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如东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2025年3月19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来源: 江苏省如东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5-03-19 10:31 累计次数: 字体:[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如东经济开发区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做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示期:自公示日起不少于5个工作日。

受理公示反馈情况:无意见

联系电话:0513-84198956

通讯地址:如东县黄河路100号

邮 编:2264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3000吨纺织纤维加工、100万件防护用品

生产项目

江苏省如东经济开发区渭河路118号

南通威伽新材料有限公司

南通鑫睿环境安全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南通威伽新材料有限公司拟投资4500万元租赁如东经济开发区渭河路118号昆山森隆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厂房,购置PE铺布机、聚脲机、对辊复合机、智能电子导纱络筒机等主要设备建设3000吨纺织纤维加工、100万件防护用品生产项目。

项目建成投产后,预计可形成年产纺织纤维3000吨,20万套防护服、30万顶防护盔、50万套聚乙烯板的生产规模。该项目已取得江苏省如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备案(东管审备〔2024〕162号)。

(1)废气

该项目施工期废气主要为生产设备安装和调试期间运输车辆所排放的废气、少量扬尘。你公司须加强施工过程管理,采取合理可行的措施,减轻施工期间废气、扬尘污染。运营期聚脲废气、喷涂废气、晾干废气、清洗废气经负压收集通过水帘喷淋+水洗塔+除雾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危废仓库废气经管道收集通过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裁剪废气、切割废气、切边废气分别经集气罩收集通过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DA002)排放。同时你公司须加强全过程监管,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采取有效措施尽可能减少废气的无组织排放,确保无组织废气达标排放且不扰民。

(2)废水

该项目厂区实行“雨污分流,清污分流”,雨水经雨水管收集后排入市政雨水管网。运营期项目废水为生活污水、冷凝水、循环冷却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与冷凝水、循环冷却水一并接入市政工业污水管网送如东恒发水处理有限公司集中处理,尾水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1中一级A标准后排入掘苴河。废水接管标准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B级标准及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

(3)噪声

该项目施工期安装和调试生产设备须合理安排时间,施工期噪声排放标准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相关标准。运营期你单位须合理安排厂区总体平面布局,优选低噪声设备,高噪声源设备应尽量远离声环境保护目标,并采取屏障隔声、降噪减振等有效措施。运营期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3类标准要求,且不得降低环境保护目标声环境质量。

(4)固废

严格落实项目生产设备安装、调试期和运营期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暂存和安全处置措施,危险废物须严格按照要求分类收集,建设专门的危废堆放场所,做好防渗防漏工作,防止产生二次污染,并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进行处置。按要求对一般固废进行回收利用或综合治理,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固体废物在厂内的堆放、贮存、转移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和相关管理要求,防止产生二次污染。

(5)地下水和土壤

你公司须根据《报告表》要求,严格废水、废气、固废管理,不同分区采取不同等级的防渗措施,加强厂区环境管理和员工培训,切实防止对土壤和地下水产生影响。

(6)环境风险

建设单位须采取必要的风险防范措施,加强项目风险管理,制定应急预案,并准备必要的防护物资,加强管理,可将事故发生概率和影响程度降至最低。