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如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关于2024年11月6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来源: 江苏省如东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4-11-06 14:57 累计次数: 字体:[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11月6日如东经济开发区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513-84198956

通讯地址:如东县黄河路100号

邮 编:226400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报告类型

批准文号

审批日期

1

超纤维新材料及功能性安全防护用品生产工艺技术升级项目

南通恒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报告表

东管审环[2024]26号

2024年11月6日

注:批文详见附件。

东管审环[2024]26号 江苏省如东经济开发区关于南通恒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超纤维新材料及功能性安全防护用品生产工艺技术升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