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批准公示] 江苏金轮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5万吨金属特种微钢线(含大气、环境风险专项评价)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批准公示
来源: 江苏省如东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1-12-23 16:16 累计次数: 字体:[ ]

项目名称:年产5万吨金属特种微钢线项目;

建设地点:如东经济开发区牡丹江路北侧、昆仑山路东侧、松花江路南侧;

建设单位:江苏金轮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江苏润环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鉴于良好的市场前景,江苏金轮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决定依托母公司金轮蓝海股份有限公司的品牌优势、科技优势和丰富的特种微线的生产经营经验,在如东经济开发区牡丹江路北侧、昆仑山路东侧、松花江路南侧拟投资50000万元建设年产5万吨金属特种微钢线项目。项目建成后,具有年生产5万吨金属特种微钢线的生产能力。该项目已取得江苏省如东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备案(东管审备〔2021〕111号)。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气

该项目施工期废气主要来源于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所排放的废气、施工扬尘。你公司须加强施工过程管理,采取合理可行的措施,减轻施工期间无组织排放废气及扬尘污染。该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热处理酸洗磷化线中等温淬火(介质铅)处理工艺产生的铅烟尘、热处理酸洗磷化线中酸洗工序产生的盐酸雾、热处理酸洗磷化线中天然气明火炉以及后处理线中退火罩式炉天然气燃烧废气、盐酸储罐大小呼吸废气、盘条预处理生产线中砂带除锈产生的粉尘、固溶退火以及罩式退火工艺中氨分解炉未分解氨。其中等温淬火工艺产生的铅烟尘经铅覆盖剂+封闭铅浴淬火炉微负压收集+封闭房微负压收集后,经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20米高排气筒(DA001、DA002)排放;酸洗产生的盐酸雾经水封+密闭设备微负压收集后,经过碱液喷淋塔处理后通过20米高排气筒(DA003、DA004)排放;天然气明火炉以及退火罩式炉天然气燃烧废气采用低氮燃烧器后分别通过20米高排气筒(DA005、DA006、DA007)排放;盐酸储罐大小呼吸废气收集后经呼吸阀接入碱液喷淋塔处理后通过20米高排气筒(DA008)排放;砂带除锈产生的粉尘经设备管道收集后通过砂带机自带袋式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退火工序产生的少量氨无组织排放。此外,建设项目需以项目厂界为边界设置50m卫生防护距离,据现场调查,该范围内无敏感目标。综上所述,该项目排放的有组织和无组织废气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不会降低周边大气环境质量,环境影响可以接受。

2、废水

该项目厂区实行“雨污分流”,雨水经雨水管收集后排入市政雨水管网;该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施工废水和生活污水。你公司须对施工单位进行有效监督,严禁施工废水、生活污水直排外环境,须对其进行有效收集处理。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是含铅废水(酸性含铅废水以及初期雨水)、其他综合废水(包括水洗废水、磷化废水、废气处理废水、循环冷却系统定期排水以及生活污水)。含铅废水经含铅废水处理系统(化学沉淀法+膜分离法)预处理达标后(其中铅处理达《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3中水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总铁参照执行《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2排放标准,氨氮、总氮、总磷参照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表1中B等级标准要求,其他因子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约87%回用于酸洗后水洗工序,剩余部分接入市政工业污水管网送如东恒发水处理有限公司集中处理,达标尾水排入掘苴河。其他综合废水经综合废水处理系统(中和+絮凝沉淀)预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后(其中氨氮、总氮、总磷参照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表1中B等级标准要求,总锌参照执行《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2排放标准)约18%回用于水洗工序,剩余部分和含铅废水一并接入市政工业污水管网送如东恒发水处理有限公司集中处理,达标尾水排入掘苴河。

3、噪声

该项目施工期须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施工阶段的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须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相关标准。该项目运营期生产设备产生的噪声经合理布局,通过设备减振、车间墙体隔声等措施治理后,项目东、南、西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北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4类标准,不会对周围区域的声环境质量产生不良影响,不会改变周围环境噪声现状。

4、固废

该项目施工期和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均得到妥善处理,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也不会产生二次污染。

5、生态环境

项目施工时,拟建区域内的少量的植被将被破坏,导致水土流失。通过表面覆盖、绿化措施、排水措施等方法减少水土流失,可将生态影响降到最低。

受理公示反馈情况:无意见

公示时间:2021年12月23日~2021年12月30日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0513-84198238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江苏省如东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1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