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国务院令第559号)有关规定、《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第4号令)等的要求,现将江苏省如东经济开发区开发建设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规划概况
规划名称:江苏省如东经济开发区开发建设规划(2024—2035年)。
规划范围:规划总面积29.68平方公里,北至洋口大道,南至南环路、国清路,西至洋口运河、西环路,东至九遥河、钟山路、井冈山路、黄山路、拥军路及洋口运河。
产业定位:围绕“一主一新一特色”的产业发展方向,发展智能制造装备、电子信息、健康安防产业及其上下游产业链,升级原有新材料、食品、轻工、纺织印染、有色金属、建筑、现代服务业等产业,完善其上下游产业链。允许发展低消耗、低污染、节水和资源综合利用的项目及为园区发展配套的相关基础设施产业。
二、相关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1、规划实施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实施单位:江苏省如东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张晨
联系电话:0513-84198956
联系邮箱:1274711244@qq.com
2、承担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江苏环保产业技术研究院股份公司
联系人:叶工
联系电话:025-85699130
联系邮箱:372920863@qq.com
三、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1)收集相关法律法规和环境政策,分析规划方案的政策相符性。
(2)根据产业发展的导向开展环境影响识别,确定环境目标。
(3)开展环境质量现状评价,并在园区开发回顾评价的基础上识别区域环境问题及资源环境制约因素。
(4)开展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包括生态环境影响评价、环境质量影响评价、资源环境承载力分析。
(5)进行规划方案综合论证,提出规划方案调整或修改的建议及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6)公众参与贯穿于整个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中。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对本规划实施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主要内容包括:
1、规划范围及周边范围内目前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
2、对规划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
3、对规划实施的态度和建议。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具体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下载公众意见征询表并填写,以邮件、电话形式反馈规划实施单位、评价机构。
公众意见征询表见附件。
六、其他
本次征求意见时间: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