约谈主要负责人,并对责任人依纪追究责任。对于通报的火点和黑斑以及乱抛行为,各村要认真查找原因,迅速处理并上报情况,举一反三,杜绝类似情况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